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曰: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实录,入禁中亲自笔削。”然则此书之作,诚何谓也。《邵氏闻见录》亦尝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辩此书之伪,当考。
※《祖宗独断》一卷
陈氏曰: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事。
※《龙飞日历》一卷
晁氏曰:皇朝赵普撰。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是年改建隆,二月,普撰此书。普时为枢密学士。
※《景命万年录》一卷,《艺祖受禅录》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记赵氏世次、艺祖历试,迄受禅事。
※《圣宋掇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靖撰。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备史阙。
※《晋公谈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称“晋公言”,不知何人为润益。初,董识志彦得之于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晋公甥,疑延之所为。
※《涑水记闻》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
陈氏曰:此书行于世久矣。其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嘉时政记》一卷
晁氏曰:吴奎、赵概、欧阳修记立英宗事,并贾易《论韩琦定册疏》附于后。
※《甘陵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题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谕,称“甘陵人苏朔为余言,其大父庆历中陷贼,亲见贼初叛时事”。按《中兴书目》有《甘陵诛叛录》,称殿中丞王起撰。起时为文彦博幕客,然则别自一书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巩撰。记五朝君臣事迹。其记事多误,如以《太平御览》与《总类》两书之类。或疑非巩书。
※《濮王中陈》一卷
晁氏曰:记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时宰相奏状及台谏言章。
※《欧阳濮议》四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撰。其序云:“武王之作,人皆谓君可代,濮议之兴,人皆谓父可绝。孟津之会,独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世未之知也,后五百年得孔子而后显。然则濮议其可与庸人以口舌一日争邪?”熙宁初,永叔知亳州日,书成上之。苏子瞻,永叔客也,亦以台谏之论为直云。
※《书壬戌事》一卷
隋氏曰:不知何人作。记永乐之败甚详。
●卷一百九十七 经籍考二十四
○史(传记)
※《温公日记》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后奏对、上所宣谕之语,以及闻见杂事,皆记之。起熙宁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而止。
巽岩李氏曰:文正公初与刘道原共议,取实录、正史,旁采异闻,作《资治通鉴后纪》。属道原早死,文正起相,元后终,卒不果成。今世所传《记闻》及《日记》并《朔记》,皆《后纪》之具也。自嘉以前,甲子不详,则号《记闻》;嘉以后,乃名《日记》;若《朔记》,则书略成编矣。始文正子孙藏其书祖庙,谨甚,党祸既解,乃稍出之。旋经离乱,多所亡逸。此八九纸草藁,或非全幅,用故牍,又十数行别书,牍背往往翦开黏缀,事亦有与正史、实录不同者。盖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必兼存以求是,此文正长编法。
※《王氏日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绍圣,蔡卞合曾布献于朝,添入《神宗实录》。陈莹中谓安石既罢相,悔其执政日无善状,乃撰此,归过于上,掠美于己,且历诋平生不悦者,欲以欺后世,于是著《尊尧集》及《日录不合神道论》等十数书。此书起熙宁元年四月,终七年三月,再起于八年三月,终于九年六月,安石两执国柄日也。然无八年九月以后至九年四月事,盖安石攻吕惠卿时。莹中谓蔡卞除之安石骂惠卿之语,其事当在此际也。
陈氏曰:本朝祸乱,萌于此书,陈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其︹愎坚辩,足以荧惑主听,钳制人言。当其垂殁时,欲以此书秉畀炎火,岂非其心有所愧悔欤?既不克焚,流毒遗祸,至今为梗,悲夫!书本八十卷,今止有其半。
※《四明尊尧集》一卷
陈氏曰:司谏延平陈莹中撰。专辩《王安石日录》之诬僭不孙,与配食坐像之为不恭。初在谏省,未以安石为非,合浦所著《尊尧集》犹回隐不直,末乃悔之,复为此书。以谓蔡卞专用《日录》以修《神宗实录》,薄神考而厚安石,尊私史而压宗庙。于是编类其语,得六十五条,总而论之。坐此羁管台州。
朱子《读两陈谏议遗墨跋》:《日录》固为邪说,然诸贤攻之亦未得其要领,是以言者渎而听者疑,用力多而见功寡也。盖尝即其书而考之,则凡安石之所以惑乱神祖之聪明,而变移其心术,使不得遂其大有为之志,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者,其隐微深切,皆聚此书。而其词锋笔势,纵横捭阖,炜烨谲诳,又非安石之口不能言,非安石之手不能书也。以为蔡卞撰造之言,固无是理。况其见诸行事深切著明者,又巳相为表里,亦不待晚年怼笔有所增加,而后为可罪也。然使当时用其垂绝之智,举而焚之,则后来载笔之士,于其帷幄之,深谋密计,虽欲毕力搜访,极意形容,势必不能得之如此之悉;而传闻异词虚实相半,亦不能使人无溢恶之疑。且如“勿令上知”之语,世所共传,终以手笔不存,故使陆佃得为隐讳,虽以元众贤之力,争辩之苦,而不能有以正也(此见陆佃《供答史院取问状》)。何幸其徒自为失计,出此真迹,以暴其恶于天下。便当摭其肆情反理之实,正其迷国误朝之罪,而直以安石为诛首。是乃所谓自然不易之公论,不唯可以订已往之谬,而又足以开后来之惑。柰何乃以畏避嫌疑之故,反为迂曲回互之言,指为撰造增加诬伪谤诋之书,而欲加刊削以灭其迹乎?此书之作,实在建中、崇宁之。且其言犹以《目录》为蔡卞之所记。而其后了翁《合浦尊尧》之书,亦未直攻安石也,至于大观初年而后,《四明》之论始作。虽谓天使安石自写诬悖之心,然犹有怼笔增加,归过神考之云,则终未免于有所回互避就而失之者也。
※《朱子语录》:问《四明尊尧集》,曰:只似讨闹,不于道理上理会,只于利害上见得,于道理全疏。如介甫心术隐微处,他都不曾改得,只是把持。如云谓太祖滥杀有罪,谓真宗矫诬上天,皆把持语也。《龟山集》中有攻《日录》数段好,盖龟山长于攻王氏。
※《曾相手记》三卷
晁氏曰:绍圣初,元党祸起,曾布知公论所在,故对上之语多持两端,又辄增损,以著此书云。
※《绍圣甲戌日录》一卷,《元符庚辰日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南丰曾布子宣撰。记在政府奏对施行及宫禁朝廷事。
※《林氏野史》八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院长乐林希子中撰。希不得志于元,起从章,甘心下迁西掖,候诸贤谪词者也。而此书记熙宁、元丰以来事颇平直,不类其所为。或言此书作元之前,其后时事既变,希亦随之,书藏不毁。久而时事复变,其孙懋于绍兴中始序而行之耳。
王氏《挥麈录》曰:林子中《野史》世多传之。其议论,与平日所为极为背驰,殊不可晓。岂非知公论之不可扌,欲盖其迹于天下后世邪?
