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非礼也(得常鼓之月,而于社用牲,为非礼)。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伐鼓于社(责群阴伐犹击也),诸侯用币于社(社尊于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伐鼓于朝(退自省也),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十年夏四月丙辰。十七年六月癸卯。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十七年十有二月丁已朔。
襄公十四年二月己未朔。十五年秋八月丁已。二十年冬十月丙辰朔。二十一年九月庚戍朔。二十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八月癸已朔。二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今《长历》推十一月朔,非十二月。《传》曰,辰在申,再失闰。若是十二月,则为三失闰,故知《经》误)。《左氏传》,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谓斗建指申,周十一月。今之九月斗柄当建戍而在申故知再失闰也。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至今年七十一岁,应有三十六闰。今《长历》推得二十四闰,通计少再闰,《释例》言之详矣)。
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比,频也。谓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象阳将绝,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齐崔杼弑光、卫,甯喜弑剽,阍弑吴馀祭、蔡班弑景侯,莒人弑其君密州。楚围弑郏敖),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二十八年),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
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左传》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受其凶恶),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卫地,豕韦也。鲁地,降娄也。日食于豕韦之末及降娄之始,故祸在卫大,在鲁小也。周四月,今二月,故曰在降娄),于是有灾,鲁实受之(灾发于卫而鲁受其馀祸)。其大咎,在卫君乎?鲁将上卿(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十五年六月丁已朔。十七年夏六月甲戍朔。《左传》,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于社,故请之)。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伐鼓于社(责群阴);诸侯用币于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正月为建己正阳之月也。于周为六月,于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参言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也),于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祝用币(用于社),史用辞(用以辞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左传》,公问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冬夏至,春秋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日夜等,故曰同道。二至,长短极,故言相过)。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阴侵阳,是阳不胜阴)。”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左传》梓慎曰:“将水(阴胜阳,故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春分阳气盛时而不胜阴,阳将隈出故为旱。隈,乌谁反)!阳不克,莫将积聚也(阳气莫然不动不克,莫绝句)。”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左传》,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而转以歌(转,宛转也)。且,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于辰尾而食)。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乃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惟吴,故知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始。食在辛亥,水也。水数六,故六年也。)。”
定公五年春正月辛亥朔。十有二年冬十一月丙寅朔。十有五年八月庚辰朔。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真定王二十六年,日食昼晦。
安王五年日食。二十年日食,既。
烈王元年日食。七年日食。
赧王十四年,日食昼晦。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日食。
按《春秋》书日食,终于鲁定公之十五年;《汉史》书日食,始于高帝之三年;其间二百九十三年,搜考史传,书日食者凡七而已。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凡三十六,刘向犹以为乖气致异。至前汉二百一十二年,而日食五十三,则又数于春秋之时。后汉百九十六年,而日食七十二。魏、晋一百五十年,而日食七十九,则愈数于汉西都之世矣。春秋降而战国七雄竞角,争城争地,斩艾其民,伏尸百万,以至于始皇、二世,生民之祸烈矣,世道之变极矣。乖气所致,谪见于天,宜不胜书,而此二三百年之间,日食仅六七见焉,何哉?盖史失其官,不书于册,故后世无由考焉。昔春秋日食,必书晦朔与日。日而不书晦朔,与晦朔而不书日,俱以为官失之。今秦初书日食者一,则书月而不书日与晦朔。周末书日食者六,则书年而并不书月,其见于史册而可考者,卤莽疏漏如此。则其遗轶不书者可胜道哉,非日之果不食也。
汉高帝三年十月甲戍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师古曰:“几音距依反,后皆类此。”),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戍晦。七年正月已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在胃三度。 十年十一月庚寅晦,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 中三年九月甲戍晦。 三年九月戊戍晦,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已,先晦一日,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祸(师占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已巳朔。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先晦一日,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傍右,法曰君失臣。明年公孙弘薨。日食从傍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 太始元年正月乙已晦。 四年十月甲寅晦,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刺王谋反,诛。元凤元年七月已亥朔,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已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已,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读曰但。下例并同。”);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子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亦对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官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读曰嫡。”)。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亡。”)。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已亥朔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眈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竭其勿反。”),祸在外也。”三年正月已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言:“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食多在于晦。