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三年,朱雀门灾,水火也。时帝崇尚佛道,宗庙牲,皆以面代之。又数诣寺扌舍身为奴,王公以下赎之。天变数见而不悟,后卒以亡。
陈武帝永定三年,重殿灾。
东魏孝静天平二年十一月,阊阖门灾。是时齐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斩樊子鹄,以州来降,神武听谗而杀之。司空元晖免。逐功臣、大臣之罚也。 武定五年八月,广宗郡火,烧数千家。
后齐后主天统三年,九龙殿灾,延烧西廊。 四年,昭阳、宣光、瑶华三殿灾,延烧龙舟。是时谗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征作歌谣,斛律明月以诛死。谗夫昌,邪胜正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将祠泰山,令使者致石象神祠之所。未至数里,野火起,烧像碎如小块。时帝颇信谗言,猜阻骨肉,滕王瓒失志而死,创业功臣,多被夷灭,故天见变,而帝不悟。其后太子勇竟被废戮。 炀帝大业十二年,显阳门灾,旧名广阳,则帝之姓名。国门之崇显,号令之所由出也。时帝不遵法度,骄奢荒怠,信谗害忠。天意若曰,害广阳也。
唐太宗贞观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 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库火。高宗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书司勋库火。 显庆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仓廪、甲仗、民居二百馀家。十一月己巳,饶州火。 武太后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欲避正殿,彻乐。宰相姚以为火因人,非天灾也,不宜贬损。后乃御端门观,,引建章故事,复作明堂以厌之。是岁,内库灾,燔二百馀区。万岁通天元年三月壬寅,抚州火。 久视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十馀家。中宗景龙二年二月,东都凌空观灾。 元宗开元五年十一月乙卯,定凌寝殿火。是岁,洪州、潭州灾,延烧州署,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旋即火发。十五年七月甲戌,兴教门楼柱灾。是年,衡州灾,延烧三百馀家,州人见有物大如瓮,赤如烛笼,所至火即发。 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飞龙厩灾。占曰:“天火烧厩,兵大起。”十月乙丑,东都宫佛光寺火。 天宝二载六月,东都应天门观灾,延烧左、右延福门,经日不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宫室 。”九载三月,华狱庙灾,时帝将封西岳,以庙灾乃止。 十载八月丙辰,武库灾,燔兵器四十馀万。武库,甲兵之本也。 肃宗宝应元年十二月己酉,太府左藏库火。 代宗广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鄂州大风,火发江中,焚舟三十艘,延及岸上民居二千馀家,死者数千人。 大历十年二月,庄严寺浮图灾。初有疾风震电,俄而火从浮图中出。 德宗贞元元年,江陵度支院火,焚江东租赋百馀万。 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火。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宪宗元和二年七月,洪州火,燔民舍万七千家。 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灾,主吏坐死者百馀人。 八年,江陵大火。 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李师道起宫室于郓州,将谋乱,既成而火。 文宗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禁中昭德寺火。延至宣政东垣及门下省,宫人死者数百人。 三年十月癸丑,使内火。 四年三月,陈州、许州火,烧万馀家。十月浙西火。 八年三月,扬州火。皆燔民舍千区。五月己巳,飞龙驹中厩火。十月,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区。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居民三百馀家。 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丁丑晦,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家。 武宗会昌元年五月,潞州市火。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万年县东市火,焚庐舍甚众。 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灵驾次二原县,夜大风,行宫幔城火。 僖宗干符四年十月,东都圣善寺火。 昭宗大顺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楼灾,延及数百步。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暮,微雨,震电,或见有赤块转门谯藤网中,周而火作。顷之,赤块北飞,转佛阁{滕}网中,亦周而火作。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数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灭。
后唐明帝天成四年十一月,汝州火,烧羽林军营五百馀(先是,司天奏:“荧惑入羽林,请京师为火备。”至是应之)。 长兴二年四月,汴州封禅寺门上忽有火起,延烧近寺庐舍,相次黎阳县亦火。
后晋高祖天福三年十一月,襄州奏,火焚居民千馀家。
周世宗显德五年四月,吴越王钱弘ㄈ奏:“十日夜,杭州火,焚烧府署殆尽。”上命中使赍诏恤问。
宋太祖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馀区。 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区,酒工死者三十馀。 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兵器、钱帛并尽。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燔庐舍三百四十馀区。二月,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共六百馀区。五月,京师相国寺火,燔舍百馀区。海州火,燔数百家,死者十八人。 干德四年二月,岳州衙署、廪库火,燔市肆、民舍殆尽,官吏逾城仅免。 三年,陈州火,燔民舍数千区。潭州火,燔民舍五百区;逾月,民死者三十六人。是春,诸州言火者甚众。八月,衡州火,燔公署、仓库、民舍,仅存者千馀区。 五年,京师建隆观火。 开宝二年八月,辰州廨火,及燔军资库。 五年七月,忠州廨火,仓库殆尽。七年九月,亳州永城县火,燔民舍一千八十四区, 八年四月,洋州火,燔州廨、民舍千七百区。亳州永城县火,燔军营、民舍千九百八十区,死者九人。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八月,益州西仓灾。雍熙元年五月丁丑,乾元、文明二殿灾。初夕,阴雷震,火起月华门,翊日辰巳方止。 二年九月庚戌夜,楚王元佐宫火,燔舍数百区。王自是以疾废于家。端拱元年二月,安军威棹营火。 二年三月,衡州火,燔州县官舍、仓库、军营三百馀区。又崇贤坊有乌衔火,燔数十处,七日不灭。 晁化三年十月,蔡州怀爱军营火,燔汝河桥民居、官舍三千馀区,死者数人。十二月,建安军城西火,燔民舍、官廨等殆尽。四年二月,永州保安津舍火,飞焰过江,烧州门及民屋三百馀家。 真宗咸平二年四月,池州仓火,燔米八万七千斛。 景德元年正月,平虏军营火,焚居民庐舍甚众。 四年十一月,郢州火,仓库并尽。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库灾。 二年四月,州火,燔军营、民舍殆尽。七年,雄州甲仗库火,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四月壬申夜,荣王元俨宫火,自三鼓北风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承天祥符门、内藏左藏库、朝元门、崇文院、秘阁、天书法物内香药库。 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厩坊草场火。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院火,延燔数百区。 三年春,京师多火。六月,永州军营火,延民舍数百区。 仁宗天圣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应宫灾。初,大中祥符元年,诏建宫以藏天书,七年宫始成,凡三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发夜中,大雷雨,至晓而尽。明道元年八月壬戌,文德殿成。是夜,中火,延燔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延庆、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景三年七月庚子,太平兴国寺,火起阁中,延燔开先殿及寺舍数百楹。是夕,大雨雹。 宝元三年六月丁丑,益州火,焚民庐舍三千馀区。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 庆历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宫火。 八年正月壬午,江宁府火。初,李景在江南大建宫室、府事,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惟存一厅,乃玉烛殿也。 至和二年,并州太宗神御殿火。 嘉三年正月,温州火,燔屋万四千,死者五十人。 神宗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亲宫火,焚九百馀;甲寅,广亲宫又火。 熙宁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宫火,燔东城门。 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十楹,案牍殆尽。十年正月,仙韶院火,撤屋二百五十楹。三月丙子,开封府火。元丰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区,诸军衣万馀袭,帛军器百五十万。 