※《邵氏辩诬》一卷
晁氏曰:邵伯温撰。辩蔡卞、章、刑恕诬罔宣仁欲废哲宗立徐邸事。
※《邵氏闻见录》二十卷
晁氏曰:邵伯温子文撰。记国朝杂事,迄绍兴之初。序言早以其父之故,亲接前辈,得前言往行为多,类之成书。其父雍也。
陈氏曰:又有《后录》三十卷,其子传所作,不专记事,在子录小说类。
※《传信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鲜于绰大受撰。言国朝杂事,多元丰后朝廷政事得失、人物贤否也。
※《国史后补》五卷
陈氏曰:蔡撰。,京之爱子,京末年事皆出于。见攸既叛父,亦与不咸。此书大略为其父自解,而滔天之恶,终有不可隐盖者。其所载宫闱禁密,非臣庶所得知,亦非臣庶所宜言,既出笔,事遂传世,殆非人力也。
※《北征纪实》二卷
陈氏曰:蔡撰。叙伐燕本末,归罪童贯、蔡攸,亦欲为京文饰。然京罪不可掩也。
※《金人背盟录》七卷,《围城杂记》一卷,《避戎夜话》一卷《金国行程》十卷《南归录》一卷《朝野佥言》一卷
晁氏曰:皇朝汪藻编。记金人叛契丹,迄于宣和乙巳犯京城。《围城杂记》等五书,皆记靖康时事也。
陈氏曰:《朝野佥言》,不著名氏,有序,建炎元年八月。《系年录》称夏少曾,未详何人。《南归录》,直秘阁沈撰,亦记燕山事。《避戎夜话》,吴兴石茂良太初撰。
※《靖康要录》五卷
陈氏曰:不知谁撰。自钦庙潜邸,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
※《靖康传信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李纲伯纪撰。丁未二月。
※《靖康奉使录》一卷
陈氏曰:郑望之撰。
※《靖康拾遗录》一卷
陈氏曰:何烈撰。又名《靖康小史》,又名《草史》,
※《孤臣泣血录》三卷,《拾遗》一卷
陈氏曰:丁特起撰。
※《裔夷谋夏录》七卷
陈氏曰:汪藻撰。
※《陷燕记》一卷
陈氏曰:贾子庄撰。记燕山初陷事。子庄,不知其名,蔡靖客也。
※《靖康录》一卷,《靖康遗录》一卷
陈氏曰:《录》太学生朱邦基撰。《遗录》为太学生沈良撰。
※《金人犯阙记》一卷
陈氏曰:草茅方冠撰。
※《汴都记》一卷,《靖康野录》一卷,《痛定录》一卷
陈氏曰:并不著撰人名氏。
※《悲喜记》一卷
陈氏曰:围城中人作书与所亲,曰“中美知府”者,具述晋乱本末,自称名曰,皆不知何人也。
※《东都事略》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承议郎知龙州眉山王季平撰。其书纪、传、附录略具体,但无志耳。附录用《五代史》例也。淳熙中上其书,得直秘阁。其所纪太简略,未得为全书。
※《建炎中兴记》一卷
陈氏曰:耿延禧撰。
※《建炎日历》五卷
晁氏曰:宰相汪伯彦撰。记太上皇帝登极时事。
陈氏曰:叙元帅开府,至南都践极。
※《吕忠穆答客问》一卷
陈氏曰:宰相济南吕颐浩元直撰。
※《吕忠穆勤王记》一卷
陈氏曰:左宣教郎臧梓撰。记建炎复辟事。
※《渡江遭变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上蔡朱胜非藏一撰。记苗、刘作难,至复辟事。
※《建炎复辟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建炎通问录》一卷
陈氏曰:宣教郎傅撰。建炎初,李丞相纲所进。
※《北狩闻见录》一卷
陈氏曰:当龙德宫曹勋功显撰。按曹勋时扈从北狩,以徽庙御札道走行在所,以建炎二年七月至南京。
※《北狩行录》一卷
陈氏曰:蔡、王若冲撰。
※《戊申维扬录》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维扬过江录》一卷
陈氏曰:尚书左丞叶梦得少蕴撰。
※《己酉航海记》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李正民撰。又名《建炎居记》。
※《建炎假道高丽录》一卷
陈氏曰:杨应诚撰。取道辽东,奉使金虏,不达而还。
※《绍兴讲和录》二卷
陈氏曰:无名氏。
※《乱华编》三十三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刘荀子卿编。其前有小序数语,云:“方石敬塘割幽燕遗契丹之日,孰知为本朝造祸之原哉?逮王安石创新法为辟国之谋,又孰知绍述者召祸之酷哉?”所集杂史、传记近三十种。荀,忠肃丞相诸孙也。
※《元党籍列传谱述》一百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以诸臣本传及志状、家传、遗事之类集成之。其事迹微晦,史不可见者,则采拾诸书为之补传。凡三百九人,其阙者四人而尺。淳熙中,史院取其书以修《四朝国史》。洪迈奏乞甄录,补和州文学,后赐出身。详见编年类。颐正,给事中原之曾孙也。
※《绍兴正论》二卷
陈氏曰:序称潇湘野夫,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
※《绍兴正论小传》二十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叔撰。以《正论》中姓名,仿《元党传》为之。
※《三朝北盟会编》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直秘阁清江徐梦莘商老撰。辑诸书二百馀家,分上中下。上为政、宣,二十五卷;中为靖康,七十五卷;下为炎、兴,一百五十卷。
※《北盟集补》五十卷
陈氏曰:梦莘以前书铨载不尽者五家,续编次于中、下二帙,以补其阙。靖康、炎、兴各为二十五卷。
※《中兴十三处战功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眉山李璧季章撰。中兴以来,御寇立功,惟此十三处,编为一书,所谓“司勋藏其贰”者也。开禧乙丑,北事将作,其书成。
※《顺昌录》一卷
晁氏曰:绍兴十年,刘破女真于顺昌城下,其徒记其功云。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乙集,共四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上自帝系、帝德、朝政、国典,下及见闻琐碎,皆录之。盖南渡以来野史之最详者。
※《西陲泰定录》九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记吴曦叛逆,以及削平本末。起嘉泰辛酉,迄嘉定辛未,为三十七卷;其后蜀事益多,又增至辛巳之冬,通为九十卷。仍颇用太史《年表》例,并记国家大政令、防边大节目。首尾二十年。
※《绍运图》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自伏羲至皇朝神庙,五德之传及记事,皆著于篇。
※《汉史》二十卷
陈氏曰:丞相阳羡蒋芾子礼撰。其曾祖魏公之奇颖叔所记遗事,殆数百册,兵火散失。捃摭遗藁,得六百六十事,为十九门。淳熙改元,书成,为之序。
※《国史编年政要》四十卷,《国朝实录列传举要》十二卷《皇朝宰辅拜罢录》一卷《续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
《中兴艺文志》:蔡幼学撰。幼学采国史、实录等书,为《国朝编年政要》以拟纪,起建隆讫靖康。又为《国朝实录列传》以拟传,起国初止神宗朝。又为《宰辅拜罢录》,起建隆尽绍熙,年经两官纬之,又以司马光《百官公卿表》起建隆讫治平,乃为《续表》,终绍熙,经纬如《宰辅图》,上方书年,记大事,下列官,详记除、罢、迁、卒月日,而大事止及靖康,后未及录,以拟表。又为《备志》以拟志,而未成。
●卷一百九十八 经籍考二十五
○史(传记)
※《黄帝内传》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于衡山石室中,后至汉,刘向于东观校书见之,遂传于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馀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于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于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
※《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
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后》云:《汉武故事》,王俭造。