先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刘向上疏:“臣向前数年,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孟康曰:“摄提,星名也。随斗杓建十二月。历不正,则其所建。首时为孟,正月为陬。”)。此皆易姓之变也。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鲍宣上言:“今日食于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况日亏乎。” 二年三月壬辰晦。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光武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帝是年六月方即位时,犹为更始三年。二年正月甲子朔,在危八度。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潜潭巴》曰:“乙卯食,雷不行,雪役草不长,奸人入官。”),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潜潭巴》曰:“丙寅食,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潜潭巴》曰:“癸亥日食,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食,每多在晦,皆朋行疾也。君尤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潜潭巴》曰:“辛丑食,主疑臣。”),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后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潜潭巴》曰:“乙未食,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若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潜潭巴》曰:“戊申食,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亡兵弱,诸侯争。”),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食之,尽。”)。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潜潭巴》曰:“丁巳食,下有败兵。”),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И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潜潭巴》曰:“癸酉食,有阴不解,淫雨毁山,连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在斗二十八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潜潭巴》曰:“壬申食,水灭,阳滨阴欲翔。”),在氐三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食之。五年乙未朔,日有食之,京候者不觉,河南尹、五郡国三十己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食之,时雒阳候者不觉。”)。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潜潭巴》曰:“壬寅食,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潜潭巴》曰:“甲辰食,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潜潭巴》曰:“戊午食,久旱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年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潜潭巴》曰:“庚辰食,彗星东至,育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毁者(又别占云:“庚辰食,久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潜潭巴》曰:“辛未食,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元和元年八月乙未晦,史官不见,他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子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潜潭巴》曰:“壬午食,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易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应而日食。三公失国,后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戍朔(《潜潭巴》曰:“戊戍食,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按《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月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潜潭巴》曰:“辛亥食,子为雄。”),在觜Δ,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雨水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在胃二度。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食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蛮夷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潜潭巴》曰:“丙申食,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潜潭巴》曰:”戊子食,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朔(《潜潭巴》曰:“乙亥食,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食。”),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年十月八日壬戍,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食,夷狄内攘。”《石氏占》曰:“壬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食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永甯元年七月乙酉朔(《潜潭巴》曰:“乙酉食,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主。”)。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食张,王者失礼。”)。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后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 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潜潭巴》曰:“甲戌食,草木不滋,主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潜潭巴》曰:“丁亥食,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按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食,北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濒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戍朔,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已丑晦(《潜潭巴》曰:“日食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也。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潜潭巴》曰:“丁卯食,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食,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床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戍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窃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戍亥。今太岁在丙戍,五月丙戍,日食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恐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摘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敬,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潜潭巴》曰:“辛卯食,臣伐其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潜潭巴》曰:“壬子食,妃后专恣,女谋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属水日,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渤海盗贼。
