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连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观、镇远将军平舒侯燕凤、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无关于社稷治乱。而周勃薨,乃不书。及书汉章帝行幸长安,进幸槐里、岐山,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十二月丁亥还宫;又乙未幸东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关,夏四月乙卯还宫。又书魏主七月戊子如鱼池,登青冈原,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如此行役,无岁无之,皆可省也。
巽岩李氏曰:左邱明传《春秋》,自隐至成八公,凡百五十年,为十三卷;自襄至哀四公,凡百五年,为十七卷。年近则事详,远则略,理势固然,无足怪者。温公与范太史议修《唐纪》,初约为八十卷,此帖云已及百卷,既而卒为八十卷,删削之功盛矣。卷数细事,前辈相与平章犹严若此,则其他肯轻下笔哉?吁,可敬畏也!然今以《唐纪》视《汉纪》,其纸叶盖多八九,视《周纪》滋益多,于斯文奚累焉!而或者弗察,强以繁省论文,晋张辅遽谓孟坚不及子长。孟坚不及子长固也,岂在文之繁省乎?此儿童之见耳!
先公曰:张新叟言洛阳有《资治通鉴》草藁,盈两屋。黄鲁直阅数百卷,讫无一字草书(见李巽岩集),此温公所谓平生精力尽于此书也。如人之不能读何!公尝谓:“吾此书惟王胜之尝读一遍,馀人不能数卷,已倦睡矣!”公此书历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书成。
※《通鉴举要历》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通鉴》奏御之明日,辅臣亟请观焉,神宗出而示之,每编始末识以“睿思殿”宝章,盖尊宠其书如此。公尚患本书浩大,故著此。
陈氏曰:公患本书浩大难领略,而目录无首尾,晚著是书,以绝二累。其藁在姚说之以道家,绍兴初,谢克家任伯得而上之。
※《累代历年》二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即所谓《历年图》也,治平初所进。自威烈王至显德,本为图五卷,历代皆有论。今本陈辉晦叔刻于章贡,以便观览,自汉高帝始。
温公《记历年图后》曰:光顷岁读史,患其文繁事广,不能得其纲要,又诸国分列,岁时先后参差不齐,乃止采共和以来,下讫五代,略记国家兴衰大迹,集为五图。每图为五重,每重为六十行,每行纪年之事,其年取一国为主,而以朱书他国元年缀于其下。盖欲指其元年,以推二、三、四、五,则从可知矣。凡一千八百年,命曰《历年图》。其书杂乱无法,聊以私便于讨论,不敢布于他人也。不意赵君摹刻于版,传之蜀人,梁山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赵君颇有所增损,仍变其卷帙,又传写多脱误。今此浅陋之书既不可掩,因刊正,使复其旧而归之。
※《资治通鉴外纪》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撰。司马公作《通鉴》,始于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诸侯,下讫五代。恕尝语光:“曷不起上古或尧、舜?”光答以事包《春秋》,不可。又以经不可读,不敢始于获麟。恕意谓阙漏,因撰此书。起三皇、五帝,止周共和,载其世次而已;起共和庚申,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为一编,号曰《外纪》,犹《国语》称《春秋外传》也。
陈氏曰:司马公修《通鉴》,辟恕为属。恕尝谓《史记》不及包牺、神农,今历代书不及威烈之前,欲为《前纪》,而本朝为《后纪》,将俟书成请于公。会病废绝意,后乃改《前纪》为《外纪》云。《通鉴》书成,恕已亡,范淳父奏恕于此书用力最多,援黄鉴、梅尧臣例,官其子,且以书赐其家。道原父涣凝之,家庐山,欧公所为赋《庐山高》者也。
※《疑年谱》一卷,《年略谱》一卷(杂年号附)
陈氏曰:刘恕撰。谓《春秋》起周平、鲁隐,《史记》本纪自轩辕,列传首伯夷,年表起共和,共和至鲁隐,其七十一年,即与《春秋》相接矣。先儒叙包羲、女娲,下逮三代享国之岁,众说不同。惧后人以疑事为信书,穿凿滋甚,故周厉王以前三千五百一十九年为《疑年谱》,而共和以下至元壬申一千九百一十八年为《年略谱》。大略不取正闰之说,而从实纪之。四夷及寇贼僭纪名号,附之于末。
※《宝历歌》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以开辟太古,迄于周世宗,正统帝王世次谥号,成七言韵语一通。
※《历代纪元》赋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备撰次汉至五代正统年号,为赋一首;又别为《宋颂》四章。
※《通鉴节文》六十卷
晁氏曰:题云温公自抄纂《通鉴》之要,然实非也。
※《绍运图》一卷
陈氏曰:诸葛深通甫撰。元中人,亦未详爵里,其书颇行于世俗。
※《历代帝王年运诠要》十卷
陈氏曰:左朝请大夫朱绘撰。绍兴五年序,未详何所人。
※《历代纪年》十卷
陈氏曰:济北晁公迈伯咎撰。咏之之子也,尝为提举常平使者。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
※《皇王大纪》八十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述三王五代至周赧王。前二卷自盘古至帝喾,年不可考信,姑载其事而已。自尧以后,用《皇极经世》历,起甲辰,始著年纪。博采经传,时有论说,自成一家之言。然或取庄周寓言以为实,及叙邃古之初,终于无征不信云尔。
※《经世纪年》二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钦夫撰。用《皇极经世》谱编,有所发明则著之。其言邵氏以数推知去外丙、仲壬之年,乃合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今按孔氏《正义》,正谓班固不见古文,谬从《史记》。而张衡《通载》乃云以纪年推之,外丙、仲壬合于岁次,《尚书》残阙,而《正义》之说误。盖三代而上,帝王历年远而难考,类如此,刘道原所谓疑年者也。