四年六月,衡州火,烧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又钦州,亦大雷震,火焚城屋。 五年二月,洞真宫火。 八年二月辛巳,开宝寺火。时寓礼部贡院于寺,点检试卷官翟曼、陈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哲宗元元年三月,宗室宫院火。 六年十二月,开封府火。 绍圣三年三月初七日,尚书省火,寻扑灭。上谕执政:禁中屡火,方醮禳,巳罢春宴,仍不御垂拱殿三日。 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宫院火。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观火,大雨中久而后灭。 崇宁二年六月,太一宫火。 三年三月辛丑,大内火。 政和三年四月,苏州火,延烧公私屋一百七十馀。五月辛丑,京师大盈仓火。是岁,成都府大慈寺、温州纯州皆火。八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达晓,大雨如倾,火益炽,几{灬}五千馀,后苑广圣宫及宫人所居几尽,焚死者甚众。 钦宗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书省火,延烧礼、祠、工、刑、吏部,拆尚书省牌掷火中禳之乃息。 二年三月戊戌,天汉桥火,焚百馀家。顷之,都亭驿又火。己酉,保康门火。 高宗绍兴元年十月乙酉,行在、越州大火,民多露处(令有司赈缗粟,弛财苇之征)。十二月辛未,越州再火,吏部文书多焚;乙酉,降旨移跸钱塘 。二年正月丁巳,宣州大火,燔城中民舍几尽。五月庚辰,行在临安府大火,顷刻,跨山亘六七里,燔民舍一万数千家。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燔吏刑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庐、军垒尽,乙未旦乃熄,铨选文书无存者(令户部发廪赈焚室)。 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阙门外民庐火,燔者甚广(令户部发廪以赈,命有司火政)。 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民庐数千家。 六年二月,行都屡火,通燔千馀家(诏沿流州县几执奸者,以李光言而止)。十二月,行都大火,燔民庐万馀家,人有灼死者。时上以刘豫入寇亲征,都民之暴露者多冻死(令留守秦桧发户部米以赈)。 七年二月丁酉,太平州大火,州治宣抚司及官舍民庐、帑藏、文书皆尽,民之死于火者甚众,录事参军吕应中死其职,当涂县丞李致虚亦死焉。 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七月壬寅,复火。 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庐、官舍,延及省部。十一月丁巳,温州大火,燔州学、酤征舶等务、永嘉县治及民庐千馀家。 十一年七月,婺州大火,燔郡狱、仓场务、寺观甚广,民庐几毁其半。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千馀区,民庐三千馀家。十二年二月辛巳,镇江府火,燔仓米数万石,刍六万束,民居之焚者尤众。是月,太平、池州及芜湖县火,皆燔民庐。四月庚辰,行都火。九月甲子,行都民居火,经夕,渐近太室而灭(乙丑,令有司撤火道,周庙垣二十步)。十七年十二月辛亥,静江府火,燔民舍甚众。 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书皆尽。二十六年,潭州南岳庙火(即请复作庙,令有司给以缗粟)。二十九年四月,镇江府火,焚军垒、民庐(令有司予财赈粟)。 雍熙乾道元年春,德安府应城县厩驿火。 二年冬,真州六合县武锋军垒火。十二月,婺州火。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 九年九月,台州火,经夕,至于翌日昼漏半,燔郡狱、县治、酝务及民庐七千馀家。 晁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楼、民舍五十馀家(令有司赈恤)。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岳庙火(令有司给钱万五千缗、粟三千斛改作)。八月,严州火(令守臣恤之)。十一月癸亥,丽正门内东庑灾。是岁,泸州火(郡上焚室之书不实,部刺史张之俱坐贬秩)。 三年九月,大内射殿灾,延及东宫门。 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民舍千馀家(令漕臣、郡守赈恤之)。 五年四月庚寅,兴州沙市火,燔民舍三百四十馀家,人有焚死者。十一月,和州牧营火,燔一百六十区(禁旅番上者居之也)。 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民舍数千家,江舰焚溺不可胜计,灼死者甚众。八月,温州试士,丁酉,火作于贡闱(上令籍元卷姓名再试,防其溢于外贯也)。 八年正月,扬州火。 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几尽,官舍仅有存者。 十二年八月,温州火,燔城楼、居民庐四百馀家。十月,鄂州大火,燔民居万馀家。江风暴作,结庐于是、泊舰于岸者,焚溺无遗(令守臣恤之,且止民毋是居)。 十四年五月,大内武库火,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宝莲山民居火,延七百馀家,扌求焚将校有死者(令守臣以缗粟赈之)。五月,成都府市火,燔民舍万家(令帅臣赈恤之)。 十六年九月,南剑州大火,民居存者无几。 光宗绍熙元年八月壬寅,处州火,延州市及民舍数百家。 二年四月,行都传法寺火,延及民庐。言者以戚里土木,为孽火数起之应。时中宫建庙第,都民之应徙者多。是月,徽州大火,自庚子至于壬寅夜,燔州治、樵楼、官舍、郡狱、缗帑库务,凡十九所,五百二十馀区,延户庐一千五百家(令部使者赈之粟)。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胜军器库、城内外民舍甚广(令总饣襄及常平使者赈之)。 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庚午,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民居五百馀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乙巳,燔民居八百家,市井楼帘无存者。 宁宗庆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州市火,燔民庐三百家(皆令守臣赈恤之)。 三年五月甲申,金州都统司中军垒舍火,焚一千三百馀区。闰六月乙酉,又火,燔二千馀区(令予缗钱营其垒)。 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燔民舍八百馀家,延郡狱、官舍甚广(令守臣赈恤之)。 嘉泰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于四月辛巳,燔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及民居五万八千九十七家,城内外亘十馀里。灼死之可知者五十有九人,而践死者不可计。都城九毁其七,时百官皆僦舟以居(是夕火作于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居舍,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再疏,始黥万安军,犹免决)。自是都民讹自相惊,亡赖因以纵火为奸利(壬午,上降次贬食,下哀痛之诏,内出帑钱一十六万三千五百七十馀缗,米六万五千一百九十馀石,赈焚室)。 三年正月丁酉,襄阳府火作而风暴,仅燔民舍六十家(选锋军校于友直死于救焚,帅、漕臣上其功,赠二秩,官其二子)。十一月甲午,福州火,民舍之焚者四百馀家。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书省、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夜召禁旅入扑。太室撤庙庑,神主移御寿慈宫,册宝随之。戊辰旦,火及和宁门鸱,禁卒张隆飞梯斧鸱,门以下不火。是夕火,分数道,燎民庐三千七十馀家(诏出内帑缗钱、丰储仓米以赈)。己巳,神主回御太室。时省部皆寓治驿、寺(壬申,上避路朝,下罪巳诏。乙亥,令百官直言时政阙失)。六月,盱眙军天长县禁旅戍垒火,铠械为尽。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民舍五百馀家。 开禧二年二月癸丑,寿宫火,(乙卯,上降次去乐)。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民居数百家(诏出封桩缗钱、丰储仓粟以赈)。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民庐二百家。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馀家。是岁,泸州火,延及民庐一千馀家(皆令郡赈恤之)。四年闰二月己卯,绍兴府嵊县浦桥火,燔百馀家。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广(皆令各郡赈恤之)。十月,抚州火。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民庐千馀家,死者数人。 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燔民庐二千家。八年八月辛丑,湖州火,燔寺观及民庐三百家。 九年七月甲戌,南剑州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民庐一千一百馀家,有死者(令各郡赈恤之)。 十一年二月,行都火,燔民居数百家。九月己巳,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延及四百八十馀家(令出缗粟赈之)。 十二年二月庚寅,安丰军故步镇火,燔民庐千馀家,死伤于焚者五十馀人(令郡守赈恤之)。八月庚午,庆元府火,燔官舍、民庐、第宅、寺观甚众(诏县焚室而弛其年租赋)。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内民庐数万家、禁垒百二十区(赈军民缗粟,令临安府帅臣安集焚徙者,且弛财苇之征)。 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焚军垒及绕城民庐二千馀家,人火之也(守臣尚震午,闻虏焚之而遁,虏实不至)。六月丁亥,岳州火,燔岳阳楼、郡狱、帑库,以及民居八十家。己丑,又火,燔百馀家。
○火异