灵帝建甯元年五月丁未朔(《潜潭巴》曰:“丁未食,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二年十月戊戌朔,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潜潭巴》曰:“辛酉食,女谋王。”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为荒,厥异日食,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于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二月癸酉晦,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夫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六年十月癸丑朔,赵相以闻(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食,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十月丙子晦,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按本传卢植上书,丙子食自已过午,既食之后,雾ㄙ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祚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食、地动,风雨不时,疫厉流行,劲风折木,河、淮盛溢。臣闻阳微则日食,阴盛则地动,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ウ则疾,简宗庙,上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 四年九月庚寅朔(《潜潭巴》曰:“庚寅食,将相诛,大水,多死伤。”)。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潜潭巴》曰:“壬辰食,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六年四月丙午朔,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在营室四度(《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是时李亻、郭专政(《袁宏纪》曰:“未食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食。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几,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已晦。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潜潭巴》曰:“庚午食,后火烧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朔。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潜潭巴》曰:“癸未食,仁义不明。”),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已朔。十七年六月庚寅晦。 二十一年五月已亥朔(《潜潭巴》曰:“已亥食,小人用事,君子絷。”)。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六,晦二十七,月二日三。
●卷二百八十三 象纬考六
○日食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股肱,岂禹汤罪已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 三年正月丙寅朔。十一月庚申晦。 五年十一月戊寅晦。
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敕政自,有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以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俱禳祠之。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 六年正月戊辰朔,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 三年四月戊戌朔。 四年五月丁丑朔。 五年四月壬子朔。 七月戊申朔。 八年二月庚午朔,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等转改法度。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 九年正月乙未朔。 嘉平元年二月已未朔。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 五年正月乙酉朔。京房《易占》曰:“日食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 三年十一月己亥朔。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朔。 十月丙午朔。 七年十月丁丑朔。 八年十月辛未朔。 九年四月戊辰朔。 十年正月乙未。 三月癸亥。 咸甯元年七月甲申晦。 三年正月丙子朔。 四年正月庚午朔。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七年正月甲寅朔。 八年正月戊申朔。 十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食之。 永熙元年四月庚申。帝崩。
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十二月,废皇太子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已卯,四月辛卯朔,并日有蚀之。 永甯元年闰月丙戌朔。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 七月乙酉朔。十一月惠帝崩。 十二月壬午朔。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 二年正月丙子朔。 六年二月壬子朔。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已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食之。 五年五月丙子,十一月丙子,并日有食之。时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已朔,在卯至斗。斗,吴分也。其后苏峻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皇太后以忧崩 。六年三月壬戌朔,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以人君而敬人臣之妻,有亏君德之象也。 九年十月乙未朔,是时帝既冠,当亲万机,而委政大臣,道有亏也。 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 七年二月甲子朔。三月,杜皇后崩。 八年正月乙未朔。京都大雨,郡国以闻。是谓三朝,王者恶之。六月而帝崩。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已酉,七年正月丁酉,八年正月辛卯,并日有食之。 十二年十月癸已朔,在尾。尾,燕分,北狄之象也。是时边表姚襄苻生,互相吞噬,朝廷忧劳,征伐不止。 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几,在角。凡蚀,浅者祸浅,深者祸大。角为天门,人主恶之。明年而帝崩。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十二月戊午朔,并日有食之。明年而帝有疾,不识万机。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已朔,五年七月癸酉朔,并日有食之。皆海西被废之应也。
孝武帝甯康三年十月癸酉朔。 太元四年闰月已酉朔。是时苻坚攻没襄阳,执朱序。 六年六月庚子朔。 九年十月辛亥朔。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 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明年帝崩。
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是时元显执政。 元兴二年四月癸已朔。其冬桓元篡位。 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 十年九月丁己朔。 十一年七月辛亥晦。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自义熙元年至是,日食日从上始,皆为革命之征。
凡魏晋共一百五十年,日蚀七十九,朔六十五,晦七,不言朔、晦七。
宋营阳王景平二年二月已卯,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癸卯朔。 五年五月壬辰朔。 十一月已丑朔。 十七年四月戊午朔。 十九年七月甲戌晦。 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 三十年秋七月辛丑朔。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既。 大明五年九月甲寅。
