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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3

《东观汉记》 · 汉·班固

5839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赵孝,字长平,建武初,天下新定,谷食尚少,孝得谷,炊将熟,〔五〕令弟礼夫妻使出,〔六〕比还,孝夫妻共茹蔬菜,〔七〕礼夫妻来归,告言已食,辄独饭之。积久,礼心怪疑,后掩伺见之,亦不肯复出,〔八〕遂共蔬食,兄弟怡怡,乡里归德。〔九〕御览卷八四七

  〔一〕 “赵孝”,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田禾将军”,王莽时置此将军,掌管北边屯田之事。

  〔二〕 “田禾将军”,原脱“禾”字,今据上文增补。

  〔三〕 “寄止于亭门塾”,以上两条聚珍本作“赵孝,字长平,沛国蕲人,父为田禾将军。孝为郎,归告,每往来,常白衣步担。尝从长安来,过直上邮亭,亭长难之,告有贵客过,洒扫”。其下“不欲秽污地”云云诸句与御览卷一九四引同,而“田禾将军子”句“禾”字未脱。

  〔四〕 “并放之”,此条类聚卷二一、续编珠卷一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五〕 “将”,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卷八三七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使出”,姚本、初学记卷一七引同,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卷八三七引皆无“使”字。聚珍本作“俱出外”,类林卷一引同。

  〔七〕 “比还,孝夫妻共茹蔬菜”,此下五句聚珍本作“孝夫妇共蔬食,比礼夫妻归,即曰‘我已食讫’,以谷饭独与之”。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八三七引与御览卷八四七引同,惟“茹蔬菜”三字作“蔬食茹菜”。按“蔬食茹菜”四字当为原书旧貌,书钞卷一四三引东观汉记赵孝事,标目即作“蔬食茹菜”。又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引各句次序亦与御览卷八四七引同,只是个别文字歧异。

  〔八〕 “亦不肯复出”,“肯复”二字原作“肯后”,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复肯”,可知“肯后”乃“肯复”之讹,今改正。此句聚珍本和御览卷五一五引作“亦不肯食”,御览卷四一六引同,惟无“亦”字。

  〔九〕 “乡里归德”,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四三引作“赵孝,字长平,建武初,天下新定,谷食贵。孝得谷,炊将熟,时弟他出,至莫始回,孝待之同饭,虽蔬食茹菜,兄弟怡怡”。所述与他处所引略有不同。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孝辟太尉府,显宗闻其行,官至长乐卫尉,弟礼为御史中丞。帝嘉其笃行,宠异之,诏礼十日就长乐卫尉府,太官送供具,相对尽欢。数年,礼卒,令孝从官属送丧归也。”此段文字不知从何书辑出,范晔后汉书赵孝传、书钞卷五三引华峤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九亦载有相类内容,字句间有异同。

  魏谭

  魏谭,〔一〕字少闻,〔二〕王莽末,政乱,盗贼起,人民相食。谭为夷所得,〔三〕等辈数十皆缚束,当稍就啖。见谭貌谨敕,独放,令主炊养。有夷长公哀谭,〔四〕谓曰:“汝曹皆当以次死,哀纵汝,急宜去。”〔五〕谭不肯去,叩头曰:“我常为诸君主炊养,〔六〕食馨肉肌香,余皆菜食,羸瘦,肉腥臊不可食,愿先等辈死。”长公义之,即相谓此儿有义,可哀纵也。贼遂皆放之,数十人皆得脱。御览卷四二0  魏谭有一孤兄子,年一二岁,常自养视,遭饥馑,分升合以相生活。〔七〕谭时有一女,生裁数月,念无谷食,终不能两全,弃其女,养活兄子,州郡高其义。御览卷五一二

  〔一〕 “魏谭”,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附有魏谭传。

  〔二〕 “少闻”,聚珍本作“少间”,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作“少闲”。按“间”与“闲”,二字同。此下聚珍本有“琅邪人”一句。

  〔三〕 “夷”,聚珍本作“贼”,下同。

  〔四〕 “夷长公”,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云:“贼有夷长公。”李贤注:“夷,姓也。”按“夷”疑指少数民族,“长公”似为夷族下级头目之称。

