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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夷服诸葛

《容斋随笔》 · 南宋·洪迈

210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蜀刘禅时,南中诸郡叛,诸葛亮征之,孟获为夷汉所服,七战七擒,曰: 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 《蜀志》所载,止于一时之事。国朝淳化中,李顺乱蜀,招安使雷有终遣嘉州士人辛怡显使于南诏,至姚州,其节度使赵公美以书来迎,云: 当境有泸水,昔诸葛武侯戒曰: 非贡献征讨,不得辄渡此水;若必欲过,须致祭,然后登舟。 今遣本部军将赍金龙二条、金钱二千文并设酒脯,请先祭享而渡。 乃知南夷心服,虽千年如初。呜呼!可谓贤矣!事见怡显所作《云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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