明帝太始四年十月癸酉朔。 五年十月丁卯朔。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
顺帝明二年三月已酉朔。 九月乙已朔。 三年三月癸卯朔。
齐高帝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 三年七月己未朔。
武帝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已朔。
废帝隆昌元年五月甲戌朔。
明帝建武元年十一月壬申朔。
东昏侯永元三年正月丙申朔。
梁武帝天监元年七月丁已朔。 五年三月丙寅朔。 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食,在牛四度。 十五年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既。 普通元年正月乙亥朔,丙子。古曰:“日食,阴侵阳,阳不克阴也,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 三年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 大同四年六月辛丑朔。 太清元年春正月已亥朔。
陈武帝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
文帝天嘉三年九月戊辰朔。
宣帝太建三年九月庚子朔。 六年三月壬辰朔。
后主至德三年春正月戊午朔。
后魏道武帝天兴三年夏六月庚辰朔(即东晋安帝隆安四年)。 六年夏四月癸已朔(晋元兴二年)。 天赐五年十月戊戌朔(晋义熙三年)。
明元神瑞元年九月丁已朔(晋义熙十年)。 二年八月庚辰晦(晋义熙十一年,《晋史》作七月辛已朔)。 泰常元年七月辛亥晦。 二年正月甲戌朔(晋义熙十四年)。
四年冬十一月丁亥朔。
太武始光四年六月癸卯朔(宋文帝元嘉四年)。 神元年十一月乙未朔(宋元嘉五年,《南史》是年五月亦日食,此不载)。 太延元年正月乙未朔。三年冬十一月乙卯朔。太平真君元年四月戊午朔(宋元嘉十七年)。 三年八月甲戌晦(宋元嘉十九年)。六年六月戊子朔。 七年六月癸未朔(元嘉二十三年)。 十年四月丙申朔。
文成帝大安元年七月丙申朔(宋孝武孝建元年)。 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二年二月壬子朔(宋大明五年)。
献文帝皇兴元年十月己亥朔(宋明帝太始四年)。 二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癸酉朔(宋太始五年)。 三年十月丁酉朔。
孝文延兴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宋废帝元徽元年)。 三年十二月癸卯朔。四年正月癸酉朔。 太和元年十月辛亥朔。 二年二月乙酉晦(宋顺帝平二年)。 三年三月癸卯朔(宋平三年)。 五年七月庚申朔(齐高祖建元二年,《南史》书九月甲午朔)。 七年十二月乙已朔。 十二年二月辛亥朔 十四年正月己巳朔。 十五年正月癸亥晦。 十七年六月庚辰朔。 十八年五月甲戌朔(齐明帝建武元年,《南史》书十一月壬申朔)。 二十年九月庚寅晦。
宣武帝景明元年正月辛丑朔(齐东昏侯永元三年)。 七月已亥朔。 二年秋七月癸已朔。 三年七月丁已朔(梁武帝天监元年)。 永平元年八月壬子朔。 二年八月丙午朔。 四年十二月壬戌朔(梁天监十年)。 神龟二年正月辛已朔。
孝明帝熙平元年三月戊辰朔(梁天监十五年)。 延昌元年五月已未晦。二年五月甲寅朔。 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梁普通元年)。二年五月丁酉朔。三年五月壬辰朔(梁普通三年)。 冬十一月己丑朔。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梁普通四年)。
孝庄帝永安二年十月乙酉朔。
节闵帝普泰元年六月己亥朔。
孝武永熙元年十月辛酉朔。 二年四月己未朔。 三年四月癸丑朔。孝静帝元象元年正月辛酉朔(梁大同四年)。 兴和元年闰五月丁丑朔。 武定五年正月己亥朔(梁太清元年)。
北齐后主武平七年六月戊申朔。
周武帝保定元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甲戌朔。 二年九月壬辰朔(陈文帝天嘉三年)。 三年三月乙丑朔。 四年二月庚寅朔。 八月丁亥朔。 五年七月辛已朔。 天和六年正月己卯朔。 二年正月癸酉朔。 十一月戊戌朔。 二年十一月壬辰朔。 五年十月辛已朔。 六年四月戊寅朔(陈宣帝太建三年,《南史》书九月庚子朔)。 建德元年三月癸卯朔。 九月庚子朔。 三年二月壬辰朔(陈太建六年)。 四年二月丙戌朔。 十二月辛亥朔。 五年六月戊申朔。六年十一月已亥朔。
静帝大象二年十月甲寅朔。
隋文帝开皇三年二月己巳朔。 秋七月丁卯。 四年正月甲子朔。 七年五月乙亥朔。 十一年二月辛已晦。 十二年七月壬申晦。 十三年七月戊辰晦。仁寿元年二月乙卯朔。
炀帝大业十二年五月丙戌朔。
按:自李延寿《南、北史》不作诸志,后来之阅史者遂以《隋书》上接《晋书》。然《隋书》诸志,南止及梁、陈而不及宋、齐,北止及齐、周而不及元魏。而沈约、萧子显、魏收诸史,世所罕见。故宋、齐、魏之事无由考焉。近世郑渔仲作《通志》,号为该洽,然其《天文略》所书日食,以梁武帝天监十年上接宋恭帝元熙元年,盖止以《隋志》之所有者书之。而更不考宋齐之事。疏略如此。又况梁、陈两代,日食凡十四,而《隋志》仅书其四,则《隋志》亦未为详尽也。今就《帝纪》中刷出所书日食类而载之,南宋、齐、梁、陈,北魏、周、齐、隋,上承晋,下接唐,然后所载稍备。然南自宋武帝永初元年至陈后主祯明二年,北自魏明帝泰常五年至隋文帝开皇八年,此一百六十九年之间,《南史》所书日食仅三十六,而《北史》所书乃七十九,其间年岁之相合者才二十七,又有年合而月不合者(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即北魏孝文太和五年,是年日食,《南史》书九月甲午朔,《北史》书六月庚申朔之类),夫县象著明,同此一宇宙也,岂有食于北而不食于南之理。如以为阴不见,则不书食,然《北史》所书过倍《南史》之数,岂南常阴翳而北常开霁乎。又岁年之不合,与年同而月异,皆所不可晓者。《春秋》日食不书日与晦、朔,犹以为官失之,今二史抵牾乃如此,其为官失也大矣。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 四年八月丙戌朔,在翼四度。楚分也。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在斗十九度。吴分也。 九年十月丙辰朔,在氐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在胃九度。九月庚戌朔,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 二年三月戊申朔,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 三年八月已已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四年闰正月丁卯朔,在营室四度。七月甲子朔,在张十四度,占为礼失。六年正月乙卯朔,在虚九度。虚耗祥也。 八年五月辛未朔,在参七度。 九年闰四月丙寅朔,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在娄三度。占为大臣忧。 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在奎九度。奎,武库也。 十三年八月辛未朔,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 十七年六月已卯朔,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 十八年十月辛丑朔,在房三度。房,将相位。 二十年闰三月癸已朔,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干封二年八月已酉朔,在翼六度。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在东井二十九度。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在东井十八度。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在箕九度。 三年十一月戊子朔,在尾十度。东井,京师分。箕为后妃之府。尾为后宫。 五年三月辛亥朔,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 永隆元年十一月壬申朔,在尾十六度。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在毕五度。 十月庚申朔,在房三度。
武后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在营室十五度。 四年六月丁亥朔,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在昴七度。 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在胃十一度,皆正阳之月。 长寿二年九月丁亥朔,在角十度。角内为天廷。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在轸八度。轸为车骑。 证圣元年二月己酉朔,在营室五度。 圣历三年五月己酉朔,在毕十五度。 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几既,在角初度。 二年三月壬戌朔,在奎十度。占曰:“君不安。” 九月庚寅朔,在亢七度。
中宗神龙三年六月丁卯朔,在东井二十八度。京师分也。 景龙元年十二月乙丑朔,在南斗二十八度。斗为丞相位。