周武王伐纣,师渡孟津。既济,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注见羽虫之异)。 威烈王三年冬十一月,晋有火下于北方,有声如鼓。
汉成帝河平四年六月,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朔,始也。以火生石中,言阳气之始)。
后汉桓帝延熹九年三月癸巳,京师有火光转行,人相惊讠。
晋惠帝永康元年,帝纳后羊氏,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后后竟坐废。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国地然,可以爨。 穆帝升平元年,凉州城东池中有火,姑臧泽水中有火。
石虎时,石然于泰山,八日而灭。 苻坚时,关中土然无火,而烟气大起,方数十里中,月馀不灭。
齐武帝永明十一年,先是魏地谣言,“赤火南流丧南国”。是岁,有沙门从北赍此火至,火赤于常火而微,云以疗疾。贵贱争取之,多得其验。二十馀日,都下大盛,咸云“圣火”。诏禁之不止。火灸至七炷而疾愈。吴兴邱国宾密以还乡,邑人杨道庆虚疾二十年,依法灸即差。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三月壬寅,阳石然,方丈,昼则如灰,夜则有光,投草木则焚,历年乃止。火失其性而金也。幽州坊谷地常有火,长庆三年夏,遂积水为池。近水火也。
宋太祖开宝七年六月,棣州有火自空坠于城北,有物如龙(详见龙蛇之异)。太宗端拱元年,泸州盐井竭,遣工入视,忽有声如雷,火焰突出,工被伤。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建昌军新城县有巨室,箧中时有火光,燔衣帛过半而箧不焚。近孽火也。
○赤眚赤祥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是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弱奔鲁,华臣奔陈,华合比奔卫,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汉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时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高帝三子),建立非嗣(立后宫子为惠帝嗣)。及吕太后崩,大臣共诛灭诸吕,僵尸流血。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天雨血。” 武帝建元四年,有风赤如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后三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与诸吕同象。诛死者少,雨血亦少。
王莽始建国四年夏,赤气出东南,竟天。
后汉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肋,胁骨也),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时梁太后摄政,兄冀专权,枉杀李固、杜乔等,天下冤之,其后梁氏诛灭。
魏公孙渊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此赤祥也。占曰:“有形不成,有体不声,其国灭亡。”渊寻为魏所诛。
吴戍将邓喜杀猪祠神,治毕悬之,忽见一人头往食肉,喜引弓射中之,咋咋(助陌反)作声,绕屋三日。近赤祥也。后人白喜谋北叛,阖室受诛。京房《易妖》曰:“山见葆,江於邑,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
晋武帝太康五年四月壬子,鲁国池水变赤如血。 十年十月,河阴有赤雪三顷。此赤祥也。是后四载而帝崩,王室遂乱。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馀步。此赤祥也。至元康末,穷凶极乱,僵尸流血之应也。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乱徐州,杀伤数万人”,是其应也。 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毛不寤,是月愍怀遂毙。于是王室成衅,祸流天下。淖(奴效反)齿杀齐(眉陨反)占曰,天雨血г衣,天以告也,此之谓乎?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下有怨心,不出三年,亡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戮,天雨血也。”永宁二年十一月壬寅,夜赤气竟天,隐隐有声。永兴二年十月,赤气见于北方,东西竟天。 愍帝建兴元年,河东雨肉。
刘聪伪建兴元年,雨血于东宫延明殿,彻瓦在地者深五寸。又雨血平阳,广袤十里。平阳地震,其崇门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于牵牛,入紫微,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傍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傍。时聪纳刘殷三女为后,逆骨肉之纲,乱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
石虎末,雨血,周遍邺城。
梁武帝天监十五年七月,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首堕于地,动口张目,如血竹箭,直上丈馀,然后如雨细下。是岁荆州大旱。近赤祥,冤气之应。
陈宣帝大建十四年正月,御座幄下见一物如车轮,色正赤。寻而帝患,无故大叫数声而崩。 后主至德二年十二月,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初下,钟皆鸣。又尝进白饮,忽变为血。又有血г殿阶,沥沥然至御榻。俄而国亡。
北齐武成河清二年,太原雨血。刘向曰:“血者阴之精,伤害之象,僵尸之类。”明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百馀里。京房《易飞候》曰:“天雨血染衣,国亡君戮。”亦后主亡国之应。 四年,有物陨于殿庭,色赤,形如赤漆鼓带小铃,众星随者如小铃。四月,娄太后崩。 武平中,有血点地,自咸阳王斛律明月宅,而至于太庙。天戒若曰,杀明月,则宗庙随而覆矣。后主不悟,国祚竟绝。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上徙居丹阳,将逊居江左,有石自江浮入于扬子,日光四散如血。上甚恶之,次年遇弑。
唐高祖武德七年,河王孝恭征辅公┙,宴群师于舟中,孝恭以金碗酌江水,将饮之,则化为血。孝恭曰:“碗中之血,公┙授首之祥。” 武德初,突厥国中雨血三日。 武太后光宅初,宗室岐州刺史崇真之子横、杭等夜宴,忽有气如血腥。 武后时,来俊臣家井水变赤如血,井中夜有呼嗟叹惋声,俊臣以木栈之,木忽自投十步外。长安中,井水晋祠水赤如血。 中宗时,成王千里家有血点地,及奁箱上有血淋沥,腥闻数步。又中节将东夷人毛婆罗炊饭,一夕化为血。 中宗景龙二年七月癸巳,赤气际天,光烛地,三日乃止。赤气,血祥也。 元宗天宝六载,少陵原杨慎矜父墓封域内,草木皆流血,慎矜令浮屠史敬思禳之,退朝裸而桎梏于丛棘,如是数旬流血不止。 十二载,李林甫第东北隅每夜火光起,或有如小儿持火出入者。近赤祥也。 十三载,汝南叶县南有土块斗,中有血出,数日不止。 肃宗宝应元年八月庚午夜,有赤光亘天,贯紫微,渐移东北,弥漫半天。 代宗大历十三年二月,太仆寺有泥像,左臂上有黑汗滴下,以纸承之,血也。 德宗贞元二年十一月壬午,日没有赤气五,出于黑中,亘天。 十二年九月癸卯,夜有赤气如火,见北方,上至北斗。 十七年,福州剑池水赤如血。 二十一年正月甲戌,雨赤雪于京师。 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郓州从事院门前地有血,方尺馀,色甚鲜赤,不知所从来,以为自空而堕也。 穆宗长庆元年七月戊午,河水赤,三日止。敬宗宝历元年十二月乙酉夜,西北有雾起,须臾遍天,雾止,有赤气,或浅或深,久而乃散。 文宗太和元年四月庚戌,北方有赤气,中有数白气之。六月乙卯,夜西北有赤气。八月癸卯,京师见赤气满天。 二年闰三月乙卯,北方有赤气如血。 懿宗咸通七年,郑州永福湖水赤如凝血者三日。 僖宗干符六年,中书政事堂忽旦有死人,血污满地,不知主名。又御井水色赤而腥,渫之,得一死女子腐烂。近赤祥也。 中和二年七月丙午夜,西北方赤气如绛,际天。 光启元年正月,润州江水赤,凡数日。
宋神宗熙宁二年十一月,每夕有赤气见西北隅如火,至人定乃灭。 哲宗元三年七月丁卯夜,东北方明如昼,俄成赤气,内有白气经天。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朔夕,有赤气起东北,弥亘西方,久之,中出白气二,及赤气将散,复有黑气在其傍。 钦宗靖康元年九月戊寅,有赤气随日出。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庚午,东北方有赤气。占曰:“血祥。”是岁,金虏再犯京师,遂南牧,兵祸结,流血之象也。 四年五月,洞庭湖夜赤光见东北亘天,如火明照湖心,上下一色,俄转东南。此赤祥也。后虏兵犯湘、沔,又锺相、孔彦舟、曹火星、刘超、彭筠、杨么巨盗,相继荼毒一道,即其验也。 绍兴七年正月乙酉,北方有赤气达旦。辛卯,东北有赤气如火,在牛斗。十一月癸卯,南方有赤气,东西北皆赤,自日入至于甲夜。皆赤祥也。 八年九月甲申,赤气出紫微垣。 十八年八月丁亥、九月甲寅,皆有赤气如火。 二十年十一月,建昌军新城县永安村风雪大作,夜半若数百千人行声,语笑歌哭,杂扰匆遽,而凝寒阴黑,咫尺莫辨,窥之无所睹。明旦,雪深有人、畜、鸟、兽迹,流血汗染十馀里,入山乃绝。近血妖,亦赤祥也。 二十七年三月乙酉,赤气出紫微垣。七月壬申,赤气随日入。 三十年二月壬申,皆有赤气如火。 三十二年春,淮水溢,中有赤气如凝血。先是,金虏酋完颜亮入寇驻扬州,为其下所弑,至是始遁。淮水凝血,逆气之应也。郑景纯曰:“血水类同属于《坎》。”后连岁旱,亦其验也。 孝宗隆兴二年十一月庚寅,日入后,赤随之。 乾道元年八月壬午,赤气中天,自日入至于甲夜。 六年十月庚午,赤气随日出。十一月丁丑,赤随日入,至于甲夜。七年七月壬寅、十月戊午、己未,八年十月乙巳、丙午,淳熙三年八月丁酉、戊戌,皆有赤气随日入出。 十三年,行都民舍有血自地中出,溅屋梁人衣。近赤祥也。 十四年十一月癸丑、甲寅,有赤气随日入出。 光宗绍熙三年春,潼川路久旱,日、月、星皆带赤气。 四年十一月甲戌,赤夜见,白之。近赤白祥也。 宁宗庆元六年十月,赤气夜发横天。嘉泰四年二月庚申夜,有赤以白气、东北亘天,后八日国有大火,言者以为火祥。 嘉定六年十月乙卯,赤气随日出。十一月辛卯,赤气随日入。
●卷二百九十九 物异考五
○木异(华孽)
殷大戊,“亳有祥桑共生(二木合而共生)。”传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两手合为拱)。伊陟戒以德,而木枯。”刘向以为桑犹丧也,犹生也,杀生之柄失而在下,近草妖。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国家,象朝将虚之应也。