南轩张氏自序曰:太史迁作《十二国世表》,始纪甲子,起于成周共和庚申之岁,庚申而上,则莫纪焉。历世寝远,其事杂见于诸书,靡折衷,则亦传疑而已。本朝嘉中,康节邵先生雍出于河南,穷往知来,精极于数,作《皇极经世书》,上稽唐尧受命甲辰之元,为编年谱。如云外丙、仲壬之纪,康节以数知之,乃合于《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之说。成汤之后,盖实传孙,孟子所说,特以太丁未立而卒,方是时,外丙生二年,仲壬生四年耳。又正武王伐商之年,盖武王嗣位十一年矣。故《书序》称十有一年而复称十有三年者,字之误也。是类皆自史迁以来传习之谬,一旦使学者晓然得其真,万世不可改者也。某不自揆,辄因先生之历,考自尧甲辰,至皇上乾道改元之岁,凡三千五百二十有二年,列为六图,命之曰《经世纪年》,以便观览。有鄙见,则因而明之。其大节目有六。如孟子谓尧、舜三年之丧毕,舜、禹避尧、舜之子而天下归之,然后践天子位,此乃见帝王奉天命之大旨,其可ウ而弗彰?故于甲申书服尧之丧,乙酉书践位之实,丙戌书元载格于文祖。自乙酉至丁巳,是践位三十有三载也,则书荐禹于天,与《尚书》命禹之辞合。自丁巳至癸酉,是荐禹十有七年也,与孟子之说合。于禹受命之际,书法亦然。然而《书》称舜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则是史官自尧崩之明年通数之耳。夏后相二十有八载,寒浞弑相,明年少康始生于有仍氏,凡四十年而后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寒浞岂可使有夏之统,故缺此四十载不书,独书少康出处,而纪元载于复国之岁,以见少康四十年经营,宗祀绝而复续,足以为万代中兴之冠冕(今按:张氏此序成于乾道,所谓四十年经营中兴者,盖以少康之所历如此其久,以讽时也,然而事情不同)。于新莽之篡缺其年,亦足以表光武之中兴也。汉吕太后称制,既不得系年,而所立他人子名为少帝者,又安得承统?故复缺此数年,独书曰“吕太后临朝称制”,亦范太史祖禹系嗣圣纪年之意也。汉献之末,曹丕虽称帝,而昭烈以正义立于蜀,不改汉号,则汉统乌得为绝?故献帝之后,即系昭烈年号,书曰“蜀汉”,逮后主亡国,而始系魏。凡此皆节目之大者,妄意明微扶正,不自知其愚也。其他如夏以上称载,商称祀,周始称年,皆考之《书》可见。而《周书》、《洪范》独称祀者,是武王不欲臣箕子,尚存商立箕子之志也。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齐、后周,皆夷狄也,故统独系于江南。五代迭揉,则都中原者,不得不系之。
先公曰:愚按张氏本《皇极经世书》作《经世纪年图》,愚之所述,盖亦本此。然尝疑尧之前,标甲子者六,而不载世代与事迹。意者黄帝命大挠作甲子,则甲子纪年自黄帝始,以前无有甲子,则亦不可得而书也。
※《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袁枢机仲撰。枢自太学官分教严陵为此书,杨诚斋为之序。
朱子曰:古史之体,其可见者,《春秋》而已。《春秋》编年通纪,以见事之先后。《书》则每事别记,以具事之首尾。意者当时史官既以编年纪事,至于事之大者,则又采合而别记之。若二典所纪,上下百有馀年,而《武成》、《金》诸篇,其所纪载,或经数月,或历数年,其岂无异事?盖必巳具于编年之,史而今不复见矣。故左氏于《春秋》,既依经以作传,复为《国语》二十馀篇。国别事殊,或越数十年而遂其意,盖亦近《书》体以相错综云尔。然自汉以来,为史者一用太史公纪传之法,此意固不复讲。至司马温公受诏纂述《资治通鉴》,然后二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编年系日,如指诸掌。虽托始于三晋之后,而追本其原,始于智伯,上系左氏之卒章,实相授受。伟哉,书乎!自汉以来,未始有也。然一事之首尾,或散出于数十百年之,不相缀属,读者病之。今建安袁机仲乃以暇日作为此书,以便学者。其部居门目、始终离合之,又皆曲有微意,于错综温公之书,其亦《国语》之流矣。
※《通鉴纲目》五十九卷
陈氏曰:侍讲新安朱熹元晦撰。始,司马公《通鉴》有《目录》、《举要》。其后,胡给事安国康侯又为《举要补遗》。宋晦翁因别为义例著此书,自为之序,乾道壬辰也。大书者为纲,分注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此书尝刊于温陵,别其纲,谓之《提要》,今板在监中。庐陵所刊,则纲目并列,不复别也。
朱子自序曰:温公《通鉴》既成,又撮其精要之语,别为《目录》三十卷,并上之。晚病本书太详,《目录》太简,更著《举要历》八十卷,以厥中。绍兴中,胡文定公因公遗藁,修成《举要历补遗》若干卷,则其文愈约,而事愈备矣。今辄与同志,因两公四书,别为义例,增损隐括,以就此篇。盖表岁以首年,而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要,而分注以备言,使夫岁月之久近,国统之离合,辞事之详略,议论之同异,通贯晓析,如指诸掌,名曰《资治通鉴纲目》云。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自昔注书,首尾多不相照,虽《资治通鉴》亦或未免此病,大抵编集非出一手故也。姑以一事论之,汉景帝四年、中四年皆以冬十月日食,今《通鉴》并书于夏、秋之后,盖编缉者自本志中摘出,而不思汉初以十月为岁首,故误系之岁末耳。近岁吕伯恭最为知古,陈君举最为知今。伯恭亲作《大事记》,君举亲作《建隆编》,世号精密。余尝考之,皆不免差误,亦随事辨之矣。朱文公《通鉴纲目》条贯至善,今草本行于世者,于唐肃宗朝直脱二年之事,亦由门人缀辑,前后不相顾也;又自唐武德八年以后至于天之季,甲子并差。考求其故,盖《通鉴》以岁名书之,而文公门人大抵多忽史学,不熟岁名,故有此误。余因诸生有问,亦为正之矣。然则该贯古今,亦非可薄之事,但不至于丧志可也。
※《国纪》五十八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睢阳徐度敦立撰。丞相处仁择之之子也。其书详略颇得中,而不大行于,世鄞学有魏邸旧书传得之。
※《续通鉴长编》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眉山李焘仁父撰。《长编》云者,司马公之为《通鉴》也,先命其属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然后删之以成书。唐长编六百卷,今《通鉴》惟八十卷耳。焘所上表,自言未可谓之“通鉴”,止可谓之“长编”。故其书虽繁芜而不嫌也。其卷数虽如此,而册数至馀三百,盖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馀。
※《续通鉴长编举要》六十八卷
陈氏曰:李焘撰,大略皆温公旧规也。
巽岩李氏进《长编》奏状:隆兴元年,知荣州李焘奏:“臣尝尽力史学,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学士大夫各省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涪陵、岐魏之迁殁,景德、庆历之盟誓,曩宵、谅祚之叛服,嘉之立子,治平之复辟,熙宁之更新,元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于一,敢先具建隆迄开宝十有七年,为十有七卷上进。”
乾道四年,礼部郎官李焘上言:臣准朝旨,取臣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投进。今先次写到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五朝事迹,共一百八卷投进。治平以后,文字增多,容臣更加整齐,节次投进。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臣今所纂集,义例悉用光所创立,错综铨次,皆有依凭。顾臣此书,讵可便谓《续资治通鉴》?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可也。旁采异闻,补实录、正史之阙略,参求真是,破巧说伪辨之纷纭,益以昭明祖宗之丰功盛德。区区小惠,或在可录。所有《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八卷,随表上进。