元宗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在角十度。 开元三年七月庚申朔,在张四度。七年五月已丑朔,在毕十五度。 九年九月乙巳朔,在轸十八度。 十二年闰十二月丙辰朔,在虚初度。 十七年十月戊午朔,不尽如钩,在氐九度。 二十年二月甲戌朔,在营室十度。 八月辛未朔,在翼七度。 二十一年七月乙丑,在张十五度。 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在南斗十三度。 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在南斗十一度。 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在亢九度。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在翼三度。 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在张五度。 五载五月壬子朔,在娄十六度。 十三载六月乙丑朔,几既,在东井十九度。京师分也。
肃宗至德元载十月辛已朔,日有食之,既,在氐十度。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日有食之,既,大星皆见,在张四度。
代宗大历三年三月乙巳朔,在奎十一度。 十年十月辛酉朔,在氐十一度。宋分也。 十四年七月戊辰朔,在张四度。 十二月丙寅晦,在危十二度。
德宗贞元二年八月辛已朔,在轸八度。 五年正月甲辰朔,在营室六度。八年十一月壬子朔,在尾六度。宋分也。 十二年八月己未朔,在翼十八度。占曰:“旱。” 十七年五月壬戌朔,在东井十度。
宪宗元和三年辛已朔,在七星三度。 十年八月已亥朔,在翼十八度。 十三年六月癸丑朔,在舆鬼一度,京师分也。
穆宗长庆二年四月辛酉朔,在胃十三度。 三年九月壬子朔,在角十二度。
文宗太和八年二月壬午朔,在奎二度。 开成元年正月辛丑朔,在虚三度。
武宗会昌三年二月庚申朔,在东壁一度。并州分也。
四年二月甲寅朔,在营室七度。 五年七月丙午朔,在张七度。 六年十二月戊辰朔,在南斗十四度。
宣宗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在参九度。 八年正月丙戌朔,在危二度。危为元枵,亦耗祥也。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辛卯朔,在张十七度。
僖宗干符三年九月乙亥朔,在轸十四度。
四年四月壬申朔,在毕三度。六年四月庚申朔,在胃八度。 文德元年三月戊戌朔,在胃一度。
昭宗天元年十月辛卯朔,在心二度。 三年四月癸未朔,在胃十二度。
右唐著纪二百八十九年,日食九十三,朔九十一,晦一,二日一。
梁太祖开平五年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干化元年正月丙戌朔。
少帝龙德三年十月辛未朔。
唐庄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司天奏在昴。主岁大旱。
明帝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 二年八月已卯朔。 三年五月丁丑,其日阴不见,百官称贺。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 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食二分。伏缘所食微少,太阳光影相铄,伏恐不辨亏阙。请其日不入ト,百官不守司,从之。
晋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朔(二日)。 三年正月戊申朔。 四年七月庚子朔。七年四月甲寅朔。 八年四月戊申朔。
少帝开运元年九月庚午朔。 二年八月甲子朔。 三年二月壬戌朔。
汉隐帝干元年六月戊寅朔。 二年六月癸酉朔。 三年十一月甲子朔。
周太祖广顺二年四月丙戌朔。
宋太祖皇帝建隆元年五月已亥朔。 二年四月癸已朔。 干德三年二月壬寅朔,验之不食。 五年六月戊午朔。 开宝元年十二月已酉朔。 三年四月辛未朔。 四年十月癸亥朔。 五年九月丁巳朔。 七年二月庚辰朔。 八年七月辛未朔。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丁亥朔。 六年九月乙未朔。 七年三月癸巳朔,八年二月戊子朔。 雍熙二年十二月庚子朔。 三年六月戊戌朔。 晁化二年闰二月辛未朔。 三年二月乙丑朔。 四年二月已未朔。 五年十二月戊寅朔,阴不见(与不食同)。侍臣称贺。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戊午朔。 十月丙戌朔。 二年九月庚辰朔。 三年三月戊寅朔。 五年七月甲午朔。 景德元年十二月庚辰朔。 三年五月壬寅朔,阴不见。 四年五月丙申朔。 十月甲午朔,阴不见。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丙辰朔,阴雨不见。 五年八月丙申朔。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
七年十二月癸丑朔,验之不食。 八年六月己酉朔。 天禧三年三月戊午朔。 五年七月甲戌朔,当食既,测验及四分止。
仁宗干兴元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几尽。天圣二年五月丁亥朔,日当食,侯之不食。 四年十月甲戌朔。 六年三月丙申朔。 七年八月丁亥朔。 明道二年六月甲午朔,皆食。 景三年,殿中丞王立言:“四月己酉朔,日当食二分半,候之不食。” 宝元元年正月丙辰朔,食六分,申一刻便复。六月戊子,日食杨惟德等言,来岁闰十二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于庚辰,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帝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 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食。 庆历二年六月壬申朔,食五分,至酉六刻,带二分入浊不见。 三年五月丁卯朔食。 四年十一月戊申朔,日当食不食。 五年四月丁亥朔,日应食,而晦不见。 六年三月辛巳朔,食四分半,申三刻复。 皇元年正月甲午朔,食一分。 四年十一月壬寅朔,食二分弱,未正一刻复。 五年十月丙申朔,午正一刻食,至四分半。 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食九分馀,阙于西南,申正一刻甚,是日雷雨,降诏恤刑及预降德音。占曰“正阳之月日食,王者恶之。”嘉元年八月庚戌朔,食二分。 三年八月己亥朔,食三分半。 四年正月丙申朔,食三分馀,未初三刻复。占曰:“受岁而食日,王者恶之。”先是日食,欲改戊戌年十二月为闰以避之,诏不许。 六年六月壬子朔,未初刻食四分,入不见。
时议称贺,修起居注司马光上言:“臣愚以为日之所照,周遍华夷,之所蔽,至为近狭。今若太阳实亏而有浮翳塞,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也。臣闻汉成帝永始元年九月,日有食之,四方不见,京师见。谷永以为沉湎于酒,祸在内也。二年二月,日有食之,四方见,京师不见。谷永以为百姓屈竭,祸在外也。臣愚以为永之所言似未协天意。夫四方不见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京师不见者,祸浸深也。日者人君之象,天意若曰,人君为阴邪所蔽,灾慝明著,天下皆知其忧危,而朝廷独不知也。由是言之,人主尤宜侧身戒惧,忧念社稷而群臣乃始相率称贺,岂得不谓之上下相蒙,诬罔天谴哉。又所食不满分数者,历官术数之不精,当治其罪,亦非所以为贺也。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二年七月乙丑朔,太史言日当食八分,是日阴蔽食,不及定分。
六年四月甲戌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八年八月庚寅,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元丰元年六月癸卯,太史言当食,验之不食。 三年十一月已丑,太史言日食六分,不及所食分数。 四年十一月癸未,太史言当食,验之不食。 五年四月壬子朔,太史言日有食之,阴不见。 六年九月癸卯,日有食之。
哲宗元二年七月庚戌,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六年五月己未朔。九年三月壬申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初亏至未时三刻,间见日西南已食一分馀,六刻食甚至七分,有,不见复圆。
绍圣三年二月丁卯,太史言日当食,验之不食。 四年六月癸未太史,言当食阴不见。
元符三年四月丁酉朔。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四月辛卯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大观元年十一月壬子朔。 二年五月庚戌朔。 四年九月丙寅朔。 政和三年三月壬子朔。五年七月戊辰朔。 八年五月壬午朔。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朔。 五年八月辛已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高宗建炎三年九月丙午朔,食于亢四度。 绍兴五年正月乙已朔,食于女分。占曰:“有丧。”又曰:“东国发兵。”是年,徽宗崩于五国城。 七年二月癸已朔,食于室。占“人主游处不节,外戚擅权。” 十三年十二月癸未朔,食于牛,露蔽之不见,用旧制拜表称贺。 十五年六月乙亥朔,食于井。占“诸侯死”。又曰:“大旱,民流亡。”十七年十月辛卯朔,食于氐。
十八年四月戊子朔。 十九年三月癸未朔。二十四年五月癸丑朔。 二十五年五月丁未朔。日皆当食,<今>不见。于是十月秦桧卒。
二十八年三月辛酉朔,日当食,<今>不见。始降诏免贺,犹宣付史馆。 三十年八月丙午朔,食于翼。占“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又曰:“民流,天下有大变,兵起,期三年。”于是始有言金人将败盟,次年逆亮果犯边。
三十一年正月甲戌朔,太史局言日当食,而不食。占“人君修德罪已,察奸理贤,宽恩布德,上动于天,则有食而不食。” 三十二年正月戊申朔,食于女。五月上内禅。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庚申朔,食于井。 三年六月甲寅,<今>不见。乾道五年八月甲申朔,食于翼。 九年五月壬辰朔,食于井。 晁熙元年十二月甲申朔,食于尾。 三年三月丙午朔,日当食,<今>不见。 四年九月丁酉朔,日当食,<今>不见。时孝宗厉精为治。