《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详见《草异门》)。” 考王十三年冬,晋桃杏实。 显王元年冬,桃华于秦。
汉惠帝五年冬,桃李华,枣实。 吕后元年秋,桃李华。 文帝六年冬十月,桃李华。 昭帝时,上林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巳立”。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叶,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受命为天子者。昭帝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诛之。后昭帝崩,无子,征昌邑王贺嗣位,狂乱失道,光废之,更立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宣帝本名病巳。京房《易传》曰:“枯杨生ㄗ(师古曰:“《大过》九二爻辞也。ㄗ,杨秀之始生者,音徒奚反。”),枯木复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孟康曰:“王伯,莽之祖也。”师古曰:“莽高祖父也。故下云高祖考。卒读曰猝。猝,暴也。”)。刘向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张晏曰:“民三月九月又社,号曰私社。”臣瓒曰:“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私社。”师古曰:“瓒说是。”)。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师古曰:“橐,县名也,属山阳郡。茅乡,橐县之乡也。橐音拓。”),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 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枝如人头(师古曰:“邮谓行书之舍。樗树似椿。樗音丑余反。椿音丑伦反。”)眉目须皆具,亡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枝如人形(师古曰:“仆,顿也,音赴。”),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须,梢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师古曰:“僵,偃也,音疆。”),围大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馀,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师古曰:“卒读曰猝。”)。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师古曰:“属,连续也。音之欲反。”)。天辟恶之(如淳曰:“天辟,谓天子也。”师古曰:“辟音璧。”)。” 成帝建始四年秋,桃李实。
后汉安帝元初三年,东平陆上言木连理(《序例》曰:“凡瑞应,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于有实,故书见于某处。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虚饰,故书某处上言也。”)。延元三年,颍川言木连理。 桓帝建和二年,河东言木连理。 延熹九年,雒阳城局竹柏叶有伤者。占曰:“天子凶。”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长,长丈馀,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备具。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臣昭以木生人状,下人将起,京房之占虽以证验,貌类胡人,犹未办了。董卓之乱,实拥胡兵,催、汜之时,充斥尤甚,遂窥宫嫔,剽虐百姓。鲜卑之徒,践籍畿封,胡之害深,亦巳毒矣)。”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后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树根在上(臣昭曰:“槐是三公之象,贵之也。灵帝授位,不以德进,昏愚是升,清流斯黜,槐之倒植,岂以斯乎?”)。 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魏志》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曹公在雒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曹公恶之,遂寝疾,是月薨。”)。 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复生椹,可食(臣昭曰:“桑重生椹,诚是木异,必在济民,安知非瑞乎?时苍生死败,周、秦歼尽,饿魂馁鬼,不可胜言,食此重椹,大拯危命,虽连理附枝,亦不能及。若以为怪,则建武野旅生,麻菽尤盛,复是草妖邪?”),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帝在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亦血出。帝恶之,遂寝疾,未几崩。
景曜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
魏文帝景初三年十月,桃李华。
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桃李华。
晋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紫花,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甘。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东宫西厢,日长尺馀,甲辰,枯死。此与殷大戊同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废戮也,班固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危国亡家之象,朝将为墟也。”是后孙秀、张林用事,遂至大乱。 永康元年四月,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于西厢。明年,赵王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愍怀同妖也。是月,壮武国有桑化为柏,而张华遇害。壮武,华之封邑也。 孝怀帝永嘉二年冬,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人谓之桑树哭。按刘向说,“桑者丧也”,又为哭声,不祥之甚。是时京师虚弱,胡寇交侵,东海王越无卫国之心,四年冬,季而南出,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众,围而射之,王公以下至众庶,死者十馀万人。又剖越棺,焚其尸。是败也,中原无所请命,洛京亦寻覆没,桑哭之应也。六年五月,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相つ(君反)而生,状若连理。先是,郭景纯筮延陵(于殄反。字或作鼹,音偃)。鼠,遇《临》之《益》,曰:“后当复有妖树生,若瑞而非,辛螫(音释)之木也。倘有此,东西数百里必有作逆者。”及此木生,其后徐馥果作乱,亦草妖也。郭又以为“木不曲直”。其七月,豫章郡有樟(诸良反)树久枯,是日忽更荣茂,与汉昌邑枯社复生同占。是怀愍沦陷之征,元帝中兴之应也。 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其性。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阁之,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之发,不可久也。其后敦果以逆戮。一说亦华孽也,于《易》为“枯杨生华”。 明帝太宁元年九月,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称兵作逆,祸败无成。昔汉哀、成之世并有此妖,而人貌备具,故其祸亦大。今此但如人面而巳,故其变也轻矣。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树枯倒六载,是日忽复起生。至九年五月甲戌,吴县吴雄家有死榆树,是日因风雨起生。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初,康帝为吴王,于时虽改封琅邪,而犹食吴郡为邑。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曲阿先亦吴地,象见吴邑雄之舍,又天意乎! 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庐陵西昌明家有僵栗树,是日忽复起生。时孝武年始四岁,俄而哀帝崩,海西即位,未几而废,简文越自藩王入篡大业,登阼享国,又不逾二年,而孝武嗣统。帝讳昌明,识者窃谓西昌明之祥,帝讳实应焉。是亦与汉宣帝同象也。 海西太和元年,凉州杨树生松。天戒若曰,松者不改柯易叶,杨者柔脆之木,今松生于杨,岂非永久之叶将集危亡之地邪?是时张天锡称雄于凉州,寻而降苻坚。 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宁郡铜乐县枯树断折,忽然自立相属。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专,木仆(音赴)反立。”是时正道多僻,其后张夫人专宠,及帝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安帝元兴三年,荆、江二州界竹生实,如麦。
刘曜时,西明木内大树风吹折,经一宿,树忽变为人形,长一尺,须眉生三寸,皆黄白色,有敛手之状,亦有两脚着之形,惟无目鼻,每夜有声,十日而生柯条,遂成大树,枝叶甚茂。
石勒微时,所居武乡北原山上草木皆有铁骑之象,家园中人参,花叶甚茂,悉成人状。父老及相者曰:“此胡状貌奇异,志度非常,不可量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芳香琴堂东西有双橘连理,改芳香堂为连理堂。
魏太武太延元年,魏郡野木连理。