※《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于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于世。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 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于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后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后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后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于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馀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后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于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后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于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于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于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况于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于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 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馀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馀载,得九十馀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后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
※《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于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后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后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于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后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后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馀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于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
※《汾阳王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后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
※《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后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
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
※《牛羊日历》一卷
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
※《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后,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
※《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于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于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后人所续。
※《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
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
陈氏曰:后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后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后,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干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干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后,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馀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
※《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馀,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于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
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于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后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
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
※《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后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忠彦撰。录其父琦平生行事。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说以为异闻逸事,如李繁录其父泌、崔允记其父慎由事,悉凿空妄言。前世谓此等无异庄周鲋鱼之辞、贾生鸟之对者也。而《唐书》皆取之,以乱正史。曰是近时多有家传、语录之类行于世。陈莹中所以发愤而著书,谓魏公名德在人耳目如此,岂假门生子姓之区区自列乎持史笔其慎焉。
陈氏曰: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曰: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
●卷一百九十九 经籍考二十六
○史(传记)
※《魏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与《别录》小异而实同。《别录》分四卷,此总为一篇。先后次第亦不同,而末一则《别录》所无,姑并存之。
※《魏公别录》四卷
晁氏曰:其门人王岩叟记其言论事实。然以《国史》考之,其岁月往往牾,盖失之诬也。
※《杜祁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文潞公私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文彦博所撰。元丰初,王尧臣之子同老,以其父至和中所撰立英宗为皇子诏草上之,且曰:“时宰相文彦博、富<门坐>知状。”神宗以问彦博,彦博具以实对。至元中,贾易为言官,为韩忠彦争辨其事,彦博乃著此。其后云:自古惟霍禹云“县官非我家将军不得至此”,杨复恭自称“定策国老”,谓昭宗为“门生天子”,鞅鞅不道之言,卒被夷灭。
陈氏曰:记至和请建储及元丰褒赏事。
※《潜德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吕诲献可之孙撰。记其祖乞立英宗言章。
※《嘉名臣传》五卷
晁氏曰:张唐英传仁宗朝贤臣五十馀人。
王氏《挥麈录》曰:唐英,天觉同胞兄,仕至殿中侍御史,尝述《仁宗政要》上于朝。所谓《嘉名臣传》,特《政要》中一门耳。
※《孔子编年》三卷
晁氏曰:皇朝孔传取《左氏》、《国语》、《公羊》、《史记》及他书所载孔子事,以年次之,自生至卒。
※《东家杂记》二卷
晁氏曰:亦孔传撰。孔子四十七代孙也,纂其家旧闻轶事于此书。
陈氏曰:历代追崇先圣故事,及孔林古迹。
※晁以道《扬雄别传》一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杂取诸书所载雄逸事为一编,系之以赞。
※《唐质肃遗事》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所记唐介子方事也。
※《韩庄敏遗事》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韩宗武文若撰。记其父丞相缜玉汝事,未亦杂载他事。宗武即少年遇洋客者也,年八十二乃卒。此编亦载其诗,云熙宁得异疾,与神物遇。
