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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内篇·篇十四

《晏子春秋》 · 先秦·晏婴(旧题)

303 字 本篇无成语出处

田无宇胜栾氏高氏欲分其家晏子使致之公

栾氏、高氏欲逐田氏、鲍氏,田氏、鲍氏先知而遂攻之。高彊曰: 先得君,田、鲍安往? 遂攻虎门。二家召晏子,晏子无所从也。从者曰: 何为不助田、鲍?

晏子曰: 何善焉,其助之也。 何为不助栾、高? 曰: 庸愈于彼乎? 门开,公召而入。栾、高不胜而出,田桓子欲分其家,以告晏子。

晏子曰: 不可!君不能饬法,而群臣专制,乱之本也。今又欲分其家,利其货,是非制也。子必致之公。且婴闻之,廉者,政之本也;让者,德之主也。栾、高不让,以至此祸,可毋慎乎!廉之谓公正,让之谓保德,凡有血气者,皆有争心,怨利生孽,维义可以为长存。且分争者不胜其祸,辞让者不失其福,子必勿取。

桓子曰: 善。 尽致之公,而请老于剧。

拼音由机器标注,多音字与生僻字可能读错,仅供诵读参考。 原文取自 NiuTrans/Classical-Modern 开源语料;个别篇目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历代有异说,本页不作考订。 全站白话进度 1004/912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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