淳熙元年,知泸州李焘上言:臣先次投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辑治平以后至中兴以前六十年事迹,庶几一祖八宗之丰功盛德,粲然具存,无所阙遗。顾此六十年事,于实录、正史外,颇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绪,合为《长编》。凡六十年,年为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总为二百八十卷。然熙、丰、、圣、符、靖、崇、观、和、康之大废置、大征伐,关天下之大利害者,其事迹比治平以前特异。宁失之繁,无失之略,必须睿明称制临决,如两汉宣、章故事,无使各自为说,乃可传信无穷。
淳熙九年,知遂宁府李焘上言:臣累次进所为《续资治通鉴长编》,今重别写进,共九百八十卷,计六百四册,其修换事,《总为》目一十卷。又缘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为九百八十卷之,文字繁多,本末颇难立见,略存梗概,庶易检寻。今创为建隆至靖康《举要》六十八卷,并卷《总目》共五卷。已上四种,通计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投进者,纪一祖八宗之盛德至善,义宁止于百篇?聚九朝三世之各见殊闻,事或传于两说。惟折诸圣,乃得其真。臣网罗收拾垂四十年,缀葺穿联逾一千卷,牾何敢自保?精力几尽此书。非仰大臣之品题,惧难逃乎众人之指目。汉孝宣称制决疑,故事最高于甘露;我神考锡名冠序,《治鉴》莫毁于元符。豫席恩言,比迹先正,臣死且不朽。乾道六年,奉旨降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缮写进纳。
水心叶氏曰:李氏《续通鉴》,《春秋》之后,才有此书。自史法坏、谱牒绝,百家异传与《诗》、《书》、《春秋》并行。而汉至五季,事多在记后,史官常狼狈收拾,仅能成篇。呜呼!其何以信天下也。《通鉴》虽幸复古,然由千有馀岁之后,追战国、秦、汉之前则远矣。疑词误说,流于人心久矣,方将钩索质验,贯殊析同,力诚劳而势难一矣。及公据变复之会,乘岁月之存,断自本朝,凡实录、正史、官文书,无不是正,就一律也;而又家录、野记,旁互参审,毫不使遁逸,邪正心迹,随卷较然。夫孔子之所以正时日月必取于《春秋》者,近而其书具也,今惟《续通鉴》为然尔。故余谓《春秋》之后,才有此书,信之所聚也。虽然,公终不敢自成书,第使至约出于至详,至简成于至繁,以待后人而已。
先公曰:李文定公纂本朝《长编》,自绍兴、隆兴、乾道、淳熙,节次上进,收拾旧事,垂四十年。是《长编》一百六十八年之书,以四十年而成。
※《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陈氏曰:起居郎建安熊克子复撰。
※《中兴小历》四十一卷
陈氏曰:熊克撰。克之为书,往往疏略多牾,不称良史。
※《中兴遗史》六十卷
陈氏曰:从义郎赵之撰,庆元中上进。其书大抵记军中事为详,而朝政则甚略,意必当时游士往来边陲出入幕府者之所为。及观其记张浚攻濠州一段,自称姓名曰开封张鉴,然则此书鉴为之,而之窃以为己有也。或曰鉴即之妇翁,未知信否。
※《丁未录》二百卷
陈氏曰:左修职郎昭武李丙撰。自治平丁未王安石初召用,迄于靖康童贯之诛,故以“丁未”名之。每事皆全载制诏章疏,甚详。
※《思陵大事记》三十六卷,《阜陵大事记》二卷
陈氏曰:李焘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二百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陵阳李心传微之撰。盖与李巽岩《长编》相续,亦尝自隆兴后相继为之,会蜀乱散失,不可复得。
※《大事记》十二卷,《解题》十二卷,《通释》一卷
陈氏曰:著作郎东莱吕祖谦伯恭撰。自敬王三十九年以下,采《左氏传》、历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虽上接获麟,而书法则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策书凡例。《解题》者,略具本末,或附以己意,多所发明。《通释》者,经典纲要、孔孟格言,以及历代名儒大议论。初意欲起《春秋》,接于五代,仅及汉武征和三年而止。东莱年方强仕,而得末疾,平生论著,大抵经始而未及成,如《读诗记》、《书说》是已。是书之作,当淳熙七年。又二年而没。使天假之年,所传于世者,宁止是哉!
朱子曰:伯恭《大事记》甚精密,古今盖未有此书,若能续而成之,岂非美事?但读书本自不多,加以衰老昏惫,岂复能办此事?世英俊如林,要必有能为之者,但恐其所经世之意,未离乎功利术数之,则非笔削之本意耳(《答詹师书》)。《语录》:伯恭《大事记》辨司马迁、班固异同处最好,大抵谦不敢任作书之意,故《左传》、《通鉴》巳载者不复,载其载者皆《左传》、《通鉴》所无者耳。有大纤巧处,如指公孙弘、张汤奸狡处,皆说得羞愧人。伯恭少时,被人说他不晓事,故其论事多指出人之情伪云。我亦知得他有此意。东莱《大事记》时己自感疾了,一日做一年,若不死,自汉武到五代只千年,三年自可了此文字。《解题》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建隆编》一卷
陈氏曰:陈传良撰。盖《长编》太祖一朝节略也,随事考订,并及累朝之始末。庆元初在经筵上。
止斋自序曰:本朝国书有日历,有宝录,有正史,有会要,有敕令,有御集;又有司专行指挥典故之类;三朝以上,又有宝训;而百家小说、私史、与大夫行状志铭之类,不可胜记。自李焘作《续通鉴》,起建隆元年,尽靖康元年,而一代之书萃见于此,可谓备矣。然篇帙浩繁,文字重并,未为成书,难以观览。今略依汉司马迁《年表》大事记、温公司马光《稽古录》与焘《举要》,撮取其要,系以年月,其上谱将相大臣除罢,而记其政事因革于下方。夫学之为王事,非若书生务多而求博,虽章句言语,皆不忍舍也。诚能考大臣之除罢,而识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考政事之因革,而识取士养民治军理财之方,其后治乱成败,效出于此,斯足以成孝敬广聪明矣。故今所节略《通鉴》,如群臣奏疏,与其他年行与一时诰令,出于代言之臣,苟非关于当年治道之大端,即不抄录。或见于他书,实系治体,不可不闻,而《通鉴》偶遗,即据某书添入。至于《通鉴》登载,万一有小小遗误,亦略附著其说于下。若夫列圣深仁厚泽,垂裕后人,传之万世,尤当循守者,必为之论。但存本指,不加文采,深有冀于省察也。
※《读书谱》一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自伏羲迄春秋终。于《书》、《诗》、《春秋》诸经考世代而附著之。共和而下,始有年数。
※《纪年统论》一卷,《纪年备遗》一百卷
陈氏曰:永嘉朱黼文昭撰。从陈止斋学,尝著《纪年备遗》,起陶唐,终显德,为百卷,盖亦本《通鉴》、《稽古录》,而撷其中论正统者为《统纪论》。
水心叶氏序曰:平阳朱黼因《通鉴》、《稽古录》章别论者,始尧、舜,迄五代,三千馀篇。述吕、武、王莽、曹丕、朱温,皆削其纪年以从正统,曰:吾为书之志也,书法无大于此矣。报仇明耻,贵夏贱夷,其次也。凡民人家国之用,制度等威之异,皆为说以处之;众言之淆乱,则折而一之;讹谬之相承,则而正之;南北华戎之离合,争夺之碎,人所厌简,亦备论之。该括既多,而条目众矣。所以存世次,观兴坏,本经训,原事实,芟理芜蔓,显发精隐,扶树正义,举坠逸,不以华为辨,不以意为觉,无偏之说,无新特之论。反而约之,知其能费而隐也;时而措之,知其能典而当也。呜呼,此岂非学者之所当尽其心欤!
