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鱼矫既杀三郤,乃胁栾、中行而言于公曰: 不杀此二子者,忧必及君。 公曰: 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 对曰: 臣闻之,乱在内为宄,在外为奸,御宄以德,御奸以刑。今治政而内乱,不可谓德。除鲠而避强,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臣脆弱,不能忍俟也。 乃奔狄。三月,厉公弑。
长鱼矫胁栾中行
《国语》 · 先秦·左丘明(旧题)129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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