※《范忠宣言行录》二十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其家所录也。
※《范太史遗事》一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范冲元长记其父事。
※《傅献简佳语》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所作,记傅尧俞所谈。
※《杜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雷绎杜师益等录其父务滋之言。王广渊作序。
※《丰清敏遗事》一卷
陈氏曰:给事中章贡李朴先之撰。记丰稷相之事。朱熹为之后序。
※《宗忠简公遗事》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留守开封宗泽汝霖事。亦其家子孙所为。
后村刘氏序曰:公《遗事》行世已久,今连帅宝谟王公,公之外孙,复稍采摭旧闻,以傅翼之。
※《吕忠穆家传》一卷,《逢辰记》一卷,《遗事》一卷
陈氏曰:记建炎丞相吕颐浩元直事。孙昭问刻之广德军。
※《褒德集》二卷,《易学辨惑》一卷
陈氏曰:邵伯温撰。录其父告命、谥议、行状、墓志之属。《辩惑》述传授源流,辩郑之妄。
※《吕氏家塾记》一卷
陈氏曰:侍讲吕希哲原明撰。
※《桐阴旧话》十卷
陈氏曰:吏部尚书颍川韩元吉无咎撰。记其家世旧事。以京师第门有桐木,故云。元吉,门下侍郎维之四世孙也。
※《赵康靖日记》一卷
陈氏曰:参政雎阳赵概叔手所记治平乙巳丙午在政路初事。
※《刘忠肃公行年记》一卷
陈氏曰:丞相东平刘挚莘老撰。
※《文昌杂录》六卷
陈氏曰:主客郎中南京庞元英懋贤撰。官制初行,元英为郎,在省四年,记一时见闻及古今典故可观览。元英,丞相庄敏公籍之子。
※《闻见近录》一卷
陈氏曰:宗正丞三槐王巩定国撰。
※《辩欺乐》一卷
陈氏曰:韩忠彦记其父嘉末命事,与文、富诸公辩。
※《回天录》一卷
陈氏曰:宣教郎秦湛处度撰。记吕好问围城中事。好问除右丞,训词有“回天之力”语,故以名录后有好问谢其祖公著复官表及遗表。
※《尽忠补过录》一卷
陈氏曰:修职郎穆伯刍撰。记张孝纯在伪齐时所上本朝书。
※《吴丞相手录》一卷
陈氏曰:吴敏元忠撰。记靖康初元事。
※《岳飞事实》六卷,《辩诬》五卷
陈氏曰:飞之孙珂撰。
※《丁卯实编》一卷
陈氏曰:成忠郎李珙撰。诛曦之功,杨巨源为多,安丙忌而杀之。珙为作传,上之于朝,以昭其功而申其冤。
※《孔子编年》五卷
陈氏曰:新安胡仔元任撰。其父待制舜陟命仔采摭经传为之。
※《诸葛武侯传》一卷
陈氏曰:侍讲张┉撰。以陈寿作史私且陋,裒集他传及裴松之所注为此传,而削去管、乐自许一则。朱晦翁以为不然,又为《后论》以达其意。谓其体正大而学未至,使得游洙、泗之门,所就不止此。
※《韩文公历官记》一卷
陈氏曰:新安张敦颐撰。颇疏略。其最误者,序言擒吴元济、出牛元翼为一事,此大谬也。为裴度行军司马,在宪宗元和时;奉使镇州王庭凑,在穆宗长庆时。
※《欧公本末》四卷
陈氏曰:吕祖谦编。盖因观《欧阳公集》,考其历仕岁月、同官同朝之人,略著其事迹,而集中诗文亦随事附见。非独欧公本末,而时事时贤之本末,亦大略可观矣。故以入传记类。
※《皇平蛮记》二卷
陈氏曰:殿中丞冯炳撰。记侬智高事。
※《孙威敏征南录》一卷
陈氏曰:学士雎阳滕甫元发撰。言平南之功皆本孙沔元规。“狄青之至,莫能出其右者”。余靖归美于青,非实也。甫时通判潮州。
※《角厮罗传》一卷
陈氏曰:不著作者。
※《陕西聚米图经》五卷
陈氏曰:ト门通事舍人雄州赵撰。父振,博州防御使,久在西边。访得五路徼外山川遣里,康定二年为此书。韩魏公经略言于朝,诏取其书,召见。执政吕许公、宋莒公言用兵以来,策士之言以千数,无如者。擢泾原都监。定川之败,死焉。劲特好学,恂恂类儒者,人皆惜之。
※《元丰平蛮录》三卷
陈氏曰:金部员外郎知凤翔府家安国撰。记乞弟、韩存宝事。
※《元分疆录》三卷
陈氏曰:直龙图阁京兆游师雄景叔撰。元初,议弃西边四寨,执政召师雄问之。对曰:“先帝弃之可也,主上弃之则不可。且示弱夷狄,反益边患。”争之甚力,不听,卒弃之。四寨者,葭芦、米脂、浮屠、安疆也。夏人以事出望外,萌侵侮之心,连年犯顺,皆如师雄所料。此书前三卷记当时论辨本末,后一卷行实,不知何人作也。是岁师雄被命行边,请以便宜行事。夏人与鬼章谋寇熙河,师雄说刘舜卿出师,种谊遂破洮州,擒鬼章以献。其功伟矣。元谐老固欲休兵息民,师雄言既不行,功复不赏,殆以专反熙、丰,失于偏滞,终成绍述之祸,亦有以也。师雄,治平二年进士。
※《青唐录》一卷
陈氏曰:右班殿直李远撰。元符中取邈川、青唐,巳而皆弃之。远,绍圣武举人,官镇洮,奉檄军前,记其经历见闻之实,灿然可观。
※《交趾事迹》十卷
陈氏曰:知新州赵勰撰。
※《占城国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鸡林类事》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
※《政和大理入贡录》一卷
陈氏曰:右迪功郎钱塘周邦撰。其祖童为集贤修撰知桂州时,归明人黄招来大理国入贡,诏童考究其真伪。童言伪妄不可凭,乞依熙宁故事支马价发还。至京师,力主其事,童落职奉祠。久而觉其诈,乃改正,复职知广州。
※《安南表状》一卷
陈氏曰:绍兴二十五年,李天祚进贡,自靖康二年以后,至是始通也。
※《边和录》五卷
陈氏曰:承议郎河东陈伯疆撰。载胡世将承公宣抚川、陕事。
※《建炎德安守御录》三卷
陈氏曰:郡丞东平刘荀子编次。建炎初高密陈规元则守德安御群盗事迹功状。规,后守顺昌,与刘共成敌之功者也,以枢密直学士知庐州而卒。
※《淮西从军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绍兴十年金虏败盟,淮西诸帅守御事。
※《顺昌破敌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刘信叔守御战胜本末。
※《滕公守台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雎阳滕膺子勤为台川户曹,方腊之乱,仙居人吕师囊应之,攻城甚急,膺佐太守备御,卒全一城。郡人德之,至今庙食。行状事实聚见此篇。膺后至直秘阁京西漕而终。
※《二杨归朝录》一卷
陈氏曰:杨尧弼、杨载绍兴八年所与挞辣、兀术书,时伪齐初废也。末有探报虏事数十条。
※《逆臣刘豫传》一卷
陈氏曰:杨尧弼等撰。二杨事迹当考。前银题衔称宣义郎、迪功郎,并为大总管府官属。此传尧弼为右从事郎,载为右迪功郎。
※《许右丞行状》一卷
陈氏曰:吏部员外郎许忻撰。许公翰字崧老,襄邑人,为尚书右丞。忻,其弟也。
※《李忠定行状》一卷
陈氏曰:通判洪州李纶撰。其兄丞相纲伯纪事状。叶正则所作谥议附于后。
※《翟忠惠家传》一卷
陈氏曰:翟耆年伯寿述其父汝文公巽事实。忠惠者,私谥也。耆年实邢恕外孙。
※《艾轩家传》一卷
陈氏曰:莆田林成季述其季父工部侍郎光朝谦之事实。
※《夹氵祭家传》一卷(所著书目附)
陈氏曰:莆田郑翁归述其父樵渔仲事迹。翁归年八十岁,老贫不竞。顷佐莆郡时犹识之。
※《叶丞相行状》一卷
陈氏曰:阁学庐陵杨万里廷秀撰。丞相莆田叶子昂,乾道丁亥以冬雷罢,相至建宁而薨。
※《谢修撰行状墓志》一卷
陈氏曰:昭武谢师稷务本奉使闽部,有惠爱,没而民祠之。《行状》,里人黄景声撰;《墓志》,永嘉陈谦益之撰。其庙曰“昭应”。
※《朱侍讲行状》一卷
陈氏曰:奉议郎三山黄直卿撰。其高第弟子且子婿也。
※《紫阳年》谱三卷
陈氏曰:朱侍讲门人通判辰州昭武李方子公晦撰。
※《笃行事实》一卷
陈氏曰:丞相赵汝愚子直编其父善应彦远事,而罗愿、朱熹所撰行状、墓铭,及诸贤哀词、题跋之属,萃为一编。“笃行”者,陈福公题其墓云尔。吕太史跋语有云:“处者易持,出者难工”。朱侍讲取其意以为铭,所以勉其子之意深矣。
※《赵丞相行实》一卷,《附录》二卷
陈氏曰:知静江府赵崇宪履常编集。忠定长子也。其一时诸贤祭文、挽歌,与嘉定更化之后,昭雪诬枉,改正史牒本末,皆见《附录》。
※《赵忠定行状》一卷,《续议》一卷
陈氏曰:知光州鄱阳柴中行与之撰。其《谥议》,允济全之、杨方子直所为也。
※《倪文节言行录》三卷,《遗奏志状碑铭谥议》一卷
陈氏曰:户部郎中倪祖常子武辑其父尚书遗事。行状,锡山蒋重珍良贵撰;碑铭临魏了翁华甫撰。
※《赵华文行状》一卷
陈氏曰:文林郎赵山李燔敬子撰。忠定之子,吏部宗宪履常也。
※《八朝名臣言行录》二十四卷
陈氏曰:侍讲朱熹撰。以近代文集及传记载本朝名臣言行,掇取其要,辑为此录。前五朝五十五人,后三朝四十二人。
※《中兴志议忠录》三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自建炎至绍兴辛巳,上自李若水、刘贵臣名士,下及一妇人卒伍之微,皆录之。
※《孝史》五十卷
陈氏曰:太学博士新喻谢谔昌国撰集。曰君绍五,后德一,宗表五,臣传三十五,文类二,夷附一。谔后至御史丞,淳熙名臣,乐易君子也。
※《孝行录》三卷
陈氏曰:京兆胡讷撰。始得此书,不知讷何人也。所记多国初人。已而知其为安定先生翼之之父,仕为宁海节度推官。
※《古今孝悌录》二十四卷
陈氏曰:庐陵王绍圭唐卿撰。
※《廉吏传》十卷
陈氏曰:成都费枢伯枢撰。自秦至唐,凡百十有四人。宣和乙巳为序。
※《南阳先民传》二十卷
陈氏曰:题南阳王襄元癸酉岁序。所记邓州人物,自百里奚、直不疑而下,至唐范传正、韩,凡一百六十人。
※《典刑录》十二卷
陈氏曰:苕吴宏编。凡五十二门,大略于《言行录》中钞出。
※《近世厚德录》四卷
陈氏曰:题百炼真隐李元纲国纪编。沈道原为作序。
※《救荒活民书》三卷
陈氏曰:从政郎鄱阳董胃编进。胃,绍熙五年进士,尝知瑞安县。
※《仁政活民书》二卷