※《皇朝编年举要》三十卷,《备要》三十卷,《中兴编年举要》十四卷 《备要》十四卷
陈氏曰:太学生莆田陈均平甫撰。均,丞相俊卿之从孙,端平初,有言于朝者,下福州取其书,由是得初品官。大抵依仿朱氏《通鉴纲目》。《举要》者,纲也;《备要》者,目也。然去取无法,详略失中,未为善书。
※《续稽古录》一卷
陈氏曰:秘书丞历阳龚颐正养正撰。以续司马光前录,而序述繁酿。其记绍熙甲寅事,归功于韩胄。颐正名本颐,避讳改焉。尝撰《元党籍谱》得官,韩氏用事时,赐出身入馆。
※《历代帝王纂要谱括》二卷
陈氏曰:徐姚孙应符仲潜撰。盖《绍运图》之详者也。
●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
○史(起居注)
※《穆天子传》六卷
晁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勖、和峤等以隶字写之云。按《春秋左氏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此书所载,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骅骊、绿耳之乘,造父为御,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仑,与《太史公记》同。汲郡守书不谨,多毁缺。虽其言不典,皆古书,颇可观览。郭璞注本谓之《周王游行记》。勖之时,古文已不能尽识,时有缺者,又转写益误,殆不可读。
陈氏曰:其体制与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汉明德马皇后始,汉、魏以来因之。
※《唐创业起居注》五卷
晁氏曰:唐温大雅撰。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用师符谶受命典册事。
陈氏曰:所载起义至受禅,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尧不受九锡,反复之语甚详。愚尝书其后曰:《新史》称“除隋之乱,比迹汤、武”。汤、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与汉高帝等尔。其不受九锡,足以扫除魏、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乃以曾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婴属史之为明白洞达也。
※《唐高祖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房元龄等撰。太宗诏元龄与许敬宗、敬播同,起创业,尽武德九年。贞观十七年书成。
陈氏曰: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按《志》称房元龄监,许敬宗删改。今本首题“监国史许敬宗奉敕定”,第十一卷题“司空房元龄奉敕撰”,不详其故。
※《唐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许敬宗等撰。起即位,尽贞观二十三年。初,贞观十七年,房元龄、许敬宗、敬播撰《今上实录》,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无忌与史官续十五年后尽昭陵事。今四十卷,其后敬宗改定。
陈氏曰:按《艺文志》有《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等撰,房元龄监;又有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意窜改国史,《中兴书目》言之详矣。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而以为恐止是元龄、无忌所进,则不可考也。
※《唐高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等撰。起即位,尽永淳二年,凡二十九年。初,令狐德、许敬宗等撰录,止显庆三年,成二十卷上之,后知几与吴兢续成。
陈氏曰:按《志》令狐德撰止干封,知几续成之,故号后。书本三十卷,今阙十一卷。
※《唐则天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吴兢撰。初,神龙二年,诏武三思、魏元忠、祝钦明、徐彦伯、柳同、应融、岑羲、徐坚撰录,三十卷。开元四年,兢与刘知几刊成此书,上之。起嗣圣改元甲申临朝,止长安四年甲辰传位,凡二十一年。
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
※《唐中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起神龙元年复位,尽景龙四年,凡六年。
※《唐睿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与吴兢先《太上皇实录》,起初诞,止传位,凡四年。后续益,止山陵。
陈氏曰:《志》有二《录》,五卷者为兢。今此十卷,当是知几也。《馆阁书目》亦别有五卷者。
※《唐元宗实录》一百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乱,《元宗起居注》亡。大历中,史官令狐亘裒掇诏策,备一朝之遗阙。开元、天宝君臣事多漏略。
陈氏曰:题元载撰,盖左拾遗令狐亘所为,而载以宰相监也。史称事多漏略,拙于取弃,不称良史。亘,德五世孙也。
※《唐肃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后元年,凡六年。
陈氏曰:亦元载监,不见史官姓名。
※《唐代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亘撰。初,诏亘撰录,未成书,贬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当时名官如房,不立传,抗直如颜真卿,略而不载,时讥漏略。起宝应元年壬寅,止大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崇文总目》唐史馆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郎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于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裴等撰。起即位,尽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诏蒋、樊绅、林宝、韦处厚、独孤郁同。五年,上之。
※《唐顺宗实录》五卷
晁氏曰:韩愈撰。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贞元年丙戍八月。初,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阉宦不喜,訾其非实,文宗诏路隋刊正。隋建言“众议以刊非是。李宗闵、牛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下笔。臣谓不然。且愈之所书,非己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汉等以嫌,无害公谊。请条其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诏摘去元和、永贞数事为失实,录不复改。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新史》谓议者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长庆二年,诏监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路隋、沈传师、郑氵、宇文籍等《元和实录》,未及成书。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胤、陈夷行、李汉、蒋系续成上之。统例取舍,皆出处厚焉。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氵,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后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亦前后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尽长庆四年。按《文宗实录》:太和四年,隋与苏景裔等上《宪宗实录》,后有王彦威、杨汉公、苏涤、裴休并为史官去。
※《唐敬宗实录》十卷
晁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让夷监,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晁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
陈氏曰:谟监,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后,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后皆未尝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三十卷 《昭宗实录》三十卷 《哀宗实录》八卷
晁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后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晁氏曰:唐许嵩撰。始自吴,起汉兴平元年,终于陈末祯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制置兴坏、用存古迹,其异事则注之,以益见闻。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而巳。吴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年都江陵三年,其实在建康宫,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叙此书云“使周览而不繁,约而无失”。然自顺帝以后,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重衤复一事牾者甚众;至于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烦而多失矣。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后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天成四年上。
※《后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监修姚ダ,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后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后唐愍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隐汉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陈氏曰:监修窦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干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事巳见前。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伪蜀李昊撰。高祖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终于伪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后,功德日新,皆禹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事。”按禹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于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监修。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国,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后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钱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专修,不隶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务、宋度、吴淑、杨亿为佐,咸平元年书成,上于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及崩,犬辄不食。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其断章曰“白麟赤马君勿书,劝君书此惩浮俗”。而若水不为载。吕端虽为监修,而未尝莅局,书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时议不能夺。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故《洎传》多鬼辞。呜呼!若水及亿,天下称贤,尚不能免于流议如此。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