  〔五〕 “急宜去”,此句聚珍本作“急从此去”,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同。

  〔六〕 “常”,聚珍本作“尝”。按二字通。

  〔七〕 “生”,聚珍本作“存”。

  倪萌

  倪萌,〔一〕字子明,齐国临淄人也。仁孝敦笃,不好荣贵,常勤身田农。遭岁仓卒,兵革并起,人民馁饿相啖,与兄俱出城采蔬,为赤眉贼所得,欲杀啖之。萌诣贼叩头言:〔二〕“兄年老羸瘠,不如萌肥健,愿代兄。”贼义而不啖,命归求豆来赎兄。〔三〕萌归不能得豆,复自缚诣贼,贼遂放之。〔四〕初学记卷一七

  〔一〕 “倪萌”,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后附载其事。“倪”字范书作“儿”,二字同。

  〔二〕 “萌”,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三七八、卷八四一引有,今据增补。

  〔三〕 “命归求豆来赎兄”,此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四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贼遂放之”,此条续编珠卷一亦引,字句与初学记卷一七引同。

  王琳

  汝南王琳字巨尉,〔一〕年十余,丧父母,遭大乱,百姓奔逃,唯琳兄弟独守冢庐。〔二〕弟季出,遇赤眉贼,将为哺。琳自缚,请先季死,贼矜而放之。类聚卷二一

  〔一〕 “汝南王琳字巨尉”,此句原仅有“王琳”二字,聚珍本有“汝南”、“字巨尉”五字,御览卷四一六、卷四二0引同,今据增补。王琳,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后附载其事。

  〔二〕 “冢”,原作“家”,聚珍本作“冢”。按“冢”字是,范晔后汉书赵孝传后载王琳事云:“琳兄弟独守冢庐,号泣不绝。”“冢”与“冢”,二字同。

  淳于恭

  淳于恭以谦俭推让为节,〔一〕家有山田橡树,人有盗取之者,恭助为收拾。载之归,乃知是恭。其盗还橡,〔二〕恭不受。〔三〕类聚卷二一  淳于恭,字孟孙,北海淳于人。以谦俭推让为节,人有刈恭禾者,〔四〕恭见之,〔五〕念其愧,因伏草中,至去乃起。恭家井在门外,上有盆,邻里牧牛儿争饮牛。〔六〕恭恶其争,多置器其上,〔七〕为预汲水满之。小儿复争,恭各语其家父母,父母乃禁怒之,里落皆化而不争。御览卷四0三

  淳于恭养兄崇孤儿,教诲学问,时不如意辄呼责,〔八〕数以捶自击其胫,欲以感之。儿惭负,不敢复有过。〔九〕御览卷五一二

  〔一〕 “淳于恭”,姓淳于,名恭。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橡”,亦称橡子,即栎实,可食。范晔后汉书李恂传记载,恂免官后,“徙新安关下,拾橡实以自资”。

  〔三〕 “恭不受”,此句下原有“人又有盗刈恭禾者,恭见之,念其愧,因伏草中,至去乃起”数句,为避免与下条重出,今删去。此条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四〕 “者”,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五〕 “恭”,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卷八三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儿”,聚珍本作“而”,误。

  〔七〕 “多置器其上”,事类赋卷八引云:“淳于恭家井在门所,邻儿饮牛,恭恶不净,多置器在井上。”字句多所删改。

  〔八〕 “呼”,原作“平”,于此无义,必是误字。聚珍本作“呼”,当是。“呼”字残破,舛误为“平”。今依聚珍本校正。

  〔九〕 “不敢复有过”,此条聚珍本置于上条“至去乃起”句下。按以上三条记述了淳于恭的四件事情,一为恭助盗橡者,二为伏草中不见盗禾者,三为置器井旁,不令牧牛儿争,这些举动使得“里落皆化而不争”。四为教诲兄子事,与以上三事不为一类,在东观汉记中,教诲兄子事当在以上三事之后。范晔后汉书淳于恭传云:恭“家有山田果树,人或侵盗,辄助为收采。又见偷刈禾者,恭念其愧,因伏草中,盗去乃起,里落化之。王莽末,岁饥兵起,恭兄崇将为盗所亨,恭请代,得俱免。后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惭而改过”。由此也可看出,“里落化之”以上为一类内容,以下为另一类内容。东观汉记所记恭教诲兄子事当序在“里落皆化而不争”句后,聚珍本连缀于第三事之前,舛乱失次。