陈氏曰:秀州司户会稽丁锐集。
※《好还集》一卷
陈氏曰:秀水娄伯高元龙编报应之事。为十门。
※《先贤施仁济世录》一卷
陈氏曰:奉化丞山阴诸葛兴编。凡十门,皆本朝诸贤事实也。
※《莆阳人物》志三卷
陈氏曰:知兴化军永嘉林文伯撰。以图志不叙人物,故特为是编。莆壤地褊小,而人物特盛。
※《卧游录》一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晚岁病废卧家,取史传所载古今人境胜处录之,时以宗少文“卧游”之语实诸卷首。
※《上庠录》十卷
陈氏曰:光州助教吕荣义撰。杂记京师太学故事。
※《上庠后录》十二卷
陈氏曰:三山周士贵撰。记中兴太学事,颇疏略。
※《昭明太子事实》二卷
陈氏曰:知池州赵彦博富文编。昭明庙食于池,颇著灵响元始赐额曰“文孝”。
※《祠山家世编》一卷
陈氏曰:詹仁泽、曾樵编。辑广德横山神张王事迹。
※《海神灵应录》一卷
陈氏曰:永嘉贡士陆维则撰。太守韩彦直子温为之序。初,元中,守直龙图阁范峋梦海神曰:“吾唐李德裕也。”郡城东北隅海仙坛之上有庙,初不知其为何代人,峋明日往谒其像,即梦中所见。自是多响应。然封爵训词惟曰“海神”而已。
※《鄂国金佗粹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
陈氏曰:岳珂撰。
※《宋登科记》三卷
晁氏曰:皇朝登科人名氏,未详何人所撰。
※《唐宋科名分定录》三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元符所著书也。序云:己卯岁得张君房所志唐朝科场故事,今续添五代及本朝科名分定事,迄于李常宁云。
※《大宋登科记》三十二卷
陈氏曰:洪适编。始,吴兴郡学有锓板,不分卷第,止述进士一科。适始仿姚康录制举词科,自建隆庚申,迄绍兴庚辰,二万三千六百人有奇,为二十一卷,自后皆续书之。
※《中兴登科小录》三卷,《姓类》一卷
陈氏曰:通判徽州江都李椿撰。新安旧有《登科记》,但逐榜全录姓名而已。椿家藏《小录》,自建炎戊申,至嘉熙戊戌,节次取名字、乡贯、三代讳刊之,后以韵类其姓,凡一万五千八百人有奇。太守吴兴倪祖常子武刻之,以备前记之阙文。
※《乘轺录》一卷
陈氏曰:知制诰祁阳路振子发撰。祥符中,使契丹归,进此录。事见其传。
※《奉使别录》一卷
陈氏曰:河南富弼彦国撰。庆历使契丹,归为《语录》以进,机宜事节。则具于此录。又一本有两朝往来书附于末。
※《刘氏西行录》一卷
陈氏曰:直昭文馆保塞刘涣中章撰。按康定二年,朝廷议遣使通河西角氏,涣以屯田郎知晋州请行。以十月十九日出界,庆历元年三月十日回泰州。此其行纪也。角氏自此与中国通,而元昊始病于牵制矣。涣后擢刺史,历典数州,至留后,以工部尚书致仕。
※《契丹讲和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载契丹初讲和本末,末有庆历增币后北虏誓书。
※《庆历正旦国信语录》一卷
陈氏曰:余靖庆历三年使虏所记。
※《熙宁正旦国信录》一卷
陈氏曰:天章阁待制窦卞熙宁八年使虏所记。
※《接伴送语录》一卷
陈氏曰:集贤校理沈季长熙宁九年接伴送虏使耶律运所记。
※《使辽见闻录》二卷
陈氏曰:尚书膳部郎中李罕撰。
※《宣和使金录》一卷
陈氏曰:太常少卿安陆连南夫鹏举吊祭阿骨打奉使所记,时宣和六年。
※《奉使杂录》一卷
陈氏曰:绍兴十二年,何铸使虏所录礼物各衔表章之属。
※《馆伴目录》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绍兴二十四年。
※《隆兴奉使审议录》一卷
陈氏曰:左奉议郎雍希稷尧佐撰。隆兴二年,编官胡、阁门祗候杨由义使金虏军前,审议海、泗、唐、邓等事,不屈而归。希稷,其礼物官也。所抗辩应对之语多出由义。
※《揽辔录》一卷
陈氏曰:吴郡范成大至能乾道六年使虏所记闻见。
※《北行日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四明楼钥大防乾道已丑待次温州教授,以书状官从其舅汪大猷仲嘉使虏纪行。
※《乾道奉使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诸暨姚宪令则乾道壬辰使虏日记。
※《奉使执礼录》一卷
陈氏曰:进士郑俨撰。淳熙已酉,中书舍人莆田郑侨惠叔使虏贺正,会其主病笃,欲令于ト门进国书,侨不可。已而殂殂。遂回。
※《使燕录》一卷
陈氏曰:尚书户部郎龙游余嵘景瞻撰。嘉定辛未,嵘使虏贺生辰,会有北师,行至涿州定兴县而回。
●卷二百 经籍考二十七
○史(伪史 霸史 史评 史钞)
※《华阳国志》十二卷(一云二十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华阳,梁州地也。记汉以来巴蜀人物。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后主以及李特等事迹。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纪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馀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
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起天乙丑,止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阙第八、第十二卷。远又尝为《吴录》二十卷。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于《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
陈氏曰:徐铉、汤悦撰。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及太宗旧名,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然《前录》固为略,而尤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其后王举、路振、陈彭年、杨亿皆有书。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而龙兖为尤甚。熙宁八年得郑君所述于楚州,其事迹有六家所遗或小异者,删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类相从。郑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书》三十卷
陈氏曰:阳羡马令撰。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今纂先志而成之,实崇宁乙酉。其书略备记传体,亦言徐、汤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书》十五卷
陈氏曰:宝谟阁待制山阴陆游务观撰。采获诸书,颇有史法。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杨九龄撰。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且云:“科举起于隋开皇,前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外史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次公撰。序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其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成此书,以补其遗。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盖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类是也。
陈氏曰:唐英自号黄松子,商英之兄也。
※《前蜀记事》二卷
陈氏曰:伪蜀学士毛文锡平撰。起唐明庚子,尽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文锡,唐太仆卿龟范之子,十四登进士第。入蜀仕建,至判枢密院,随衍入洛而卒。
※《后蜀记事》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太常博士董淳撰。惟记孟昶事。
※《吴越备史》九卷
陈氏曰:吴越掌书记范、巡官林禹撰。按《中兴书目》,其初十二卷,尽开宝三年。后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今书止石晋开运,比初阙三卷。
※《吴越备史遗事》五卷
陈氏曰:全州观察史钱俨撰。ㄈ之弟也。其序云《备史》亦其所作,名林、范而遗名坠迹,殊闻异见,阙漏未尽者,复为是编,时皇宋平南海之二年。吴兴西斋序。盖开宝五年也。俨以三年代其兄亻甚刺湖州。
※《闽中宝录》十卷
陈氏曰:周显德中,扬州永贞县令蒋文恽记闽王审知父子及将吏、儒士、僧道事迹,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闽王列传》一卷