陈氏曰: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毕,人难其速。按《杨亿传》,书凡八十篇,而亿独草五十六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钦若等撰。起藩邸,止干兴元年壬戍二月,凡二十六年。干兴元年,诏李维、晏殊、孙、宋绶、陈尧佐、王举正、李淑同修,冯拯监修。拯卒,钦若代。天圣二年,书成奏御。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容斋洪氏《随笔》曰:司马迁作《史记》,于《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之,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惧贻讥后世,故请藏天书于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修,其载崇奉宫庙,祥芝鹤,惟恐不祥,遂为信史之累,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仁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等撰。起藩邸,尽嘉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八年十二月,诏琦提举,王、贾黯、范镇修撰,宋敏求、吕夏卿、韩维检讨。治平中,又命陈荐、陈绎同编修。熙宁二年奏御。
※《英宗实录》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尽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宁元年正月,诏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修撰,孙觉、曾巩检讨,三月又以钱藻检讨,四月又以王安石、吴充为修撰,二年七月书成。
王氏《挥麈录》曰:《英宗实录》,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王荆公时巳入翰林,宣靖自为之,兼实录修撰,不置官属,成书三十卷,出于一手。东坡先生尝语刘庄舆羲仲云:“此书词简而事备,文古而意明。为国朝诸史之冠。”
※《神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后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后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巳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于禁中,遂传于民,号“朱墨史”云。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绍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诸家子孙若范温、奏堪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于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后录》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录》起藩邸,尽元七年十二月;《后录》绍圣元年正月,尽元符三年正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于上,故分《前》、《后录》,盖厚诬也。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臣。”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任谏官,后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厌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胜非曰:“皆非公论。”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于此,他时身后,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愤,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后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于官家也!’朕每念此,忄然于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删修,故具载圣语于篇末”云。
王氏《挥麈录》曰:徐敦立云:“在馆中时,见《重修哲宗实录》。其旧书,崇宁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于一时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书复因之,于时急于成书,不复广加搜讨,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后,且据逐人碑志,有传中合书名犹云‘公’者。读之使人不能无恨。
※《徽宗实录》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编《庚辰以来诏旨》,颇繁杂,俱删辑成此书,且附以靖康、建炎时事。
陈氏曰:《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监修宰相汤思退等上。绍兴七年诏修,十一年先上六十卷,至二十八年书成。修撰官历年既久,前后非一人。至乾道五年,秘书少监李焘言此书疏舛特甚,请重修。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考异》百五十卷,《目录》二十五卷。今百五十卷者,前本也。
※《钦宗实录》四十卷
陈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迈等进。
※《高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庆元三年,修撰济源傅伯寿景仁撰。初进二百八十卷,止绍兴十六年。嘉泰二年,修撰建安袁说友起岩等又进二百二十卷,止三十二年。
※《孝宗实录》五百卷
陈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寿等撰进。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趣进,则忽遽抄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记载无法,疏略牾,不复可稽。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阙典,观者为之太息。
《中兴国史志》:高宗命范冲重修《神录》,已进而冲去国。尹享继之,又进《哲宗》。《徽宗实录》,绍兴未尝成书,建炎后,史牍不存,皆仰搜讨,故犹多脱略,孝宗命李焘增修之。《钦宗实录》,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文直事核。《高宗实录》,庆元、嘉泰所上,时史无专官,莫知谁笔。《孝宗》、《光宗实录》,初以付龚敦颐,卒专委傅伯寿、陆游。《孝录》比诸录为疏。
※《高宗实录》一千卷
国史日历所李焘等修进。自为序略曰:《日历》起初潜,讫内禅,用《春秋》四系之法,杂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时政记》及百司移报,综错成章,凡关于时,靡不毕载。前后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卷为一册,总一千册,谨缮进呈。顾惟纪述圣神之言动,事大体重,臣愚岂能独任?加之岁周三纪,史非一官,掇缉穿联,简策繁伙,其脱略牾,违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元龄等进武德、贞观事迹,太宗更令纪实。如臣妄庸于元龄,无能为役,姑自罄竭,强附于唐虞氏史臣之义尔。
《中兴艺文志》:《高宗日历》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专政以后纪录尤不足信。韩胄当国,《宁宗日历》亦多诬。后皆命刊修。然《高宗日历》、《时政记》亡失,多不复可考。
※《西汉诏令》十二卷
陈氏曰:吴郡林ж德祖编。采括志传,参之本纪,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后,各为一卷,差比岁月,摹而成书,且为之序。ж中词学,为开封府掾。
※《东汉诏令》十一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叔编。大抵用林旧体,自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百篇,后世不可及矣。两汉犹为近古。愚未冠时,无书可观,虽二史亦从人借。尝于《班书》志、传录出诸诏,与纪中相附,以便览阅。既仕于越,及得见林氏书。而楼书近出,其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献二朝,莽、操用事,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而莽时尤多也。
※《本朝大诏令》二百四十卷
陈氏曰: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于建宁,云绍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而不著其名。始自国初,迄于宣政,分门别类,凡目至为详悉。
※《玉堂制草》十卷
陈氏曰:参政钜野李邴汉老编。承平以前制诏。
※《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三卷
晁氏曰:汪藻编徽宗即位后诏旨,未全。
※《中兴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起建炎,迄绍兴末。
※《中兴续玉堂制草》三十卷
陈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太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始尝建言,加上“德寿”尊号,不以表而以议,且称嗣皇帝为非是,遂革之。今书以《尊号表》为卷首,而增附《馆职笔问》于后,起隆兴,迄淳熙改元。自后未有续者。
※《纶言集》三十一卷
陈氏曰:宇文粹中、虚中兄弟所编集。
※《中兴纶言集》二十八卷
陈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寅,知枢密院
侨之子,端重博洽,藏书数万卷,于本朝典故尤熟。
●卷一百九十五 经籍考二十二
○史(杂史各门总 杂史)
《隋 经籍》曰:自秦拨去古文,篇籍遗散。汉初,得《战国策》,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其后,陆贾作《楚汉春秋》,以述诛锄秦、项之事。又有《越绝》,相承以为子贡所作。后汉赵晔又为《吴越春秋》。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自后汉以来,学者多抄撮旧史,自为一书。呀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
《宋三朝志》曰:杂史者,正史、编年之外,别为一家。体制不纯,事多异闻,言或过实。然籍以质正疑谬,补缉阙遗,后之为史者,有以取资,如司马迁采《战国策》、《楚汉春秋》,不为无益也。
《隋志》: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计亡书,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
《唐志》:杂史八十八家,一百七部,一千八百二十八卷(失姓名八家,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六十家,八百六十一卷)。
《宋三朝志》:杂史九十一部,九百六十八卷。
《宋两朝志》:三十一部,六百三十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七十三卷(内《唐武宗实录》以下六部入实录门,不重具)。