齐后主武平五年,邺城东青桐树有如人状。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时后主怠于政事,耽荒酒色,大发徭役,后二岁而亡,木不曲直之效。 七年,宫中有树,大数围,夜半无故自拔。齐以木德王,无故自拔,亡国之应。其年,齐亡。
隋文帝开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杨木悬灶上,积十馀年,忽生三条,皆长三尺馀,甚鲜茂。仁寿二年春,人以杨木为屋梁,生三条,长二尺。京房《易传》曰:“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独孤后专恣之应也。 仁寿元年十月,兰州杨树上松生,高三尺,六节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也。”是时帝惑谗言,幽废冢嫡,初立晋王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胜任,永久之业,将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为炀帝,竟以亡国。 仁寿四年八月,河柳树无故枯落,既而花叶复生。京房《易飞候》曰:“木再荣,国有大丧”。是岁,宫车晏驾。
唐武德四年,亳州老子祠有枯树复生枝叶。老子,唐所祖也。占曰:“枯木复生,权臣执政。”眭孟以为有受命者。 九年三月,顺天门楼东柱巳倾毁而自起。占曰:“木仆而自起,国之灾。” 贞观十八年十月,山南献木连理,交错玲珑。有同罗木,一丈之,并枝者二十馀所。 二十年正月,玉华宫李树连理。隔涧合枝。 显庆四年八月,有毛桃树生李。李,国姓也。占曰:“木生异实,主国殃。” 垂拱四年三月,雨桂子于台州,旬馀乃止。占曰:“天雨草木,人多死。” 长寿二年十月,万象神宫侧圣杉皆变为柏。柏贯四时,不改柯易叶,有士君子之操;圣杉柔脆,小人性也。象小人居君子之位。 延载元年九月,内出梨花一枝示宰相。万木摇落而生花,阴阳黩也。《传》曰:“天反时为灾。”又近常燠也。 景二年,高祖故第有柿树,自天授中枯死,至是复生。 神龙二年十月,陈州李有华,鲜茂如春。 开元二十一年,蓬州枯杨生李枝,有实,与显庆毛桃生李同占。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荣。 大历九年,晋州神山县兴唐观枯桧复生。 兴元元年春,亳州真源县有李树,植巳十四年,其长丈有八尺,至是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如盖,九尺馀。李,国姓也。占曰:“木生枝耸,国有寇盗。”是岁,中书省枯柳复荣。 贞元四年正月,雨木于陈留,十里许,大如指,长寸馀,中空,所下立如植。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自立象。 元和十一年十二月,桃李华。十五年九月己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长庆二年七月,幽州奏,当道有李树两根并生,相去七寸,连理,去地二尺,合为一,向上一体,外分布枝叶,高一丈三尺,有实二百二十一颗。长庆三年十一月,成都栗树结实,食之如李。 太和二年九月,徐州滑州李有华,实可食。 三年,成都李树有木瓜,空中不实。 会昌三年冬,沁源桃李华。咸通十四年四月,成都李实变为木瓜。时人以为;李,国姓也;变者,国夺于人之象。 广明元年冬,桃李华,山华皆发。 二年春,眉州有檀树巳枯倒,一夕复生。 中和二年九月,太原诸山桃杏华,有实。
后唐同光二年三月,唐州奏,淮渎广润王庙有两树,东西相去七尺五寸,各出地七尺五寸,两树相向连理。画图以进。
晋开运二年十一月,邓州奏,穰县和平乡竹合欢。画图进之。
蜀王建永平二年,剑州木连理。
宋太平兴国六年正月,温州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雍熙二年八月,刑部尚书宋琪家牡丹生三华。 晁化三年冬十月,京师太平兴国寺牡丹生华。占曰:“有丧。”是岁,恭孝太子薨。 至道二年秋九月,环、庆州梨生华。占曰:“有兵。”明年,虏寇朔方。 咸平元年九月,河南府巩县柴务牡丹华。六年,昭应宫,有木断之,文如点漆,贯彻上下,体若梵书。八月,召近臣观龙图阁瑞木,有文成字,一有北斗七星形,一有佛手形,一有蛇形。十一月,襄州民刘七,言家生木,有文如龙、鱼、凤、鹤之状。 七年五月,抚州天庆观,解木有文如墨画气、峰峦、人物、衣冠之状焉。七,月绵州彰明县崇仙观柱有文为道士形及北斗七星象。 八年,晋州庆唐观古柏中别生槐,长丈馀。又葛生柏中,分条垂蔓下覆。 九年,舒州怀甯县民家,二柳相距三尺许,其枝合如一;资州梅树与青冈树上合成连理;太平军红橘连理,又黄橘附桑枝而生;瑞圣园槐一株中分四枝,上复合为一;眉州天庆观,江中获巨木数百。咸平二年三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州箭竹生米如稻(详见《异门》)。 庆历六年九月甲辰,登州有巨木浮海而出者三千馀。八年九月甲子,潭州南岳南台寺瑞应峰前一夕雷雨,平地涌木若龟,首足具,高二尺,围一丈。熙宁元年三月,简州木连理。是岁,英州因雷震,一山梓树尽枯而为龙脑,价为之贱,至京师一两才直钱一千四百。 二年,建州民获木龙(详见《龙蛇之孽》)。 十年八月乙巳,惠州言柚木有文曰“王帝万年,天下太平。” 元丰元年五月,剑州木连理。 三年六月己未,饶州长山雨木子数亩,状类山芋子,味香而辛,土人以为木子,又曰“菩提子”,明道中尝有之。是岁大稔。十二月,康州泌阳县甘棠木连理。 六年五月,亳州卫真县洞霄宫枯槐生枝叶。 元元年八月己丑,杭州民俞举庆七世同居,家园木连理。 五年四月,德州言木连理。 元符元年八月,施州李木连理。 二年九月,眉州眉山县桤木二株,异根同,木枝相附。 崇宁四年正月,汝州襄城县李、梨木连理。 大观元年三月,湟州言烂木生叶。八月,端州、永兴军并言木连理。 二年十月乙巳,兖州龚邱县桧生花,萼如莲实。十二月,岢岚军园池生瑞木。政和二年七月,玉华殿万年枝木连理。是月乙酉,南雄州言枫木连理。十月,安州武义县木根有“万宋年岁”四字。四年,建州言木连理。 五年五月,禁中芭蕉连理。六月,辰州沅陵县江涨,流出楠木二十七条,可为明堂梁柱,蔡京等拜表贺。九月丙申,徐州彭城县柏开花。十二月辛丑,真定府言,元氏县民王屋柱槐木再生枝叶,约高四十馀尺。是岁,邵州海棠木连理,泽州、台州槐木连理,荆门军紫薇木连理。 六年,坊、兖、洪、明、夔、徐、新、全、隰、太平州并言木连理。梅州枯木生枝。 宣和二年四月,永州民刘思析薪,两边各有“天下太平”字。绍兴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毁欹屋析柱,木理有字五,其文曰“天下太平”时守臣薛弼上之,时土宇分裂,南北涂炭,不俪于事,近木妖也。或曰木之生也,在先朝盛时。 二十年八月,福州冲虚观皂木翠再实。 二十一年,池州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二十五年十月,赣州献太平木如虔。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 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门县圃桃巳实复华。 隆兴初,汉阳军有插柳枝于石罅者,木无根,石无土,而秀茂成阴,岁有华实。先是,郡狱诬服孝妇杀姑,当刑,祝髻上花以自明,行刑者如其言,而生。此冤气之锺于木,而木反丽土之常者也。 晁熙中,兴化军仙游县九座山古杉木末生花,气如兰。 晁熙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草木互为妖也。七月,晋陵县民析薪,中有木字曰“绍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时,绍熙新元犹未颁也,而绍熙纪号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绍熙四年,临安府富阳县栗生檎实。 五年十一月辛亥,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陈留雨木同占,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越月,吏部侍郎彭龟年上疏,论知阁门事韩胄奸萌,坐黜后胄擅朝。 嘉定六年五月己巳,严州淳安、遂安、桐庐三县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草异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刘歆以为草妖。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其后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李梅当剥落,反实,近草妖。先华而后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一曰,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于实,则成矣。一曰,君舒缓其,燠气不藏,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强也。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师古曰:”相室犹言相国,谓宰相也。相室,相王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つ结,大如弹丸。 平帝元始元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后汉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一瓜同蒂,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后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古今注》曰:“和帝永元七年三月,江夏县民舍柱生两枝,其一尺五寸,分八枝,其一丈尺六寸,五枝,皆眚也。”)。 灵帝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垣,济阴冤句、离狐县界(《风俗通》曰:“西及城皇阳武城郭路边。”),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风俗通》曰:“亦作人状,操持兵弩,万象备具,非但彷彳弗,类良熟然也。”)。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后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应劭曰:“关东义兵先起于宋、卫之郊,东郡太守乔瑁负众帖乱,陵蔑同盟,忿嫉同类,以殒厥命。陈留、济阴迎助,谓为离德,弃好即戎,吏民歼之。草妖之兴,岂不信哉!”)。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变种,此草妖也。其后亮废。 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