陈氏曰:秘书监晋江陈致雍撰。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闽王事迹》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末称光启二年至天圣元年,一百三十八年。所记颇详。
※《三楚新录》三卷
陈氏曰:知桂州修仁县周羽冲撰。上卷为湖南马殷,中卷为武陵周行逢,下卷为荆南高季兴。
※《湖南故事》十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马氏至周行逢事。《馆阁书目》作十三卷,盖为列传十三篇,其实十卷也。文辞鄙甚。
※《五国故事》二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吴、蜀、闽、汉诸国事。
※《九国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发撰。杂记吴越、唐、前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凡九国。
陈氏曰:各为世家、列传,凡四十九卷。末二卷为北楚,言高季兴事,张唐英所补撰。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道原撰。温公序云:涣之子也。博学强记。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诿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性刚介。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卒年四十九。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温公又题其后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以予考之,长于考异同,而拙于属文。其书国朝事皆曰“宋”,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天下大定录》一卷
陈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举撰。景人。始高季兴,终刘继元。其所记疏略,独江南稍详。本十卷,今但为一卷,恐非全书也。
※《虏廷杂记》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赵志忠撰。记虏廷杂事,始于阿保谨,迄邪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虏中甚详。
※《阴山杂录》十六卷,《契丹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莆田郑氏《书目》云赵志忠撰。欧公《归田录》云:志忠本华人,自幼陷虏,为人明敏,在虏中举进士,至显官。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详。今观此书,可以概见矣。其首一卷名《契丹录》。
※《契丹疆宇图》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契丹诸夷地及中国所失地。
※《辽四京记》
陈氏曰:亦无名氏。曰东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杂录》五卷(《西征寨地图》附)
陈氏曰:思卿武记。嘉六年,宫苑使知雄州赵某进于朝。亦自契丹逃归,事见国史传。
※《匈奴须知》一册
晁氏曰: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录契丹地理官制。
※《辨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契丹译语也,凡八篇。
※《虏廷须知》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撰。熙宁元年,集贤校理胡穆为之序凡二十一条目。
※《戴斗奉使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二年为吊慰使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议于后。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理及话言也。舜民字芝叟,自号浮休居士。
※《北辽遗事》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于其初,德光恢廓于其后,吞灭诸蕃,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馀年。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称名,十二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而失之易”,非虚言耳。
陈氏曰:燕山史愿撰。一名《金人亡辽录》。
※《金虏节要》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陷虏人所上也。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颇详实。
陈氏曰:右从事郎兖人张汇东卿撰。宣和中随父官保州,陷虏十五年,至绍兴十年归朝。
※《金虏志》二卷,又一卷
陈氏曰:承奉郎张棣撰。淳熙中归明人,记虏中事颇详。又一卷不著名氏,似节略张棣书,其末又杂录虏界事宜,及逆亮以后事。
※《松漠记闻》二卷
陈氏曰:徽猷阁直学士番禺洪皓光弼撰。皓奉使留虏中,录所闻杂事。
※《征蒙记》一卷
陈氏曰:金人明威将军登州刺史李大谅撰。建炎钜寇之子,随其父成降虏者也。
※《伪楚录》二卷,《伪齐录》二卷
陈氏曰:并不著名氏。
※《金人南迁录》一卷
陈氏曰:称伪著作郎张师颜撰。初见此书,疑非北人语,其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近扣之汴人张总翼,则云岁月皆抵牾不合,益证其妄。
※《西夏须知》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
陈氏曰:凡十五条目。
※《蕃尔雅》一卷
晁氏曰:不载著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夏国枢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巽纂。记夏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咸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向,编为两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其自序云:自黑领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别记于后云。或云元奘译,大总持寺僧辨机撰。
※《鸡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王编次。崇宁中,刘逵、吴拭使高丽,为书记官。既归,捃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陈氏曰:自元丰创通高丽以后事实,皆详载之。
※《海外使程广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使高丽所记海道及其国山川、事迹、物产甚详。史虚白为作序,称己未十月,盖本朝开国前一岁也。
※《高丽图经》四十卷
陈氏曰:奉议郎徐兢明叔撰。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丽,兢为之属,归上此书。物图其形,事为之说。今所刊不复有图矣。兢,铉之后。
※《南诏录》三卷
陈氏曰:唐岭南节度巡官徐虔撰。干符中,邕中遣虔使南诏所作。上卷计山川风俗,后二卷纪行及使事。
※《南行记》二卷
晁氏曰: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序谓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场可以无虞。不然,忧未艾也。及唐之亡,祸果由此。本朝弃州不守,而遂无边患。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南志》十卷
晁氏曰:唐樊绰撰。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入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境接联闻于朝。
※《至道南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显撰。蜀贼李顺既平,馀党窜入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陈氏曰:怡显入南招李顺馀党,因赐蛮酋告敕,而遂为此录。天禧四年自序称“左侍禁知兴化军”。或云此书妄也。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冯炳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熙宁,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诸蕃志》二卷