《宋中兴志》:别史三十一家,三十六部,一千三十四卷。
△右杂史
《隋 经籍志》曰:古之史官,必广其所记,非独人君之举。《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则诸侯史记兼而有之。《春秋传》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勋在王室,藏于盟府。”臧纥之叛,季孙命太史召掌恶臣而盟之。《周官》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书,登于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是则王者诛赏,具录其事,昭告神明,百官史臣,皆藏其书。故自公卿诸侯,至于群士,善恶之迹,毕集史职。而又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自史官旷绝,其道废坏,汉初,始有丹书之约、白马之盟。武帝从董仲舒之言,始举贤良文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善恶之事,靡不毕集。司马迁、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辅弼之臣、扶义ㄈ傥之士,皆有记录。而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史记》独传夷、齐,《汉书》但述杨王孙之俦,其余皆略而不说。又汉时阮仓作《列仙图》,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后汉光武始诏南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神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原,盖亦史官之末事也。载笔之士,删采其要焉。鲁、沛、三辅,序赞并亡,后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见存,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宋三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盖史笔之所不及者,方闻之士,得以纪述而为劝戒。《隋志》曰杂传,《唐志》曰杂传类,有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吏、高逸、科录、家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列女之别。今总为传记,事涉道、释者,各具于其事。
《宋两朝艺文志》曰:传记之作,近世尤盛,其为家者,亦多可称,采获削稿,为史氛传。然根据肤浅,好尚偏驳,滞泥一隅,寡通方之用,至孙冲、胡讷,收摭益细,而通之于小说。
按: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又有参错互见者。前史多以杂史第四,杂传第八,相去悬隔,难以参照,今以二类相附近,庶便检云。
《隋志》: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唐志》:一百二十五家,一百四十六部,一千六百五十六卷。
《宋三朝志》:一百三十九部,四百三十七卷。
《宋两朝志》:一十六部,八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五百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百一十三家,三百三十九部,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右杂传
《隋 经籍志》曰:自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后魏克平诸国,据有高、华,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缀述国史。诸国记注,尽集秘阁。尔朱之乱,并皆散亡。今举其见在,谓之霸史。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
《唐志》: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
《宋三朝志》:二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
《宋两朝志》:五部,五十四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三部,四百三十七卷。
夹氵祭郑氏曰: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又如文史与诗话,亦能相滥。编书之家,多是苟且,有见名不见书者,有看前不看后者。《尉缭子》,兵书也,班固以为诸子类,于杂家,此之谓见名不见书。《隋》、《唐》因之,至《崇文目》,始入兵书类,颜师古作《刊谬正俗》,乃杂记经史,惟第一篇说《论语》,而《崇文目》以为《论语》类,此之谓看前不看后。应知《崇文》所释,不看全书,多只看帙前数行,率意以释之耳。按《刊谬正俗》当入经解类。
按:夹氵祭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所谓“见名不见书,看前不看后”者,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然愚尝考之,经录犹无此患,而莫谬乱于史。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又有《隋志》以为故事,《唐志》以为传记,《宋志》以为杂史者。若一一考订,改而正之,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且所录诸书,盖有前史仅存其名,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是以姑仍其旧。而于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则不详加考订,但以类相从,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
右霸史、伪史。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六百一十二卷。
《宋两朝志》:四部,一百三十八卷。
《宋四朝志》:三部,三十三卷。
《宋中兴志》:四十家,四十六部,六百八十一卷。
右史钞。《隋》、《唐志》史部皆无此门,附在杂史。《宋志》方别立史抄门。
※《汲冢周书》十卷
晁氏曰: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馀,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唯书法信实者行于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而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则儒学处士,必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其私益大矣。以司马迁之博闻,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况其下者乎!亦有闻见单浅、记录失实、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在观者慎择之而巳矣。
陈氏曰:晋太康中,汲郡发魏安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叙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馀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文不类,似战国后人放亻效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经籍》、《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王冢,孔晁注解,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七十一篇,且谓孔子删削之馀。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盖与此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后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缉,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章句,或脱烂难读,更须考求,别加是正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后下车,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元钺。县诸小白.越六日。朝至于周,以三首先馘,入燎于周庙,又用纣于南郊。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纣既死,何至枭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淫侈,至于擒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馘如此,盖大言也。《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尧、舜、禹、汤后,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慎”为“稷慎”,“犭岁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瓯”,“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良夷在子(兽名)鳖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扬州禺禺鱼、人鹿。青邱狐九尾。东南夷曰氐乘黄,乘黄者似骐,背有两角。东越海蛤、海阳盈车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A28犬,A28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区阳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后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康民以稃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北狄州縻费费,其形人身枝肿,自笑,笑则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奇(亦北狄)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正东高夷兼羊,兼羊者,羊面四角。西方之戎曰独鹿,邛邛距虚。犬戎文马,面赤{髟曷}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闾,北闾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篇末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な、酱、蛟<盾>、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历(珠名)、龙角,正北以橐驼、余、是、良弓为献。汤曰善。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后,作《王会图》盖取诸此。《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母为权首,将受其咎。”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后村刘氏曰:《汲冢书》十卷,七十篇,与《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李仁父谓书多词。按中所载武王征四方,馘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三亿万二百三十,暴于秦皇、汉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见前段)。纣囿虽大,安得熊罴如是其众?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皆荒唐夸诞,不近人情,非止于而已。百篇圣笔所定,孟子犹疑“漂杵”之语。前辈云“吾欲忘言”,观道妙《六经》,俱不是全书,况《汲冢》之类乎!