天纪三年八月,建邺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馀,茎广四寸,厚二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干宝曰:“明年平吴,王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吴归命侯天纪三年、唐中宗景龙二年,俱有苦荬菜生之异,说者以为草妖。予按荬菜即苦荬,今俗呼为苦荐者是也。天纪、景龙之事甚相类,归命次年亡国,中宗后一年遇害,虽事非此致,亦可谓妖矣。平虑草不知何状,扬雄《甘泉赋》“并闾”注:如淳曰:“并闾,其叶随时致,致平则平,致不平则倾也。”颜师古曰:“如氏所说自是平虑耳。”然则亦异草也。鬼目,见《尔雅》,郭璞云:“今江东有鬼目草,茎似葛,叶员而毛,如耳也。赤色丛生。”《广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饮酒。”《南方草木状》曰:“鬼目树,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鸭子,七月八月熟,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趾诸郡有之。”《交州记》曰:“高大如木瓜而小,倾邪不周正。”《本草》曰:“鬼目一名东方宿,一名连虫陆,名羊。”
晋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巴西郡界草皆生花,结子如麦,可食。时帝初即位,楚王玮矫诏诛汝南王亮及太保卫,帝不能察。今非时草结实,此恒燠宽舒之罚。 安帝义熙二年九月,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茎高四尺六寸,广三尺二寸,厚三寸,亦草妖也。此殆与吴终同象。识者以为苦荬者,买勤苦也。自后岁岁征讨,百姓劳苦,是买苦也。十馀年中,姚泓(乌宏反)灭,兵始戢,是苦荬之应也。 义熙中,宫城上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亦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生宫墙及驰道,天戒若曰,人君不听政,虽有宫室驰道,若空废也,故生蒺藜。
宋明帝泰始四年春正月丙辰朔,雨草于宫。
陈后主末年,临平湖草久塞,忽然自通。
魏太武太延元年,有嘉瓜合蒂,生于中山。
隋高祖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有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所,但见人参一本,枝叶峻茂。因掘去之,其根五尺馀,具体人状,呼声遽绝。盖草妖也。视不明之咎。时晋王阴有夺宗之计,高祖不悟,听邪言,废无罪,因此而乱也。
唐武德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曰:“王德将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草,亦木类也。 景龙二年,岐州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馀,上广尺馀,厚二分。近草妖也。 三年,内出蒜条,上重生蒜。蒜,恶草也;重生者,其类众也 。四年,京畿蓝田山竹实如麦。占曰:“大饥。” 开元二年,终南山竹有华,实如麦,岭南亦然,竹并枯死,是岁大饥,民采食之。占曰:“竹、柏枯,不出三年有丧。” 十七年,睦州竹实。 元和十三年八月,盐铁使奏:“郾城、上蔡等县,生苜{艹}草,引蔓结实,味甘,人赖为食。” 太和九年冬,郑注金带有菌生。近草妖也。 开成四年六月,襄州山竹有实成米,民采食之。 光启元年七月,河中解、永乐生草,叶自相つ结,如旌旗之状,人以为“旗子草”。 二年七月,凤翔麟游草生如旗状。占曰:“其野有兵。”
宋干德四年,渭州范裕献嘉莲一茎二花。(《符瑞志》所载,双头花甚多,不及悉书。)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知易州白继ど献合欢瓜,知河南府焦继献合欢牡丹花。大中祥符四年四月,江陵府刑部郎中袁炜家圃芍药双华并萼(《符瑞志》所载,莲、牡丹、芍药、甘瓜双生者甚多,不悉录,各摭其一,以备异闻)。 咸平二年,知黄州张鉴献瑞草二本。九月,鄂州武昌县生异草如柏,色莹白,枝叶傅地如绣。 晁化三年,知开州赵得忠献《忘忧草图》,花萼相重而生。咸平二年闰三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州箭竹生米如稻,时大饥,采之充食。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京师竹有华。占:主岁不登。 天禧元年四月,邵州邵阳县竹上生穗如米,居民饥乏食,采食之。又饶州浮梁县山竹生穗如米。庆历元年二月丙午,京师雨药。 熙宁六年十二月,徐州滕县官舍生异草,经月不腐。 元丰二年六月,忠州雨豆。元丰,眉州、梓州、处州俱生瑞竹。 元三年六月,忠州临江县雨白黍,又雨黑黍。 大观元年,庐州雨大豆。 政和四年八月,建州言:“境内竹生米数千万石。” 五年十一月癸酉,越州言:“承天寺瑞竹一竿七枝,枝相似,其叶圆细,生花结实。” 绍兴十六年正月辛未,泸州雨豆。豆生于地,自天而下,近草妖也。二十一年,饶州鄱阳县石门民家篱竹生重萼牡丹,又民家灶鼎生金色莲花。万州、虔州、汀州,俱有莲同蒂异萼。
○异 野 竹米
周唐叔得禾,异亩同颖(唐叔于其食邑内得异禾。亩,垄。颖,穗也。禾各生一垄,而合为一穗,故异也),献诸天子,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土(异亩同颖,天下和同之象,周公德所致。周公东征未还,故命唐叔以禾归周公),作《归禾》。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旅,陈也。陈成王归禾之命,而推美成王,善则称君),作《嘉禾》。
汉哀帝建平元年,光武生于济阳县舍。时皇考南顿君为县令,是岁县界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因名光武曰秀。
后汉光武建武三年,野旅生(旅,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今字书作,音吕,古字通),麻菽尤甚,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明帝永平十一年,嘉禾生。 安帝延光二年,九真言嘉禾生(《东观记》曰:“禾一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 桓帝建和二年,嘉禾生大司农帑藏。
魏陈留王咸熙元年,安弥、福禄县各言嘉禾生。
吴孙权黄龙三年,由拳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县;会稽南始平言嘉禾生。 赤乌七年,宛陵言嘉禾生。 孙亮时,交趾稗草化为稻(详见《草异门》)。
晋惠帝元康二年,竹结实如麦(又有草结实如麦,俱见《草妖门》。) 安帝元兴三年,荆、江二州界竹结实如麦。
宋孝武帝孝建三年,清景殿西甍鸱尾中央生嘉禾,一株五茎,乃以清景殿为嘉禾殿。
梁武帝中大同三年秋,吴兴生野稻,饥者利焉。
魏太武太延元年,嘉禾合秀于恒农。
唐开元二年,竹结实如麦。 十九年四月,扬州奏:“生稻二百一十五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与常稻无异。” 元和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龙川界嘉禾生。 开成四年六月,襄州竹成实如米。 太和二年,福建进瑞粟一十茎。大中二年七月,福建观察使殷俨进十茎;茎有五六穗。 六年九月,淮南节度使杜奏:“海陵、高邮两县百姓,于官河中漉得异米煮食,呼为圣米。” 天元年七月,河南府奏:“水村内嘉禾合穗。”
后唐天成四年七月,遂州进嘉禾一茎九穗。
蜀王建武定二年,广都嘉禾合穗。
宋干德二年十月,眉州献《禾生九穗图》。 四年六月,果州南充县民何约田禾一茎十三穗,一茎十一穗;七月,又生一茎九穗。 开宝八年八月,嘉州廨有禾一茎十四穗生庭中。河府宝鼎县民张知友田禾,隔四垄相去二尺许合穗。太平兴国三年,怀安军金水县民田禾,一茎三十六穗。 六年,召近臣观嘉于后苑,有七穗至四十八穗者。 七年八月,府州府谷县民刘善田禾,隔三垄合成一穗;辽州平城县民田禾,隔二垄至五垄合穗,有十三本,或二十一茎合为一者。 天禧元年,竹成米(见《草异门》)。 五年四月,襄州襄阳县民田,生成实。
干德四年,澶州濮阳县民李温田,麦两岐、三岐、四岐各五十本,五岐二十本,六岐五本。 晁化五年,亳州永城县麦一茎三穗,四岐,同者三十本。咸平二年,竹生米(见《草异门》)。 景德二年,梓州麦五岐。 大中祥符四年五月,唐、汝、庐、宿、楚、泗、濠州民田麦自生。其六月,寿州六安县民田,生麦八十馀顷。天禧五年四月,襄州营田务,麦自生者四顷馀。
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宿州符离县氵卑湖生稻,民采食之,味如面,谓之“圣米”。 晁化五年,温州静光院有稻生石罅,九穗皆实。 大中祥符三年二月,江陵公安县民田,获生稻四百斛。
至道二年四月,福州福清县廨雨黄黑豆;又长乐、太平二县雨黑豆,皆坚实异常。 大中祥符六年二月,泰州管内四县生“圣米”,大如芡实。 九年,庆州安化县民王景温田,术一稃二米。
右《三朝瑞符志》载自干德以来至天禧郡县所上嘉禾、异麦、野之属,殆不胜书,姑摭其尤异者一二著于此。
天圣元年六月,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饥民取之以食;兴州竹有实如大麦,民取以食。占曰:“大饥。” 庆历七年,渠州言石照等五县野生,民饥之候也。熙宁三年,安州麦一本三穗至五穗,凡十四茎;深州麦秀两岐,或三四穗,凡四十亩。 四年,徐州麦一本百七十二穗。 八年,杭州盐官县自三月地产物如珠,可食,水产菜如菌,可为菹,饥民赖之;定州安喜县禾二本,五垄合穗;成德军平山县禾合穗者二;保州保塞县禾七本,一垄或两垄合穗。 九年,渠州流江县禾一苗九穗。 元丰元年,武康军禾一茎十一穗。 二年,袁州禾一茎八穗至十一穗,皆层出,长者尺馀;洪州六县稻巳获再生,皆实。 元三年,剑州、安国军麦秀两岐;夔州苗十二穗;润州丹阳县麦一本五穗。 四年,嘉州峨眉县禾异亩同颖,又禾登一百五十三穗。 五年,汀州禾生三十六穗。 六年,南剑粟一本三十九穗。绍圣元年,淮南军禾一本九穗。 五年,淮西路民田既刈复生实。 政和二年,知定州梁子野奏,嘉禾合穗,一科相隔五垄,计六尺三寸,生为一穗,并中垄内一科三茎,上生粟三穗;蔡州麦一茎两岐、至七八岐者,近约十亩,远或连野;台州进甯海县早禾,一稃二米者凡五石。时方修明堂,遂叶典礼,诏拜表称贺。
右《四朝志》载自熙宁以后至于宣、政禾同颖、麦两岐之事尤多,不及悉书。
○芝草 朱草
汉武帝元封二年,甘泉宫内中产芝草,九茎连叶(《瑞应图》:“王者敬事耆老,不失故旧,则芝草生。内中,谓后庭之室也)。 宣帝神爵元年,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金芝,色象金也。铜池,承ニ也。以铜为之。函与含同)。