  江革

  江革,〔一〕字次翁,〔二〕客东海下邳,佣赁以养父母。下邳知其孝,市买辄与好善者,〔三〕虽无钱,任贳与之。御览卷八二七  江革专心养母,幅巾屣𪨗。〔四〕文选卷四三孔稚珪北山移文李善注

  江革母年八十,革不欲摇动之,常自居辕内挽车,不用牛马。〔五〕书钞卷一四一

  永平中,江革为五官中郎将,每朝会,〔六〕帝诏使虎贲迎送扶掖。〔七〕革每进拜,上辄自礼之,〔八〕小有疾,〔九〕辄太官送食,宠遇甚厚。京师贵戚卫尉顺阳侯马廖、侍中窦宪等各奉书致礼遗革,〔一0〕终不发书,无所当受,〔一一〕上以此重之。〔一二〕御览卷四七四

  〔一〕 “江革”,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

  〔二〕 “字次翁”,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一引江革拜五官中郎将事有“江革,字次翁”之文,今据增补“字次翁”一句。

  〔三〕 “买”,聚珍本作“贾”。

  〔四〕 “幅巾屣𪨗”,“屣𪨗”,聚珍本作“屐履”,文选卷二一颜延年秋胡诗李善注引同。此条杜工部草堂诗笺卷八引作“江革养母,幅巾屐履”。

  〔五〕 “不用牛马”,此条御览卷七七五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六〕 “每朝会”,原无“每”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书钞卷六三引作“每有朝会”,亦有“每”字。

  〔七〕 “迎送扶掖”,原脱“送”字,御览卷三六九引有,今据增补。此四字姚本、聚珍本作“扶持”二字,书钞卷六三、御览卷二四一引同。

  〔八〕 “上辄自礼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恒自礼焉”。书钞卷六三引作“常自礼之”,孔广陶书钞注云:“‘恒’作‘常’,系唐人转写避穆宗讳也。”御览卷二四一引作“帝自礼之”。

  〔九〕 “小有疾”,此下三句姚本作“时有疾不会,辄敕大臣送醪膳,恩宠莫与为比”。“臣”字当作“官”。聚珍本“臣”作“官”,“醪膳”作“餐醪”,余与姚本同。书钞卷六三引与聚珍本全同。

  〔一0〕“窦宪”,其下姚本、聚珍本有“慕其行”三字,与范晔后汉书江革传相合。

  〔一一〕“当”,姚本、聚珍本作“报”,范晔后汉书江革传亦作“报”。

  〔一二〕“上以此重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帝闻而益善之”,范晔后汉书江革传同。

  刘般

  刘般,〔一〕字伯兴,〔二〕兼屯骑校尉。〔三〕时五校官显职闲,〔四〕府寺宽敞,舆服光丽,伎巧毕给,故多宗室肺腑居之。御览卷二四二  刘般字伯兴,〔五〕为太仆,在朝尽节,〔六〕夙夜不怠。书钞卷五四

  刘般字伯兴,迁宗正,〔七〕在朝廷竭忠尽节,勤身忧国,〔八〕夙夜不怠,数纳嘉谋,州郡便宜,〔九〕清净畏慎,受职修治,振施宗族。御览卷二三0

  〔一〕 “刘般”,原作“刘磐”。书钞卷五三、卷五四、卷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卷七七,御览卷二三0皆引刘般事迹片段,字皆作“刘般”,姚本、聚珍本亦作“刘般”,今从之。刘般,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伯兴”,原作“字仲兴”,书钞卷六一引刘般为屯骑校尉事,亦云“字仲兴”,皆误。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0引刘般为宗正事,皆云“字伯兴”,与聚珍本合,范晔后汉书刘般传亦云:“字伯兴”,今据改。