※《吴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后汉赵晔撰。吴起太伯,尽夫差;越起无馀,尽勾践。内吴外越,本末咸备。
※《吴越春秋传》十卷
《崇文总目》:唐皇甫遵注。初,赵晔为《吴越春秋》十二卷,其后有杨方者,以晔所撰为烦,又刊削之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书,考定而注之。
※《越绝书》十五卷
《崇文总目》:子贡撰,或曰子胥。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今文题阙舛,载二十篇,又载春申君,疑后人窜定。世或传二十篇者,非是。
陈氏曰:无撰人名氏,相传以为子贡者,非也。其书杂记吴、越事,不及秦、汉,直至建武二十八年。盖战国后人所为,而汉人又附益之耳。“越绝”之义,曰“圣人发一隅,辩士宣其辞;圣文绝于彼,辩士绝于此”。故曰“越绝”。虽则云然,终未可晓也。
※《西京杂记》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晋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刘子骏《汉书》百卷,乃当时欲撰史录事,而未得缔思,无前后之次,杂记而已。后学者始甲乙,之终癸为十卷,以其书校班《史》,殆全取刘书耳。所馀二万言,乃钞撮之。析二篇以裨《汉书》之阙,犹存甲乙裒次。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为之。
陈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少异同耳。固所遗不过二万馀言,今钞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所谓先父者,歆之于向也。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后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洪尝作史传于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余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余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后卢植、蔡邕、马日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著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氵岌文源曰:“氵岌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著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余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余所述邪?其文类《前汉书》,又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 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于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后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崧、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后之欲考《汉记》者,于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袁、范出魏、晋后,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于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分十例,为六十卷,后其子回析倍之。
陈氏曰:盖钞节历代史也。司马温公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今按《国史志》,凡一百九卷,目录一卷;《中兴书目》一百二十卷,止于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唐末。峻,元和中人,则其书当止于德、顺之,回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取其便易而已,初未尝有所增加也。其止于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后人傅益之,非高氏本书。此书旧有杭本,今本用厚纸装衤贵夹面,写多错误,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说》二卷
晁氏曰:唐张询古撰。以梁、陈、北齐、周、隋君臣杂事,分三十门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余因迁之旧,始伏羲讫秦始皇,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后世。”《国史》讥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馀论》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书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非近世论者所能及;而论史迁,以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亦中其病。顾其本末,乃有大不相应者。其曰:“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故其为言,虚空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与“孔子知之而有隐”、“孟子知之而未尽”者,皆何事邪?若但曰“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而已,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谓也。此皆义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汉以来,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莫如此书,而其所未合犹若此,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讲摩咏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也。
苏氏之学,大抵不知义理本原之正,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胜举。少公资禀静厚,故此书于一时正见有暂明者,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若长公之《志林》,又不逮远矣。
陈氏曰:其书因马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为本纪、世家、列传。盖汉世古文经未出,战国诸子各自著书,或增损故事,以自信其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故为此史以正之。然诋迁为不学浅近,则过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怀精识,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于终身不能以易。某观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首论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辞已闳诣如此。逮晚谪官,续成《古史》,乃系以前论,止附益数言,岂非理之所到,初无老少之异乎?
※《太清记》十卷
《崇文总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尽六年。初,侯景破建邺,韶西奔江陵,士人多问城内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篇,问者即示之。元帝闻而取读,曰:“昔王韶之为《隆安记》,言晋末之乱离,今亦可以为《太清记》矣。”韶因为之。然其议论皆谢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实录。
※《魏典》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起道武帝,终宇文革命,凡三十篇。孝武入关,则书东魏为东帝,并载两国事。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文约事详,学者宗之。行冲以族出于魏,刻意论著。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象,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行冲以为非,因言道武名犍,继晋受命,此其应也。特为论,载于篇。
陈氏曰: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卷帙多寡不同,岁月首尾不具,殆类钞节,似非全书。
※《三国典略》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汾州司户参军邱悦撰。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起西魏,终后周,而东包魏、北齐,南总梁、陈,凡三十篇。今卷第多遗,自二十一以下卷阙。
※《南部烟花录》一卷
晁氏曰: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僧志彻得之于官阁┺笔中。一名《大业拾遗记》。
※《大业杂记》十卷
晁氏曰:唐杜宝撰。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陈氏曰: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故为此书,以弥缝阙漏。
※《大唐新语》十三卷
晁氏曰:唐刘肃撰。辑故事,起武德,止大历,分为三十类。肃,元和时人。
※《大唐说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分门类事效《世说》,止有十二门,恐非全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字,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一门曰: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储位,《新史》载其说,《通鉴》去之,似为可惜。
※《景龙文馆记》八卷
陈氏曰: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后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其后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录》八卷
陈氏曰: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未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后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开元天宝遗事》四卷
晁氏曰:汉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蜀亡,仁裕至镐京,采摭民言,得开元、天宝遗事一百五十九条。后分为四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俗所传浅妄之书,所谓《仙散录》、《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遗事》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时人,虽文章乏气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数端以为笑。其一云姚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有步辇之召。按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及开元初,三入辅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风姿,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遂牵红丝线,得第三女,果随夫贵达。按元振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贬死,后十年嘉贞方作相。其三云杨国忠盛时,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惟张九龄未尝及门。按九龄去相位十年,国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张九龄览苏文卷,谓为文阵之雄师。按为相时,九龄元未达也。此皆显显可言者,固鄙浅不足攻,然颇能疑误后生也。惟张彖指杨国忠为水山事,《资治通鉴》亦取之,不知别有何据?近岁兴化军学刊《遗事》,南剑州学刊《散录》,皆可毁。
※《明皇杂录》二卷
晁氏曰:唐郑处晦撰。记孝明时杂事。别录一卷,题“补阙”,所载十二事。
陈氏曰:其书大中九年序。处晦,太和八年进士也。
※《开元传信记》一卷
晁氏曰:唐郑撰。纪开元、天宝传闻之事,故曰“传信”。
※《开元平源记》一卷
陈氏曰:唐史官吴兢撰。叙姚崇十事。
※《庐陵王传》一卷
陈氏曰: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叙狄仁杰、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陈氏曰:唐扬州司功包撰。记安史之乱。
右杂史。
●卷一百九十六 经籍考二十三
○史(传记)
※《国史补》二卷
晁氏曰:唐李肇撰。起开元,止长庆事。初,刘饣束记元魏迄唐开元事,名曰《国朝传记》故肇续之。
※《幸蜀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匡文、宋巨周、宋居白撰。初,匡文《记》尽孝明崩,巨周《记》止于归长安,叙事互相详略。居白合二《记》,以宋为本,析李为注,取二叙冠篇,复掇遗事增广焉。
※《次柳氏旧闻》一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中元中,史臣柳芳与高力士同窜黔中,为芳言开元天宝禁中事,乃论次,号“问高力士”。李吉甫与芳子冕,贞元初俱为尚书郎,尝道力士之说,吉甫每为其子德裕言。岁祀既久,遗藁不传,但记十七事。后文宗访力士事于德裕,德裕编次上之。多同《明皇杂录》。
※《奉天录》四卷
陈氏曰:唐赵元一撰。起建中四年泾原叛命,终兴元元年克复神都。
※《燕南记》三卷
陈氏曰:唐恒州司户谷况撰。专记成德一镇事,自建中二年,至大和七年,起张志忠,终王承元。古语有“燕南垂,赵北际”,今以其在燕之南,故名。然河北诸镇连叛事迹,亦大略具矣。
※《建中河朔记》六卷
陈氏曰:唐李公佐撰。序言与从弟正封读《国史》,至建中、贞元之际,序述河朔故事,未甚详备,以旧闻于老僧智融及谷况《燕南记》所说略同,参错会要,以补史阙。
※《志》三卷
陈氏曰:唐殿中侍御史凌准宗一撰。军即朔方军也。此本从旺江晁氏借录,其末题曰:“文忠修唐史,求此书不获,今得于忠宪范公之孙伯高。其中尚舛误,当访求正之。绍兴乙丑晁公ガ。”
※《凉公平蔡录》一卷
陈氏曰:唐山南东道掌书记郑撰。凉国公者,李也。
※《开成承诏录》二卷
晁氏曰:唐李石撰。石与郑覃、李固言相文宗,录当时延英奏对事。开成,年号。
※《太和野史》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但称大中戊辰陈郡袁涛序。自郑注而下十七人,本共为一轴,涛分之为三卷。
※《太和摧凶记》一卷
陈氏曰:文与上同,而不分卷,岂其初本邪?