十年十一月壬戌朔,食于心。占曰:“食壬戌,群小萌,食太半,灾重,相死。”又曰:“法令有失,将相相疑。” 十五年八月甲子朔,食于翼。占曰:“甲子日食,夷兵动。”又曰:“在翼为王者失礼,又秋食为兵。” 十六年二月辛酉朔,日当食。始孝宗将以正月内禅,宰臣周必大言,新天子即位而食,处当避殿,恐宜少缓。上大以为然。故展内禅在次月,至是日<今>蔽,不见亏分。
甯宗庆元元年三月丙戌朔,食于娄。占:“多冤讼,其分有叛臣或大水。”又曰:“戒边臣。”于是胄用事,始有意北伐。 四年正月已亥朔,<今>不见。 五年正月癸已朔,<今>不见。 六年六月乙酉朔,日食。太史言,夜食不见。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食于毕。占:“主大水潦,诸侯死,边将亡,远国谋乱。”后三年,吴曦反于蜀,伏诛。 三年四月己亥朔,日当食。而太史局言,日体圆明不见亏分。凡言不见亏分者,食不及一分也。 开禧二年二月壬子朔。
嘉定四年十一月己酉朔,皆当食,皆不见亏分。 七年九月壬戌朔,食于角。 九年二月甲申朔,食于室。十年七月丙子朔,食于张。 十一年七月庚午朔,日食一分,其日正午或见或不见。太史局言,是为阳胜阴微,日体不亏。 十四年五月甲申朔,食于毕。 十六年九月庚子朔,日食于轸。
程氏《演繁露》曰:古谓日轮规环千里,特言其周广当然者耳,而无有言其如何其圆者也。沈括取银圜为喻曰:月如银圜,本自无光,日耀之乃有光,其圆非圆,乃月与日相望,其光全耳。及其阙也,亦非真阙,乃日光之所不及耳。此喻最为精审,予已详著之矣。淳熙丙申三月,予为少蓬太史局言,朔日巳时,日食西北隅,食至一分半而复,已而,日行加巳,呼请台官即道山下,以盆贮油对日景候之,时既及巳,忽骤起,少选退,则日轮西北角微有亏阙,约其所欠,殆不及一分,盖食已而复,非不及一分半也,其年某人(忘其名)使虏自北而回,正当食时,其行及河北自北望之,则日轮亏及十分之二,是太史之言,固不能精,亦不全谬也。予因此之见,益知沈括银圜之说,确与之合也。临安距河北则向南二千馀里矣。日食而北,人在东南,故从东南见之阙处全少是以其分而阙仅及一也,至于人在河北,日并东南,故其食处多见,而遂十分亏二,以此见日轮正圆可验也。此如东京所铸浑仪,今在临安清台,则于西柱移低两寸,以顺天势,其痕迹尚在可验也。南北异地,于以准望天度,则临安与汴京自是不同也。
●卷二百八十四 象纬考七
○日变日 日晕
《春秋》鲁哀公六年,有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曰为人君,妖气守之,故以为当王身。在楚上,惟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若之(,禳祭也),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之股肱,何益?不不有大过,天其天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
汉武帝建元二年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韦昭曰:“下无景也。无景,惟质见耳。”),正中时有景无光(韦昭曰:“无光耀也。”)。是夏寒,至九月,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无所制,兹谓弱(孟康曰:“君顺从于臣下,无所能制。”),日白六十日,物无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孟康曰:“辟,君也。有过而公行也。”)。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日光ㄙ(师古曰:“ㄙ与暗同也。”)。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反,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亡主;有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
李寻对曰:“夫日者,众阳之长,光所烛,万里同晷,人君之表也(师古曰:“晷,景也。”)。故日将旦,清风发,群阴伏,君以临朝,不牵于色。日初出,炎以阳,君登朝,佞不行,忠直进,不蔽障。日中光,君德盛明,大臣奉公。日将入,专以壹,君就房,有常节。君不修道,则日失其度,ㄙ昧亡光(师古曰:“ㄙ与暗同,又音乌感反。“)。各有云为。其于东方作,日初出时(师古曰:“作,起也。日出之时,人物皆起。”),阴邪气起者,法为牵于女谒(服虔曰:“谓请也。”),有所畏难;日出后,为近臣乱政;日中;为大臣欺诬;日且入,为妻妾役使所营(师古曰:“营,谓绕也。”)。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夺失色,邪气珥数作。本起于晨,相连至昏,其日出后至日中差(师古曰:“读愈同。”)。小臣不知内事,窃以日视陛下志操,衰于始初多矣,其咎恐有以守正直言而得罪者,伤嗣害世,不可不慎也。”
按寻此对在哀帝时。帝召寻待诏黄门,诏问以日月失度,星辰乱行,灾异仍重之事,寻所对如此。然哀帝时日食凡再,俱见于史,而此所言日无精光,邪气连昏之事,则《天文》、《五行志》所不载云。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向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钓,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皇德传史》曰:“白虹贯,下破军,晋分也。”)。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 七年四月甲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须臾成晕,有白虹贯日。
殇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晕上有半晕,晕中外有、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再重,中有背。
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 二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 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晕两珥,中赤外青,白虹贯晕中(《春秋元命包》曰:“阴阳之气,聚为气,立为虹,离为背,分为抱珥。”《考异邮》曰:“臣谋反,偏刺日。”《巫咸 占》曰:“臣不知则日月。”如淳曰:“ぐ谓之虹,雌谓之。向外曰背,刺日曰,在旁如半向日曰抱,在畔直对曰珥。”孟康曰:“如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馀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暗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久兵马废。《礼斗度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天雨,土风常起,日食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残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枯,社稷移亡。”)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爪,在日中(《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则水淫溢。”)。 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春秋感精符》曰:“虹贯日,天下悉极,文法大扰,百姓残贼,酷法横杀,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狱多怨宿,吏皆惨毒。”又曰:“国多死孽,天子命绝,大臣为祸,王将见杀。”《星占》曰:“虹主内,土精填星之变。”《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婚戚干朝,君不觉悟,虹贯日。”)。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复与袁术书日:“凶出于代郡。”)。
晋武帝泰始元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 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气贯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为斗、牛,主吴、越。”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惠帝元康元年十一月甲申,日晕再重,青赤有光。 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日乃销,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 永康元年正月癸亥朔,日晕三重。十月乙未,日ウ,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十二月庚戌,中有黑气。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中有黑气。” 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中有黑子。京房《易传》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则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泰安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 永兴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分日。 光熙元年五月壬辰、癸巳,日光四散,赤如血流,照地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按《河图占》曰“日薄也”。其说曰:“凡日食皆于晦朔,不有于晦朔者为日薄。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日光也。”占类日蚀。 二年正月戊申,白虹贯日。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为乱,不则诸侯有反者。晕五重,有国者受其祥,天下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暴蔑人主。五年,刘聪破京都,帝蒙尘于寇庭。 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者。
