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文学网001h.cn

卷七·外篇·篇十三

《晏子春秋》 · 先秦·晏婴(旧题)

151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景公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将加诛晏子谏

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

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 公曰: 可。 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 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 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 勿杀!寡人闻命矣。

拼音由机器标注,多音字与生僻字可能读错,仅供诵读参考。 原文取自 NiuTrans/Classical-Modern 开源语料;个别篇目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历代有异说,本页不作考订。 全站白话进度 1004/9127 篇。

← 返回《晏子春秋》

0

本页「《晏子春秋》卷七·外篇·篇十三」相关内容由 001文学网 编辑团队整理与校订,结合拼音标注、出处考据与关联图谱等原创增值呈现,仅供学习与教学参考。如发现疏漏,欢迎在关于本站留言反馈。

评论文明发言 · 算术验证码防刷

加载中…

验证码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