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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南夷服诸葛

《容斋随笔》 · 南宋·洪迈

210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蜀刘禅时,南中诸郡叛,诸葛亮征之,孟获为夷汉所服,七战七擒,曰: 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 《蜀志》所载,止于一时之事。国朝淳化中,李顺乱蜀,招安使雷有终遣嘉州士人辛怡显使于南诏,至姚州,其节度使赵公美以书来迎,云: 当境有泸水,昔诸葛武侯戒曰: 非贡献征讨,不得辄渡此水;若必欲过,须致祭,然后登舟。 今遣本部军将赍金龙二条、金钱二千文并设酒脯,请先祭享而渡。 乃知南夷心服,虽千年如初。呜呼!可谓贤矣!事见怡显所作《云南录》。

蜀汉后主刘禅时期,南中地区各郡反叛,丞相诸葛亮出兵征讨,首领孟获在当地夷汉百姓中很有威望,经过七战七擒,最后说:“丞相您有上天的威严,南中人不再反叛了。”《华阳国志·南中志》所记载的,仅限于蜀汉一时之事。本朝淳化年间,李顺乱蜀,招安使雷有终派遣嘉州士人辛怡显出使南诏,到达姚州,其节度使赵公美派人带着书信来迎接说:“本地境内有泸水,当年诸葛武侯告诫说:‘倘若不是进贡和征讨,不能随便渡过这条河;如果一定要过,必须前往祭祀,然后才能登舟渡河。’现在我派遣本部军将带着两条金龙、三十文金钱并设下酒肉祭品,请先祭祀再渡河。”由此可知南夷对诸葛亮心悦诚服,即使千年一如当初。唉,诸葛亮可谓英明啊!此事见于辛怡显所作《至道云南录》。

白话译为通读参考,非定本;疑难处仍以原文与注疏为准。

拼音由机器标注,多音字与生僻字可能读错,仅供诵读参考。 原文取自 NiuTrans/Classical-Modern 开源语料;个别篇目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历代有异说,本页不作考订。 全站白话进度 1004/912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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