愍帝建兴二年正月辛未庚申,日陨于地。又有三日相承,出于西方而东行。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并照,虹弥天。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丁巳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三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年为建武,刘聪、李雄亦跨曹、刘疆宇,于是兵连累叶。
元帝太兴元年十一月乙卯,日夜出,高三丈,中有赤青珥。 四年二月癸亥,日斗。三月癸未,日中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 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中有黑子。时帝宠幸刘隗,擅威福,亏伤君道,王敦因之举兵,逼京都,祸及忠贤。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卯,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天明,阴阳昏,臣有阴谋。”京房曰:“下专刑之应。”敦既陵上,卒伏其辜。十一月丙子,白虹贯日。史官不见,桂阴太守华包以闻。
成帝咸和九年七月,白虹贯日。 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 二年七月,白虹贯日。自后庾氏专政,由后族而贵,盖亦妇人擅国之义,故频年白虹贯日。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灭。夏,帝崩。
穆宗永和八年,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五日乃止。十年十月庚辰,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 十一年三月戊申,日中有黑子,大如桃,二枚。时天子幼弱,久不亲国政。 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少时而帝崩。
海西公太和三年九月戊辰见,二虹见东方。 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 五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李。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即简文咸安元年也。
简文咸安二年十一月丁丑,日中有黑子。
孝武宁康元年十一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李。 二年三月庚寅,日中有黑子二枚,大如鸭子。十一月已巳,日中黑子,大如鸡卵。时帝已长,而康献皇后以从嫂临朝,实伤君道,故日有瑕也。 太元十三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二大如李。 十四年六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大如李。 二十年十一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是时会稽王以母弟干政。
安帝隆安元年十二月壬辰,日有晕,有背。是后不亲万机,会稽王世子元显专行威罚。 四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 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中。三月庚子,白虹贯日,未几,桓元克京都,王师败绩。明年,桓元纂位。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彩珥。壬辰、癸巳,日光四散,赤如流血,照地皆赤。 六年五月丙子,日晕有。时卢循逼京都,内外戒严。七月,循走。七年七月,五虹见东方。占曰:“天子黜。”其后刘裕代晋。 十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馀丈在南干日。灾在秦分,秦亡之象。
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白气贯日,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宋文帝元嘉四年十月辛卯,日昼昏,十日乃明。
孝武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至八年春,凡三度,谓之日死。
齐高祖建元元年十二月未时,日晕,色黄无光,至申乃散。 二年闰月乙酉,日黄无光。 四年十一月丙子,日黄色无光。
武帝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日出五竿,失色赤黄,晕抱珥直背。
东昏侯永元元年十二月乙酉,日中有黑子三枚。
梁武帝太清元年十二月己卯,白虹贯日。 三年正月庚申,白虹贯日三重。
元帝承圣元年十一月丙子,有两日俱见。
陈文帝天嘉七年二月庚午,日无光,乌见。占曰:“王者恶之。”其日庚午,吴、楚之分野。四月甲子,日有交晕,白虹贯之。是月癸酉,帝崩。
宣帝大建十年二月癸亥,日上有背。占曰:“其野失地,有叛兵。”甲子,吴明彻兵败于吕梁,将卒没于周。明年淮南地,尽入于周。
后魏文成帝兴安元年十一月己卯,日出赤如血。
孝文帝太和二年正月辛亥,日晕,东西两珥。 四年正月癸丑,日晕,东西有背。八年正月戊寅,有白气贯日。宣武帝景明二年八月戊辰,日赤无光,中有黑气。 三年正月乙巳,日有黑气。正始二年四月甲辰,卯时晕匝,西有一背黄,南北有珥,内赤外黄,渐灭。十二月己酉,日晕,北有一抱,内赤外黄白,两傍有珥下。 三年十月乙巳,日赤无光。延昌元年十月甲戌至辛卯,日初出及将没,赤白无光。
孝明帝熙平元年三月丁丑,日出无光,至申时酉时。 神龟三年十月己巳,太史奏:自八月以来,黄埃掩日,日出三丈,色如赭,无光耀。 正元五年闰月乙酉,日晕,内赤外青,南北珥,下有抱两背,内赤外青。十二月丙申,日晕,南北有珥,上有抱一背。 孝昌三年五月戊戌,辰时晕匝,内赤外白,两珥。
孝庄帝永安二年十月己酉,日从地下食出,亏从西南角起。
节闵帝普泰元年三月丁卯,日月并赤赭色,天地溷浊。十一月,日晕再重。
孝武帝太昌元年五月,日晕再重。十月辛酉朔,日从地下食出,亏从西南角起。
后周武帝保定五年正月辛卯,白虹贯日,占曰:“为兵丧。” 天和元年二月庚午,日斗,光遂散,日乌见。十月辛卯,黑贯日。 建德二年二月辛亥,白虹贯日。占曰:“臣谋君,不出三年。”又曰:“近臣为乱。”后年。卫王直举兵反。 六年十一月甲辰,日晡时日,中有黑子,大如杯。占曰:“君有过而臣不谏,人主恶之。”
宣帝大成元年正月丙午、癸丑,日皆有背。占曰:“臣为逆,有反叛,边将去之。”又曰:“卿大夫欲为主。”其后,隋公作霸,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等举兵。
静帝大象元年二月癸未,日将出入时,其中并有乌色,大如鸡卵,经四日乃灭。
隋文帝开皇九年正月己巳,白虹夹日。占:“臣背主。”又“无德者亡”。是月灭陈。 仁寿四年七月乙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占:“主势夺。”又“日无光,有死王。”丁未,上崩。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十三年十一月辛酉,日光四散如流血。占曰:“贼入宫,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弑帝,诸王及幸臣并被弑。
唐太宗贞观初,突厥有五日并照。 二十三年三月,日赤无光。李淳风曰:“日变色,有军急。”又曰:“其君无德,其臣乱国。”濮阳复曰:“日无光,主病。”
高宗咸亨元年二月壬子,日赤无光。癸丑,四方,日有浊气,色赤如赭。上元二年三月丁未,日赤如赭。 永淳元年三月,日赤如赭。 文明元年二月辛巳,日赤如赭。
武后长安四年正月壬子,日赤如赭。
中宗景龙三年二月庚申,日色紫赤无光。
元宗开元十四年十二月己未,日赤如赭。 二十九年三月丙午,风霾,日无光,近昼昏也。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 天宝三载正月庚戌,日晕五重。占曰:“是谓气光,天下有兵。”
肃宗上元二月乙酉,白虹贯日。
代宗大历二年七月丙寅,日旁有青赤气,长四丈馀。壬申,日上有赤气,长三丈。九月乙亥至于辛丑,日旁有青赤气。 三年正月丁巳,日有黄冠、青赤珥。辛丑,亦如之。凡气长而立者为直,横者为格,立于日上为冠。直为有自立者,格为有战斗。又曰:“赤气在日上,君有佞臣。黄为土功,青赤为忧。”
德宗贞元二年闰五月壬戌,日有黑晕。 六年正月甲子,日赤如血。 十年三月乙亥,黄雾四塞,日无光。
宪宗元和二年十月壬午,日傍有黑气如人形跪,手捧盘向,盘中气如人头。四年闰三月,日傍有物如日。五年四月辛未,白虹贯日。 十年正月辛卯,日外有物如乌。
十一年己卯,日紫赤无光。
穆宗长庆元年六月己丑,白虹贯日。 三年二月庚戌,白虹贯日。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甲戊,赤虹贯日。九月甲申,日赤无光。二年三月甲午,日中黑气如杯。辛亥,日中有黑子。四月甲寅,白虹贯日。