后汉光武中元元年夏,京师醴泉涌出,又有赤草生于水崖(赤草,朱草也。《大戴礼》曰:“日生一叶,至十五日以后日落一叶,周而复始。”)。 明帝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章帝建初四年,零陵献芝草。五年,零陵献芝草。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中黄藏府,掌中币常金银诸货物)。 灵帝光和四年二月,郡国上芝英草。
唐武德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见《草异门》)。 贞观十七年九月,皇太子寝室中产素芝十四茎,并为龙凤之形。 天宝初,临川郡人李嘉允屋柱生芝草,状如天尊像。 上元二年七月甲辰,延英殿御坐上白芝,一茎三花。白,丧象也。贞元十二年七月,东都留守奏,苑内生芝草一株。 长庆元年七月,寿昌殿内槽柱上产玉芝一茎,长九尺。
后唐同光二年九月,莱州奏:“即墨县人李梦征室内柱上生芝草两本。”画图以进。 长兴三年十月,莱州奏:“即墨县人王友家生芝草一本三枝,分两岐或三岐上渐相向成片而圆,色紫,叶茎一色,其表白,高尺馀(上命宫中旧进芝草四本,色茎皆同)。”
周显德元年,河阳奏:“汜水县民家生紫芝数茎。” 南汉刘钅长时,芝菌生宫中。
宋建隆二年七月,亳州献芝一株。 开宝七年,陈州献芝一本,四十九茎。太平兴国四年,华山道士丁少微献彤芝、黝芝各一笥。 五年,真定府行宫殿梁生芝草,如荷叶。 八年十一月,歙州婺源县民王化,于王陵山石上得紫芝一本,丛生五茎。 咸平四年,潍州献芝草一本,如佛状。 六年,永康军导江县民潘矩田生芝,一茎三层,黄紫色,高五寸许。 九月,相州牧龙坊生芝一茎,色紫黄,长尺馀,分七枝,枝皆如手五指状,其最上枝类凤首。 大中祥符元年,东封,遣官祭文宣,于孔林得芝五株,色黄紫,如气及人戴冠帻之象。诏遣内侍祭谢,复得芝四本,轻黄如气之状。东封经度制置使王钦若言,亲获芝十一本,又州民所得二十六本,且言:“泰山日生灵草,军民竟采,请量给缗钱绢帛。”从之,钦若来朝,献芝草八千一百三十九本,有贯草木、附石、连理及饰为宝山者。九月,赵安仁来朝,献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十一本。十月,泰山芝草再生者甚众;辛丑,车驾次郓州,知州马元方献芝草五本;甲辰,钦若等又献泰山芝草三万八千二百五十本,有并五、并三连理,五色重晕,如意宝盖,上下相连,带瓦石草木五,如宝山、神仙、灵禽、瑞兽之象者六百四十二。诏令封禅日,列天书辇前,送诸路名山胜境及赐宰相。是月,复州献芝草三本,类神仙佛像;河中府酒厨梁上生芝一本,十二叶,其色如玉。六年八月,奉祀经度制置使丁谓至亳州真源县,太清宫道士、濑阳乡民继获芝草八十一本以献;己丑,又获二百五十本,有一本三茎,一茎三盖如气佛像者。九月,又得应天府宋城县所获芝五十本,献之。十一月,谓来朝,献芝草三万七千一百八本,饰以仙人宝山、灵禽异兽之状。十二月,献九万五千一百本。明年,车驾至真源县,置二百舆前导,民有诣行阙献者,又一万八千本。
按:《三朝符瑞志》,载天禧以前草木之瑞,史不绝书,而芝草尤多,然多出于大中祥符以后。东封西祀之时,王钦若、丁谓之徒,以此导谀,且动以万本计,则何足瑞哉,姑存其略云。
熙宁四年至元丰八年,天下言芝草凡三十七。 建中靖国元年至宣和、靖康,天下言芝草尤多。 政和二年二月戊午,河南府新安县蟾蜍背生芝草。自是而后,祥瑞日闻。玉芝产禁中,殆无虚岁,凡殿宇园苑及妃嫔位皆有之,外则中书尚书二省、太学、医学亦产紫芝。 五年八月甲子,蕲州进一万二千六百枝,内一枝紫色九。十二月己未,汝州至进六万本,其连理、双枝者一千八百八十。有司不胜其纪,初犹表贺,后以为常,不皆贺也。时朱胜非为京东提举学事,行部至密州界,见县令部数百夫入山采芝。弥漫山谷,皆芝菌也。或附木石,或出平地,有一本数十叶,层叠高大,众色咸备。郡守李文仲采及三十万本,每万本作一纲入贡。文仲寻进职,除本道转运使云。 建炎二年九月癸卯,密州献芝草,五叶,如人指掌,色赤而泽。之。《东汉书》以草生如手指,为秉威权持国柄,盖黄潜善、汪伯彦误国胁上之应也。 绍兴十八年,梅州学庙生芝草。 二十一年,绍兴府府学御书阁下生芝。 二十五年五月,太室楹生芝九茎,宰臣秦桧帅百官观芝,称贺。自桧既相,和雠罢兵,文饰太平,天下竞以草木之妖献瑞。庆元五年八月,太室西北夹室楹生白芝,四叶。《唐书》以白芝为丧祥,明年八月,国连有大丧。 嘉泰二年十一月,秘书省右文殿楹生芝二茎。
○青眚青祥(《五行志》以鼠妖为青眚,今削之,自有专门)
后汉桓帝永兴二年四月丙午,光禄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各一。钩长七寸二分,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征数也。商为臣,征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诛灭。灵帝光和元年七月,有青虹见御座玉堂后殿庭中。
晋武帝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大社树,有青气出焉。此青祥也。古曰:“东莞当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时,帝太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邪。孙盛以为中兴之象。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恒风之罚。
唐贞观十七年四月,立晋王为太子,有青气绕东宫殿。始册命而有,不祥。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气,广六尺,贯于辰戌,其长亘天。 太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 乾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气三。
●卷三百 物异考六
○金异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显王三年,雨金于栎阳。 赧王五十九年,周亡,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飞入泗水,馀八入于秦中。
汉武帝元鼎元年夏五月,得鼎汾水上。 四年六月,得宝鼎。 元封元年,诏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为黄金(应劭曰:“昆田首山之下田也。武帝祠首山,故神为出珍物,化为黄金。”)。”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为丞相,后坐祝诅腰斩。 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郡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元舅王凤擅政,谮杀丞相王商、京兆尹王章。许后坐废,赵飞燕为后,贼害皇子,成帝亡嗣。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按:铸铁而铁不成,正金不从革之异也,而《西汉 五行志》以为火不炎上,误矣。今并革而正之。
后汉明帝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诏以初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赐三公以下帛有差。 十一年,氵巢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湖在庐州合肥县)。 章帝建初七年,幸槐里。岐山得铜器,形似酒樽,献之。
魏明帝青龙中,盛修宫室,西取长安金狄,承露盘盘折,声闻数十里,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为异也。
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宝鼎出临平湖。 孙休永安三年,得大鼎于建德县。
晋惠帝元康三年闰二月,殿前六钟皆出涕,五刻止。前年贾后杀杨太后于金墉城,而贾恶不止,故钟出涕,犹伤之也。 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悬烛。此轻人命,好攻战,金失其性而为变也。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怀帝永嘉元年,项县有魏豫州刺史贾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从革而为变也。五月,汲桑作乱,郡寇飚起。又清河王覃为世子时,所佩金铃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毁弃之。及后为惠帝太子,不终于位,卒为司马越所杀。
程氏《演繁露》曰:“《晋语》云‘墓碑生金,庾氏大忌,初不晓生金为何等’语。按吴淑《事类赋》引《魏志》曰:‘繁昌县传禅碑中生金,表送上,群臣尽贺。’王隐《晋书》曰:‘永嘉中,陈国项县贾逵石碑中生金,人盗凿取以卖,卖己复生。此江东之瑞也。其曰瑞者,晋为金行,故金生为祥,元帝中兴其应也。’据此而言,则碑中诚生黄金矣,亦异事哉。”
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袭王敦,既而中止。及还,家多变怪,照镜不见其头。此金失其性而为妖也。寻为敦所袭,遂夷灭。 石季龙时,邺城凤阳门上金凤凰二头飞入漳河。 海西太和中,会稽山阴县起仓,凿地得两大船,满中钱,钱皆轮文大形。时日向暮,凿者驰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严。至明旦,失钱所在,惟有船存。视其状,悉有钱处。 安帝义熙初,东阳太守殷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占与甘卓同也。
陈后主祯明二年五月,东冶铁铸,有物赤色,大如斗,自天坠所,隆隆有声,铁飞破屋而四散,烧人家。东冶者,陈人铸兵之所,铁飞为变者,金不从革之应。天戒若曰,陈国小兵弱云。其后卒亡。
隋尧君素守蒲州,兵器夜有光如火。火砾金,金所畏也,败亡之象。
刘武周据并州,兵势甚盛,城上槊刃夜每有火光。
唐垂拱三年七月,魏州地出铁如船数十丈,广州雨金。金位正秋,为刑、为兵。占曰:“人君多杀无辜,一年兵灾于朝。” 神龙初,东都白马寺铁像,头无故自落于殿门外。 天宝十载六月,大同殿前钟自鸣。占曰:“庶雄为乱。”宰臣李之常列鼎具膳羞,中夜,鼎跃出相斗不解,鼎耳及足皆折。 乾元二年七月,浑天仪有液如汗下流。 元和中,翰林院有铃,夜中文书入,则引之以代传呼。长庆中,河北用兵,铃辄自鸣,与军中息耗相应,声急则军事急,声缓则军事缓。 光化四年冬,武德殿前钟声忽嘶嗄。天复元年九月,声又变小。
后唐天成中,伪汉钦州罗浮山民掘得古剑,有篆文曰“巳与水同宫,王将耳口同,尹来居口上,山岫护重重”。以献伪王刘陟,国人莫之辨。及平广南,竞传其言,知者云:“太宗以己亥年降诞,是巳水同宫也。于文‘耳口王’为‘圣’,‘尹口’为‘君’,‘重山’为‘出’,盖己亥年圣君出也。”