陈氏曰:福建提举市舶赵汝适记诸蕃国及物货所出。
右伪史霸史。
※《刘氏史通》二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长安、神龙三为史官,颇不得志。乃以前代书史,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所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坐右。”元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酿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已。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前世史部中有史钞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钞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钞云。
陈氏曰:其著书亦博矣。“史通”者,汉封司马迁后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义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之撰。璨以刘子元《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于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故以为名,干宁四年书成。《唐史》云:璨,公绰族孙。少孤贫,好学,著《史通析微》,时或称之。起布衣,至于相,不四岁。按《唐纪》,相璨在天改元,则书成犹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陈氏曰:唐右补阙刘饣束鼎卿撰。知几次子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历代史辩志》五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辩,故以名书。
※《通鉴释文》二十卷
陈氏曰:司课司马康公休撰。温公之子。
※《通鉴释文》三十卷
陈氏曰:左宣义郎眉山史见可撰。冯时行为之序。今考之公休之书,大略同而加详焉,盖因其旧而附益之也。
※《通鉴前例》一卷,《修书帖》一卷,《三十六条四图》共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记集修书凡例。诸帖则与书局官属刘恕、范祖禹往来书简也,其曾孙侍郎季思裒于一篇。又以《前例》分为三十六条,而考其离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为四图。
※《通鉴问疑》一卷
陈氏曰:高安刘羲仲壮舆纂集其父道原与温公往复相继者,亦附《修书帖》后。
※《读史管见》三十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鉴》事备而义少,故为此书。议论宏伟严正,有感于时事。其于熙、丰以后接于绍兴权奸之祸,尤拳拳寓意焉。晦庵《纲目》亦多取之。
《朱子语录》:胡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读史管见》乃岭表所作,当时并无一册文字随行,只是记忆,所以其有牾处。
南轩言《管见》专为秦桧。设岂有言天下之事,而专于一人者?先生曰:亻尽有好处,但好恶不相掩耳。又曰:致堂《管见》方是议论。《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处,前面说一项事,未又说别处去。
※《通鉴论笃》三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拭钦夫撰。取《通鉴》中言论之精确者,表而出之。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语,去取甚严,可以见前辈读书眼力之高。
※《南北筹边》十八卷
临江曾三英无愧撰。周平园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防守江淮计。时右正言吕祉帅金陵,与其属吴若、陈克著《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事既详实,文亦条畅。其后有尚书郎临川吴曾著《南北征伐编年》二十三卷,起三国,终五代,凡古今形势、师旅胜负,该贯无遗;仍集当时君臣议论,为分门事类一十二卷,其相谋相应、攻守通好,可指诸掌,视祉之书益加详焉。今临江曾君三英复为《南北边筹》十八篇。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诸葛亮、纪瞻、褚裒、元温、刘裕、宋文帝、陈显达、沈庆之、吴明彻是也。北之图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坚、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峦、北齐是也。人为一论,论指一事,皆援昔以证今,因迹以求心,即成而究败,考古可谓勤,而用志可谓切矣。
※《史记音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崇贤馆学士刘伯庄撰。贞观初,奉敕讲授,采邹诞生、徐唐及隋柳愿言《音义》而为此书。
※《史记索隐》三十卷
晁氏曰:唐司马贞撰。据徐、裴注纠正牾,援据密致。如东坡辩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盖本诸贞也。陈氏曰:采摭异闻,释文演注。末二卷为《述赞》、为《三皇本纪》,世号“小司马史记”。
※《附索隐史记》一百三十卷
陈氏曰:淳熙中,广汉张材介仲刊于桐川郡斋,削去褚少孙所续,而附以司马贞《索隐》。其后江阴耿秉直之复取所削者别刊之。
※《史记正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诸王侍读张守节撰。开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总目》:为《汉书》学者,此最精博。
※《陈伯宣注史记》八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陈伯宣撰。因裴る说有所未悉,颇增损焉。然多取司马氏《索隐》以为已说。今篇残缺。
※《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迁《史》多易经语,更简严为平异,体当然也,然易辞而失其义、书事而与经易者多,不可以无考,故为是编。经之外与他书异者,亦并载焉。
※《班马异同》三十五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班史》仍《史记》之旧而多删改,大抵务趋简严,然或删而遗其事实,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异则可以知其笔力之优劣,而又知作史述史之法矣。
※《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后汉书》九十卷《三史刊误》四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张观等校定。初,秘书丞余靖上言国子监所收《史记》、《汉书》误,请行校正。诏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与靖,洎直讲王洙,於崇文院雠对。靖等悉取三馆诸本,及先儒注解、训传、六经、小说、《字林》、《说文》之类数百家之书,以相参校。凡所是正增损数千言,尤为精备,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录其雠校之说,别为《刊误》四十五卷。
※《汉书问答》五卷
《崇文总目》:唐沈遵行撰。采诸儒为《汉书》说者,申释其义,有博闻之益。然篇第颇差,讨求未获,阙刘传以下诸篇。
※《三刘汉书标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父、弟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夫录以相示也。
陈氏曰:又本题《公非先生刊误》,其实一书。公非,贡父自号。《汉书》自颜监之后,举世宗之,未有能异其说者。至刘氏兄弟,始为此书,多所辩正发明。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于铜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诸孙也。