文宗太和二年二月癸亥,日无光,白雾昏昼。十二月癸亥,有黑,与日斗。五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 六年三月,有黑与日如斗。庚戌,日中有黑子。四月乙丑,黑气磨日。 七年正月庚戊,白虹贯日。 八年七月甲戌,白虹贯日,日有交晕。十月壬寅,白虹贯日,东西际天,上有背。 九年二月辛卯,日月赤如血。壬辰,亦如之。 开成元年正月辛丑朔,白虹贯日。二月己丑,亦如之。 二年十一月辛巳,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日赤如赭,昼昏至于癸未。 五年正月己丑,日晕,白虹在东方,如玉环贯珥。三月丙辰,日有重晕,有赤气夹日。十二月癸卯朔,日傍有黑气来触。
武宗会昌元年十一月庚戌,日中有黑子。 四年正月戊申,日无光。二月己巳白虹贯日,如玉环。
宣宗大中十三年四月甲午,日暗无光。
懿宗咸通六年正月,白虹贯日,中有黑气,如鸡卵。 七年十二月癸酉,白气贯日,日有重晕。甲戌,亦如之。白气,兵象也。 十四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
僖宗干符元年,日中有黑子。 二年,日中有若飞燕者。 六年十一月丙辰朔,有两日出而斗,三日乃不见。斗者,离而复合也。 广明元年,日晕如虹,黄气蔽日无光。日不可以二;虹,百殃之本也。 中和三年三月丙午,日有青黄晕。四月丙辰,亦如之。丁巳、戊午,又如之。 光启三年十一月己亥,下晡日上有黑气。 四年二月己丑,日赤如血。 庚寅改元文德。是日,风,日赤无光。
昭宗景福元年五月,日色散如黄金。 光化三年冬,日有虹背弥旬。日有赤气,自东北至于东南。 天复元年十月,日色散如黄金。十一月,又如之。 二年二月丁丑,日有赤气,自东北至于东南。 天元年二月丙寅,日中见北斗。其占重。十一月癸酉,日中有黄晕,傍有青赤气二。 二年正月甲申,日有黄白晕,晕上有青赤背;乙酉亦如之。晕中生白虹,渐东,长百馀丈。二月己巳,日有黄白晕,如半环,有苍黑夹日,长各六尺馀,既而变,状如人如马,乃消。占曰:“背者,叛背之象。日晕有虹者为大战,半晕者相有谋。苍黑,祥也。夹日者,贼臣制君之象。变而如人者为叛臣,如马者为兵。” 三年正月辛未,日有白黄晕,上有青赤背。二月癸巳,日有黄白晕,如半环,有青赤背。
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十月己丑至于庚子,日月赤而无光。 二年二月乙酉,日中有黑气,状如鸡卵。
后晋高祖天福元年,十二月己卯朔,日有白虹二。 三年三月壬子,日有白虹。
后周世宗显德三年十一月庚午,白虹贯日。
《五代史 司天考》论曰:“五代乱世,文字不完,史官所记亦有详略,其日月五星之变,大者如是。日有冠珥、环晕、缨纽、负抱、戴履、背气,十日之中常七八,其繁不可胜书,而背气尤多。”
显德七年正月癸卯,日既出,其下复有一日相掩,黑光磨荡久之。时太祖北征,知星者苗训指谓亲吏楚昭辅曰:“天命也。”是日,周恭帝逊位。
宋太祖皇帝开宝七年正月丙戌,日有黑子二。
真宗景德元年十二月甲辰,日有影,如三日状。占在危宿,幽州之野,时契丹请和。
三年九月戊申,日赤如赭。占曰:“将相忧。”明年,河阳节度同平章事王显卒。四年四月甲申,日白无光。
仁宗宝元元年十二月庚申,日赤如朱,逾二刻复。 庆历八年二月乙未,日赤无光。
神宗熙宁十年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占:“臣于君,不掩恶,令民见”,则有此变,或“王者恶之。”至乙巳散。 元丰元年闰正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二月戊午,凡十有九日散。十二月丙午,日中有黑子亦如李,至丁巳,凡十有二日散。二年二月甲寅,日中有黑子如李,至癸亥散。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癸卯,日淡赤无光,至申乃复。 三年十月壬辰,日中有黑子,如枣大。 政和二年四月辛卯,日中有黑子,乍二乍三,如栗大。 八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宣和二年正月已未,日蒙蒙无光。五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如枣大。 三年十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主:“臣蔽主明。”四年二月癸巳,日蒙蒙无光。
高宗建炎三年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壬寅乃消伏。占:“臣不掩君恶。”又“臣有蔽主明者。” 绍兴元年二月巳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三日而伏。主:“臣蔽主明。”六年十月壬戌,日中有黑子如李大,占“臣蔽主明”。 七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大,旬日乃消。四月戊申,日有黑子如前。 八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枣。占:“君有过而臣不谏。”十月乙亥,日有黑子。
孝宗淳熙十三年五月庚辰,日生黑子如枣大,至甲申日乃复。
光宗绍熙四年十一月辛未,日生黑子。占:“祭天不顺兹为逆,厥异日中有黑子。黑子者,阴也,臣不掩君恶。”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宁宗庆元六年八月乙未,日内生黑子如枣大,凡六日乃消伏。十一月乙酉,日又生黑子如枣大,凡二十日乃伏。时胄用事,群奸附和,蔽主明。 嘉泰二年十二月甲戌,日生黑子如枣大,至丙戌消伏。 四年正月癸未,日生黑子如枣大。开禧元年四月辛丑,亦如之。
◎日日晕
建隆元年讫开宝末,凡冠气七,珥百,抱气七,承气六,赤黄气三,黄白气三,青气二,缨一,晕一百五十六,半晕四十五,重晕五十九,重半晕七,交晕一十八,背气二百三十一,细气七,戟气三。
太平兴国元年讫至道末,凡冠气一十八,戴气三,抱气一十三,珥七十七,承气三,赤黄气八,气一,青气二,晕五十九,半晕二十二,重晕一十二,交晕三,背气四十四,细气三,戟气一,直气一十五。
咸平元年讫干兴末,凡重轮二四,彗一,五色辉气一,冠气二百六十六,珥四十一,戴气一百九十七,抱气五十七,承气一百八十四,直气七十七,光气黄气九,赤黄气四,紫气五,色黄交气二,赤黄绿碧气二,青赤气二十一,黄白气一,黑气二,白气五,缨三,戟气一,细气二,背气二百九十九,晕一千二百三十一,半晕六百五十三,重晕二十七,交晕一十三。
天圣元年讫嘉末,凡日黄耀有光一,辉气一十九,龙凤庆二,五色八,紫黄五,赤黄一,紫一,黄二,青黄紫晕一晕八百五十五,周晕二十六,重晕一十六,交晕五,连环晕一,珥八百四十七,冠气一百四十,戴气二百五十六,承气一百,重承气一,抱气一十八,负气一,背气一百七,格气二,直气五,白虹贯日四,白气如绳贯晕并日一。
治平元年讫四年,凡五色八,辉气一,晕一百二十八,周晕三,重晕十二,交晕二,珥八十九,冠气一十一,戴气三十九,承气五,背气二十三,白虹贯日一,白虹贯珥一。治平四年讫元丰末,凡日晕一千三百五十六,周晕二百七十七,重晕七十四,交晕四十九,连环晕一,珥八百八十二,冠气四十二,戴气二百七十一,承气五十,抱气二,背气二百四十六,直气二,戟气一,缨气五,气一,白虹贯日九,贯珥三,五色二十六。
元丰八年三月五日讫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晕五百二十八,周晕二百五十七,重晕六十八,交晕六十七,五色气晕一,珥五百五十六,冠气六十一,戴气一百五十二,承气三十三,背气一百七十四,直气三,戟气四,缨气一,格气五,白虹贯日一十六,贯珥一,五色五十二。
元符三年正月讫靖康二年四月,凡日晕九,晕戴三,半晕一,晕珥背一,半晕重背一,晕缨一,珥背三,珥十三,晕珥七,冠气七,晕背四,戴气六,承气二,抱气四,背气一十四,五色气晕一,直气四,环晕戴气三,戟气一,履气二,半晕履一,半晕再重一,五色二。
高宗建炎三年春,白虹贯日。占:“近臣为乱,或诸侯叛。”三年五月庚子,日生两珥。占:“主民寿考。” 四年二月辛亥,白虹贯日。于是金虏始退,群盗大起。十一月癸卯,日生背气。 绍兴元年正月壬戌,日生背气。二月丙辰,日晕周匝。 二年四月壬申,日生戴气。占:“人君德至于天,则有戴气。”戴者,德也,推戴福之象。次月之戊寅复然。于是宗子伯琮,始育于宫中,闰四月丙申,日生背气。占:“背叛乖逆,邪谋不成。”于是孔彦舟叛降刘豫。 三年二月乙卯,日生戴气。丙申,生抱气。占:“戴者推戴,福之象,君德至于天则有之。”抱者抱扶向就之状,主邻国臣庶来降,亦有子孙之喜,臣下忠诚以附其上。 四年正月壬子,日生承气。占:“臣承君也,人主有喜。”二月赵鼎参知政事。三月辛未,日有抱气,色黄润泽。占:“天子有喜。”有和亲来降者,不战而降,军罢。六月壬辰,日晕于井,占:“秦分,有忧。” 五年正月庚申,日生戴气。占:“国有喜。”是岁建资善堂,皇子建节封公。 六年十一月丙申,日生两珥。 七年三月辛丑,氛气翳日。 八年二月辛巳,白虹贯日。占:“诸侯有叛,或岁中有丧。”次年,皇后邢氏崩于五国城。 二十一年四月壬申,日生晕。占:“臣专政。”又云“边兵动,虏主死。”时秦桧在相位。 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贯日。六月壬寅,日有直气。三十年四月戊辰,日生晕周匝。占:“边兵动,虏主死,或多风。”其应在次年。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甲子,日有戟气,长斜倚日傍占“戈戟相伤之象。”七月己亥,日有直气。 乾道元年六月丁未,日生格气。占:“格,斗之象。” 二年二月庚辰,日左生气,直气一条。 三年三月丁巳,日下晕,外生赤黄色承气一条。四月辛卯,日生赤黄晕周匝,五月戊戌,日赤晕周匝,在毕。占:“边兵动。”甲辰,日下晕,外生青黄色承气。君臣相承,有喜之象。 晁熙八年三月丙申,日晕周匝,占:“丙申日晕,臣不贤。”日在昴。胡、赵之君亡。 十三年五月己卯,日晕周匝。 十五年六月丙申,日生背气。三月壬寅,日半晕再重。占:“国民蕃息,岁大和。”
光宗绍熙元年六月甲申,日生晕周匝。 二年二月壬寅,日生戴气。三月辛未,日生晕周匝。四月癸未,日生戴气。七月庚申,日上晕外生背气。 四年二月癸亥,日晕周匝。占:“臣专政。”日躔奎宿,其下有兵,大人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