※《野史甘露记》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上卷记甘露之祸,下卷记诸臣本末。
※《乙卯记》一卷
陈氏曰:唐布衣李潜用撰。末又有吴郡李实者述训、注本谋附益之。乙卯,太和九年也。
※《两朝献替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德裕相文宗、武宗,录当时奏对议论。
※《元和朋党录》一卷
晁氏曰:唐马永易记牛、李朋党始末。自牛僧孺试贤良,迄令狐去位。
陈氏曰:池州石埭县尉维扬马永易明叟撰。自元和三年牛、李对策,以至大中十三年令狐罢相,唐朋党本末具矣。永易尝著《唐职林》、《实宾录》等书,崇、观、政和人也。又有马永卿大年者,从刘元城游,大观三年进士,当是其群从。《馆阁书目》以永易为唐人,大误也。
※《会昌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记平泽潞事。
※《四夷朝贡录》十卷
陈氏曰:唐给事中渤海高少逸撰。会昌中,宰相李德裕以黠戛斯朝贡,莫知其国本原,诏为此书。凡二百一十国,本二十卷,合之为十卷。
※《东观奏记》三卷
晁氏曰:唐裴廷裕撰。昭宗时,长安寇乱相仍,自武宗以后日历、起居注散轶不存,诏史臣撰宣懿僖三朝实录。廷裕次《宣宗录》,特采大中以来耳目闻见,撰次此书,奏记于监修杜让能,以备史阁讨论云。
陈氏曰:记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条。
※《贞陵遗事》二卷《续》一卷
陈氏曰:唐中书舍人令狐澄撰,吏部侍郎柳比续之。澄所记十七事,比所续十四事。
※《咸通庚寅解围录》一卷
陈氏曰:唐成都少尹张景之撰。言南诏围城御事。
※《金銮密记》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唐韩撰。天复元年为翰林学士,从昭宗西幸。朱温围岐三年,因密记其谋议及所闻见事,止于贬濮州司马。予尝谓有君子之道四焉。唐之末,南北分朋而忘其君,,崔允门生,独能弃家从上,一也。其时绅无不交通内外,以躐取爵禄,独能力辞相位,二也。不肯草韦贻范起复麻,三也。不肯致拜于朱温,四也。《诗》曰:“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谓矣。而宋子京薄之,柰何?一本天复二年、三年各为一卷,首尾详略颇不同,互相雠校,凡改正千有馀字云。
陈氏曰:具述在翰苑时事,危疑艰险甚矣!昭宗屡欲相之,卒不果而贬,竟终于闽。非不幸也。不然,与崔垂休辈骈首就戮于朱温之手矣!
※《大唐补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程匡柔撰。序言懿宗朝有焦璐者撰《年代纪》,述神尧止宣宗。匡柔袭摭三百年历,补足十九朝。起咸通戊子止癸巳,附璐书中;干符已后,备存《补记》。末有《后论》一篇,文词虽拙,议论亦正。
※《南部新书》五卷
晁氏曰:皇朝钱希白撰。记唐故事。
※《桂苑丛谈》一卷
晁氏曰:题云冯翊子子休撰。杂记唐朝僖、昭时杂事,当是五代人。李邯郸云姓严。
※《中朝故事》二卷
晁氏曰:伪唐尉迟撰。记唐懿、昭、哀三朝故事,故曰中朝。
※《三朝见闻录》八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起干符戊戌,至天末年,及庄宗中兴后河东事迹。三朝者,僖、昭、庄也。其文直述,多鄙俚。
※《广陵妖乱志》三卷
陈氏曰:唐晋阳郑廷诲撰。言高骈、吕用之、毕师铎等事。
※《汴水滔天录》一卷
陈氏曰:唐左拾遗王振撰。言朱温篡逆事。
※《吕夏卿兵志》三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公武得之于宇文时中。季蒙题其后云:“夏卿修唐史,别著《兵志》三篇,秘之,戒其子弟勿妄传。鲍钦止吏部好藏书,苦求得之。其子无为太守恭孙偶言及,因恳借钞录于吴兴。”
※《耳目记》二卷
晁氏曰:题云刘氏,未详何时人。杂记唐及五代事。
※《朱梁兴创遗编》二十卷
陈氏曰:梁宰相敬翔子振撰。自广明巢贼之乱,朱温事迹,讫于天杀逆。大书特书,不以为愧也。其辞亦鄙俚。
※《庄宗台祸记》一卷
陈氏曰:后唐中书舍人黄彬撰。
※《入洛记》一卷
晁氏曰:蜀王仁裕撰。仁裕随王衍降,入洛阳,记往返涂中事并其所著诗赋。
※《贾氏备史》六卷
陈氏曰:汉谏议大夫贾谭撰。叙石晋祸乱,每一事为一诗系之。
※《晋朝陷蕃记》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质,石晋末在翰林,为出帝草《降虏表》,知其事为详。记少主初迁于黄龙府,后居于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岁入汴,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实国朝太祖干德二年也。
陈氏曰:据莆田郑氏书目云范质撰。本传不载,故《馆阁书目》云不知作者。未悉郑氏何所据也。
※《晋太康平吴记》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书张昭撰。世宗将讨江南,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为书上之。
※《唐馀录》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奉诏撰。芟《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曰《唐馀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亦取之。,曾之弟。
陈氏曰: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馆阁书目》以入杂传类,非是。
※《唐末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阎自若纂。干德中,王溥《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观之,谓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与史册异者多矣。”因话见闻故事,命自若志之。
陈氏曰: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干德中,得于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未详孰是。
※《五代补录》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书阙略,因书所闻,得一百七事
陈氏曰:每代为一卷,凡一百七条。岳,雍熙二年进士。
※《五代史阙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撰。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以备阙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遗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记太祖事。按太祖崩时,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将晏驾前一日,召赵、卢入宫,”其谬甚矣。世多以其所记为然,不足信也。
王氏《挥麈录》曰:《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率多诬谤之词。至于称赵普、卢多逊受遗诏昌陵,尤为舛缪。案《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普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于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事。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 秦王传》称?可谓乱道。此特人名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巽岩李氏曰:世传王禹所记《建隆遗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抵不类禹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章,鄙悖益可骇,幸而史官弗信,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犹以禹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复证验,力排其诬,决知其不出于禹矣。盖禹,世所谓名贤者,而数以直道废,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谓世可欺。殊不知普实爱重禹,而禹于普尤拳拳也。普遗藁四六表状,往往见禹集,盖禹代作也。彼小人乌得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