※《西汉发挥》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西汉决疑》五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宛邱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实》,二曰《引古》,三曰《异言》,四曰《杂证》五曰《注释》。
※《西汉史钞》十七卷,《两汉博议》十四卷
《中兴艺文志》:陈傅良撰。指摘精要,裨正阙误。如制度始末因革,则条其大意,遗其烦碎,而一代之兴衰、治体、人才、纪纲、风俗亦略矣。《博议》陈季雅所撰。关涉尤大。
※《东汉刊误》一卷
晁氏曰:刘分攵贡父撰。分攵序:英宗读《后汉书》,见“垦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分攵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算。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已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分攵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两汉博闻》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A29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史》,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又为《新例须知》附于后,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辩证》二十卷(一名《纠谬》)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 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后改云《辩证》,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于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逮夫《新书》之成,从其指摘瑕疵,为《纠谬》一书。至元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绍兴中,福唐吴仲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刻于郡庠,且作《后序》,以谓“针膏盲,起废疾,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于熙、丰。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著《新书 纪》也。
※《唐书列传辩证》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名贤谓列传记事毁于镌削,暗于藻绘,故随事辩证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
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钞之。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以为旧史所不及。终于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后》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尝别缄其藁于笥,必盥手然后启之。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公私少,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会宣州有急变,乘ㄞ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后,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于沼中岛上。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察对曰:“在”。乃悦,馀无所问。自壮年至于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要之,也是切于事情,只是大纲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自康定元年逮嘉元年,成书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蜀有刻本,末有之。今惟诸论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干侯”之义也,虽得罪于君子,有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
《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于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贬其说?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公论不及此。
又曰:《唐鉴》有缓而不精确处,如言租庸调及杨炎二税之法,说得都无收杀,只云在于得人,不在乎法,有这般苟且处。他是见熙宁详于制度,故有激而言。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陈氏曰:元初上此书。
※《唐史评》三卷
晁氏曰:题曰“先生”,不详何人。门人谯孝宁为编次。
※《五代史纂误》五卷《杂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字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陈氏曰:宇文时中守吴兴,郡庠有二史板,遂二书刻之,后皆入国子监。初,郡人思王氏刻《藏经》,有馀板,以刊二史郡庠。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今监本是也。
※《典故辩疑》二十卷
儒林郎主管尚书吏部架阁文字李大性撰。淳熙十三年投进。自为序略曰:仰惟皇朝,圣明相绍,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传信。而缨绅相属,亻占毕益繁,私史荐兴,说令蜂午,朱紫苗莠,混为一区。熙朝盛美,未免蒙翳。请略举数端言之:如梅尧臣《碧》,非尧臣所撰;孔平仲《杂录》非平仲所述。《建隆遗事》以王禹名,而实非禹;《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以张师正名,而实非师正。《涑水记闻》虽出于司马光,而多所增益;《谈丛》虽出于陈师道,而多所误。以至王安石《日录》、蔡《国史后补》,又皆不足以取信。儒者俱尝言之,而未之详辩也。矧其言者乎?盖尝推其畴品,为说滋伙,数其差舛,不见殚述。虽云爝火之众于大明何伤,而微尘纤埃,非全镜所宜有也。然则丹铅点勘,寤疑辩惑,匪书生职欤?臣大惧私史舂,或为正史之蠹,辄撷其事而正之。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见之书,朴之材,无奇特之见,固不当自于五不韪之域。以奸严诛,而孤忠拳拳,所欲辩明,怀不能已,非敢远慕昔人,作指瑕纠谬之书,以诒攻诃之诮。独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称,而其事为野史语录所翳者,辩而明之,参其岁月,质其名氏、爵位,而考证焉。其或传闻异词,难以示信,以意逆志,虽知其非而未有晓然依据,则姑置弗辩。其所辩者,必得所证而后为之说焉。所辩凡二百条,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辩疑”。
右史评史钞。
●卷二百一 经籍考二十八
○史(故事各门总 故事)
《隋 经籍志》曰:古者朝廷之政,发号施令,百司奉之,藏于官府,各其职,守而弗忘。《春秋传》曰:“吾视诸故府,”则其事也。《周官》:御史掌治朝之法,太史掌万民之约契与质剂,以逆邦国之治。然则百司庶府,各藏其事,太史之职,又总而掌之。汉时,萧何定律令,张苍制章程,叔孙通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渐广。晋初,甲令巳下,至九百馀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馀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缙绅之士,撰而录之,遂成篇卷,然亦隋代遗失。今据其见存,谓之旧事篇。
《宋三朝艺文志》曰:西汉有掌故之吏,以主故事,则名之所起不其远乎?魏相为丞相,务在奉行故事,孔光领枢机,亦守法度修故事耳。然则师古之学,当世之要务。隋、唐载故事数十家,皆台阁府署旧制及诸遗风曩迹之事。今所存惟二三书,又取后之纂类附近者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