  〔三〕 “兼屯骑校尉”,范晔后汉书刘般传载:“永平……十年,征般行执金吾事,从至南阳,还为朝侯。明年,兼屯骑校尉。”

  〔四〕 “五校”,范晔后汉书刘般传同。书钞卷六一引作“五校尉”,聚珍本同。按有无“尉”字,均无妨文义。五校尉,指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云:“大驾卤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五〕 “伯兴”,原误作“与伯”。

  〔六〕 “在朝尽节”,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在朝竭忠尽节”,初学记卷一二引东观汉记云:“刘般字伯兴,代名忠孝,在朝竭忠尽节。建初元年,拜为宗正。”据此,此句上又有“世名忠孝”一句。初学记“代”字原作“世”,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六帖卷七五、卷七七引亦有“代名忠孝”一句。

  〔七〕 “迁宗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建初元年,拜为宗正”。与初学记卷一二所引全同。按范晔后汉书刘般传云:“建初二年,迁宗正。”

  〔八〕 “勤身忧国”,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忧勤国事”,书钞卷五三引作“勤忧国事”,字异而义同。

  〔九〕 “州郡便宜”,此下四句姚本、聚珍本无。

  刘恺

  刘恺,〔一〕字伯豫,以当袭父般爵,〔二〕让与弟宪,遁逃避封。〔三〕久之,章和中,〔四〕有司奏请绝国,上美其义,特优加之,〔五〕恺犹不出。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和帝纳之,下诏曰:〔六〕“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父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固。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御览卷四二四

  〔一〕 “刘恺”,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附有刘恺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书钞卷四八引有此条,首云“东观汉记刘恺传云”,可知东观汉记有刘恺传。

  〔二〕 “以当袭父般爵”,此句下聚珍本有“封居巢侯”一句,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此句,但作“居崇侯”。按“居巢侯”是,东汉有居巢县,属庐江郡。据范晔后汉书刘般传,般于建武九年封灾丘侯,后徙封杼秋侯,永平元年又徙为居巢侯。

  〔三〕 “遁逃避封”,“遁”字原脱,聚珍本、御览卷五一五引皆有“遁”字,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增补。

  〔四〕 “久之,章和中”,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一五引亦有此二句,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增补。

  〔五〕 “加”,御览卷五一五引同,此字误。聚珍本作“嘉”。“加”乃“嘉”的残破字。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作“假”,于义亦通。

  〔六〕 “下诏”,原误倒作“诏下”,聚珍本作“下诏”,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改。

  蔡顺〔一〕

  蔡君仲,汝南人。王莽乱,人相食。君仲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君仲云:“黑与母,赤自食。”贼义之,遗盐二斗,〔二〕受而不食。〔三〕御览卷九五五

  〔一〕 “蔡顺”,字君仲,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周磐传附载其事。

  〔二〕 “斗”,事类赋卷二五引作“升”。

  〔三〕 “受而不食”,此条类聚卷八八亦引,字句略简。

  赵咨

  赵咨,〔一〕字文楚,东郡燕人,大司农陈奇举咨至孝,〔二〕躬率子孙耕农为养。盗尝夜往劫之,咨恐母惊惧,乃先至门迎盗,因请为设食,谢曰:“老母八十,疾病须养,居贫无储,〔三〕乞少置衣粮,〔四〕妻子余物无所惜。”〔五〕诸盗皆惭叹,跪曰:“所犯无状,干暴贤者。”言毕奔走。类聚卷二0

  〔一〕 “赵咨”,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

  〔二〕 “字文楚,东郡燕人,大司农陈奇举咨至孝”,此三句原仅有“至孝”二字,今据御览卷四一二引增补。

  〔三〕 “无储”,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少”,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赵咨传载咨言云:“老母八十,疾病须养,居贫,朝夕无储,乞少置衣粮。”

  〔五〕 “妻子余物无所惜”,此句御览卷四一二引作“妻子余物,一无所请”,与范晔后汉书赵咨传同。

拼音由机器标注,多音字与生僻字可能读错,仅供诵读参考。 原文取自 NiuTrans/Classical-Modern 开源语料;个别篇目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历代有异说,本页不作考订。 全站白话进度 1004/8132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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