晋开运三年六月,登州文登县地内涌出金铜佛像四。
汉干元年三月,中书厨釜鸣者七。是月,宰相李涛罢免,勒归私第。
宋建隆二年七月,晋江神山县北谷中,有铁随水流出,方二丈三尺,其重七千斤。 至道二年二月,桂阳监银自涌成山峰状。 咸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大清宫钟自鸣。 大中祥符六年九月,临江军清江县民李公迈至腾庙前过,遇小童赠块土,还家剖之,得天尊人主像五躯。 庆历四年五月乙亥,抚州金县得生金山,重三百二十四两。 至和五年正月,湖南提举常平刘钦言:“芦荻冲出生金,重九斤八两,状类灵芝祥。又淘得碎金四百七两有奇。”十一月,越州言民户拾生金。湟州丁羊谷金坑仅于馀眼得矿,成金共四等,计一百三十四两有奇。 崇宁四年三月,铸九鼎,用金甚厚,取九州水土内鼎中。既奉安于九成宫,车驾临幸,遍礼焉,至北方之宝鼎,忽漏水溢于外。刘炳谬曰:“正北在燕山,今宝鼎但取水土于雄州境,宜不可用。”其后竟以北方致乱。 建炎三年,吉州修城,役夫得髑髅弃之水中,俄浮一钟,有铭七十六字,大略云:“唐兴元,吾子殁,瘗庐陵西垒,后当火德五九之际,世衰道败,浙、梁相继丧乱,章、贡康昌之日,吾亦复出是邦,东平鸠工,复使吾子同河伯听命水官。”时郡守命录之,仅录毕而钟自碎。近金为变怪也。 绍兴十一年,王管成都等路茶事冯康国言:“三月庚申,金虏居长安兵刃皆生火光。”天变岂直示虏,亦示国家以恢疆之图。此与《晋志》永兴初,成都伐长沙,戈戟火光,及《唐志》刘武周槊刃火光同占。轻人命,好攻战,金失其性,为光怪也。兵犹火也,弗戢自焚,败亡象也。 二十六年七月辛酉夜,天雨水银。与《唐志》贞观广州雨金同占。金位正秋,为刑、为兵。占曰:“人君多杀无辜,一年灾于朝。”是岁,成都郫县地出铜马,高三尺,工制甚精,中宵风雨,辄闻嘶声。绍兴中,秦桧别墅农夫耕凿得金瓮,重二十四钧。 庆元二年正月,泰宁县耕夫得镜,厚三寸,径一尺二寸,照水彻底,对日争辉,病热者鉴之,心骨生寒,后为雷震而碎。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汉书》:“阴盛阳微,金铁为飞。”
○玉石之异
《左氏传》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ゥ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于是晋侯方筑祁之宫(祁,地在绛西,临汾水)。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昭公二十四年,王子{旦黾}以成周之宝鼎于河。津人得之河上,阴不佞取将卖之,则化为石(见《白祥门》)。汉孝昭元凤三年,泰山有大石起立(详见《白祥门》)。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许,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馀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钳子,谓钳徙。牢,系重囚处)攻牢,篡死囚郑躬等,盗库兵,劫掠吏民。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库兵,经历郡国四十馀,皆逾年乃伏诛。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吏民,作治五年不成。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尽”,传云“轻百姓”者是也。
魏明帝青龙元年,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状象灵龟,立于川西。有石马七,及凤、麒麟、白虎、牺牛、璜八卦、列宿、孛彗之象。又有文曰“大讨曹”。此晋之符命,而于魏为妖。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石图发于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晋定大业,多毙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
吴孙亮五凤二年,阳羡离里山大石自立。 孙皓天玺元年,鄱阳言,历阳山石文理成字,凡二十,云“楚九州渚,吴九州都,扬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江左传》曰:历阳县有石山临冰,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土穿骈罗,穿中色黄赤,不与本体相似,俗相传谓之石印。又云,石印封发,天下当太平。下有祠屋,巫祝言石印神有三郎。时历阳长表上言石印发,皓遣使以太牢祭历山。巫言,石印三郎说:“天下方太平。”使者作高梯,上看印文,诈以朱书石作二十字,还以启皓,皓太喜曰:“吴当为九州作都、渚乎!从大皇帝逮孤四世矣,太平之主,非孤复谁?”重遣使,以印绶拜三郎为王,又刻石立铭,褒赞灵德,以答休祥)。”又吴兴阳羡山有空石,长十馀丈,名曰石室,在所长为大瑞。乃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处至阳羡县,封禅国山。明年改元,大赦,以协石文。
晋惠帝永熙五年,有石生于京师宜年里。 永康元年,襄阳得鸣石。丹阳湖有浮石。真定获玉马(详并见《白祥门》)。 元帝初渡江,有玉册见于临安,白玉麒麟神玺出于江甯,其文曰“长寿万年”,皆以为中兴之验焉。 愍帝建兴五年,石言于平阳。时帝蒙尘,亦在平阳。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俄而帝遇害。
刘曜时,终南山崩,长安人刘终,于崩所得白玉方一尺,有文字曰:“皇亡,皇亡,败赵昌。井水竭,构五梁,Ф(五各反)酉小衰困嚣丧。呜呼!呜呼!赤牛奋引(直引反)其尽乎!”时群下咸贺,以为勒灭之征。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于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中书蓝刘均进曰:“臣闻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终南,京师之镇,国之所瞻,无故而崩,其凶焉可极言!昔三代之季,其灾也如是。今朝臣皆言祥瑞,臣独言非,诚上忤圣旨,下违众议,然臣不达大理,窃所未同。何则?玉之于山石也,犹君之于臣下。山崩石坏,象国倾人乱。‘皇亡,皇亡,败,赵昌’者,此言皇室将为赵所败,赵因之而昌。今大赵都于秦雍,而勒跨全赵之地,赵昌之应,当在石勒,不在我也,‘井水竭,构五梁’者,井谓东井,秦之分也。五谓五车,梁谓大梁,五车、大梁,赵之分也。此言秦将竭灭,以构成赵也。Ф者,岁之次名作Ф也,言岁驭作Ф酉之年,当有败军杀将之事。困谓困敦(丁回反),岁在子之名,元嚣亦在子之次,言岁驭于子,国当丧亡。赤牛奋引谓赤奋若,在丑之岁名也。牛谓牵牛,东北维之宿,丑之分也,言岁在于丑当灭亡,尽无复遗也。此其诫悟,盖欲陛下勤德化以禳之。”
石虎时,青州言,济南平陵城北石虎,一夜中忽移在城东南善石沟上,有狼狐千馀迹,随之迹皆成路。虎大悦曰:“石虎者,朕也。自北而南者,天意将使朕平荡江南也。其敕诸州兵,明年朕当亲董六军,以副成路之祥。”群臣皆贺。又有石燃于泰山,八日而灭。东海有大石自立,傍有血流;邺西山石血流,血长十馀步,广二尺馀。
慕容亻隽既僭位,初,石虎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曰:“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及此,燕人咸以为亻隽之应也。又常山大树自拔,根下得璧七十,七十三,光色精奇,有异常玉。亻隽以为岳神之命,遣其尚书段勤以太牢祠之。
齐高祖受禅之日,荥阳郡人尹千,于嵩山东南隅见天雨石,坠地石开,有玉玺在其中,玺方三寸。文曰:“戊丁之人与道俱,肃然入草应天符,扫平河、洛清魏都。”又曰:“皇帝运兴。”千奉玺以献。按宋武帝于嵩高山得玉璧三十二枚,神人云“此是宋分世之数”。三十二年,二“三十”也,宋自受命至禅齐,凡六十年云。
梁武帝中大同元年春,曲阿县建陵隧口石辟邪起舞。
后齐武成河清四年,殿上石自起,两两相对。
唐贞观十七年八月,凉州昌松县鸿池谷有石五,青质白文成字,曰高:“皇海出多子,李元王八十年,太平太子李世民,千年太子李治,书燕山人士,乐太国主,尚汪讠单,奖文仁,迈千古。大王五王六王七王,十凤毛才子,七佛八菩萨,及上果佛田,天子文武,贞观昌大,圣延四方,上不治,示孝仙,戈八为善。”太宗遣使祭之曰:“天有成命,表瑞贞石,文字昭然,历数惟永,既旌高庙之业,又锡眇身之祚。迨于皇太子治,亦降贞符,具纪姓氏。甫为寡薄,弥增寅惧。”昔魏以土德代汉,凉州石有文。石,金类,以五胜推之,故时人谓为魏氏之妖,而晋室之瑞。唐亦土德王,石有文,事颇相类。然其文初不可晓,而后人因推己事以验之。盖武氏革命,自以为金德王,其“佛菩萨”者,慈氏金轮之号也;“乐太国主”则镇国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皆以女乱国;其“五王六王七王”者,唐世十八之数。 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己巳,龙池《圣德颂》石自鸣,其音清远如钟磬,近石言也。 至德二年,昭陵石马汗出。昔周武帝克晋州,齐有石像,汗流湿地,此其类也。 上元二年,楚州献宝玉十三,曰“元黄天符”,形如笏,长八寸,有孔,云辟兵疫;曰“玉鸡毛”,白玉也;曰“璧”,亦白玉也,粟粒自然,无雕镌迹;曰“西王母白环”二;曰“如意宝珠”,大如鸡卵;曰“红”,大如巨栗;曰“琅珠”二,形如玉环,四分缺一;曰“玉印”,大如半手,理如鹿,陷入印中;曰“皇后采桑钩”,如箸屈其末;曰“雷公石斧”,无孔;其一阙。凡十三。置之日中,白气连天。 元和中,文水《武士碑》失其龟头。 太和三年,南蛮围成都,毁玉晨殿石为磊,有吼声三,乃止。 四年,浙西观察使王蟠治润州城隍,中得方石,有刻文曰:“山有石,石有玉,玉有瑕,瑕即休。” 广明元年,华岳庙元宗御制碑隐隐然有声,闻数里,浃旬乃止。近石言也。
南汉刘钅长时,宫中井旁石自立,行百馀步而仆。
宋太平兴国四年九月,嘉州夹江县民王诣得江石二,皆黝质,丹文隐起成字,一曰“君王万岁”,一曰“赵二十一帝”。 三年四月,华州言,秦岭南石洞自开,遣吏马文则秉炬视之,入数十步,得丹砂千二百粒、兽形石六以献。 五年五月,郑州东岳祠,穿土得玉杵臼。 七年六月,深州陆泽县民王绪田中得白兔,逐入穴,掘之,得石佛五十躯,皆长尺馀。 大中祥符五年四月,慈州民饥,乡甯县山生石脂如面,可为饼饵。 天禧三年正月晦,颍州沈邱县民骆新田震雷,顷之,陨石三入地七尺许。 政和二年,元圭始出。晋州上一石,绿色,方三尺馀,当中有文曰“尧天正”,其字如掌大而端楷类手画者,“尧”字居右,“天正”字缀行如左。都堂验视,砻石三分而字画愈明,又于“尧”字之下隐约出一“瑞”字,位置始均,盖曰“天正尧瑞”云。或谓晋阳,尧都也,方元圭出,乃有此瑞。殆宣和内禅之祥。政和三、四年,畿府、汝蔡之,连山大小石皆变为玛瑙,尚方取为宝,器玩甚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