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济》、《彖》曰:“既济,亨小,小者亨也。”今本脱一“小”字。《系辞》:“二多誉,四多惧。”注云:“惧,近也。”今本误以“近也”字为正文,而注中又脱“惧”字。《杂卦》:“蒙稚而著。”今本“稚”误作“杂”字。予顷于福州《道藏》中见此书而传之,及在后省见晁公武所进《易解》多引用之,世罕有其书也。
巽岩李氏曰:京此书使经传不相混乱,残阙复为真全,颇有益于学者。然“能研诸侯之虑”,衍“侯之”字;“成言乎艮”,当作“诚”。若此等,京盖未知,岂王、韩旧本固不免讹舛邪?京,开元后人,故所为书不得著录,本末亦未详,要可惜云。
※陆希声《易传》
《崇文总目》:唐右拾遗陆希声撰。希声作《易传》十篇,《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四篇。初,陇西李阮学其说,以为《上》、《下经》传二篇,思属近妙,故希声自为之解;馀篇差显,不复为注。盖近世之名家欤?今二篇外,馀篇逸。
晁氏曰:《微旨》三卷,皆设问答。
陈氏曰:按《唐志》有《易传》二卷,《中兴书目》作六卷,别出《微旨》三卷。今所谓《解说》者,上、下经共一册,不分卷。有序言著《易传》十篇。七篇以上,解《易》义之渊微;八篇以下,广《易》道之旁行,第为六卷。又撰《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各一卷,通为十卷。其《上》、《下经》,盖第一、第二篇。经文一句,传亦一句。门人以为难晓,故复为之解。然则其全书十卷,不尽传矣。家旧惟有《微旨》,续得《解说》一编,始知其详。
※卫元嵩《元包》十卷
《崇文总目》:元嵩,唐人。撰武功苏源明传,赵郡李江注。《包》以《坤》为首,因八纯之宫以生变,极于六十四,自系其辞,言外卦体,不列爻位,以谓《易》首《干》尚文,《包》首《坤》尚质。夏《连山》、商《归藏》、周《易》、唐《包》,其实一也,虽欲驰骋而放言,趋理近止,《易》家之区鄙云。
陈氏曰:其书以八卦为八篇,首而“一世”至“归魂”,各附其下。先《坤》,次《干》、《兑》、《艮》、《离》、《坎》、《巽》、《震》。《坤》曰太阴,《干》曰太阳,馀六子有孟、仲、少之目。每卦之下,各为数语,意僻怪,文险涩,不可深晓也。
张氏曰:卫元嵩作《元包》,义取于《归藏》。《元包》粗赞卦名之大指,未极人事之精义,辞略数隐,世多不传。乃作《元包数义》二卷,以明卫元嵩之《易》(详见《七易序》)。
※子夏《易》十卷
《崇文总目》:此书篇第,略依王式,决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笃,然学者尚异,颇传习之。
晁氏曰:旧题卜子夏传。《唐艺文志》子夏书已亡,今此书约王弼《注》为之者,止《杂卦》。景迂云:“张弧伪作。”陈氏曰:按《隋》、《唐志》有《卜夏传》二卷,残阙。陆德明、李鼎祚亦时称引。考《汉志》初无此书。有孙坦者,为《周易析蕴》,此汉杜子夏也,未知何据。使其果然,何为不见于《汉志》?其为依明矣。隋、唐时止二卷,已残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经文、《彖》、《象》、《爻辞》相错,正用王弼本,决非汉世书。以陆德明所引,求之今传,则皆无之,岂惟非汉世书,亦非隋、唐所传书矣。其文辞浅俚,非古人语,姑存之以备一家。按晁以道《传易堂记》曰:“古今咸谓子夏受于孔子而为之传,然太史公、刘向父子、班固皆不论著。唐刘子元知其伪矣。书不传于今,今号为子夏《传》者,《崇文总目》知其为伪,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为唐张弧之《易》也。”晁之言云尔。张弧有《王道小疏》五卷,见《馆阁书目》云唐大理评事,亦不详何时人。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子弟子,惟子夏于诸经独有书。虽传记杂言未可尽信,然要为与他人不同矣。于《易》则有传,于《诗》则有序,而《毛诗》之学,一云子夏授高行子,四传而至小毛公;一云子夏传曾申,五传而至大毛公。于《礼》则有《仪礼 丧服》一篇,马融、王肃诸儒多为之训说。于《春秋》所云不能赞一辞,盖亦尝从事于斯矣。公羊高实受之于子夏,梁赤者,《风俗通》亦云子夏门人。于《论语》则郑康成以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后汉徐防上疏曰:“《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斯其证云。
※周易新论传疏
《崇文总目》:唐阴洪道撰。洪道世其父显之学,杂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说,参订其长,合七十二篇,于《易》有助云。
※《周易物象释疑》一卷
《崇文总目》:唐东乡助撰。取卦互体,开释言象,盖未始见康成之学,而著此书焉。
陈氏曰:东乡,一作东阳。《馆阁书目》又云:“守江陵尹。”东阳、东乡皆衤复姓也。其序言随事义而取象,若以龙叙《干》,以马明《坤》。凡注疏未释者,标出为此书。
※《周易口诀义》六卷
《崇文总目》:河南史证撰。不详何代人,其书直钞孔氏说,以便讲习,故曰口诀。
晁氏曰:唐史证撰。钞《注疏》以便讲习,田氏乃以为魏郑公撰,误也。
陈氏曰:《三朝史志》有其书,非唐则五代人也。避讳作证字。
※《周易正义补阙略例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说自谓裨颖达之阙。
陈氏曰:唐四门助教邢撰。按蜀本《略例》有所注,止有篇首释“略例”二字,文与此同,馀皆不然。此本亦浅近无理,姑存之。
※关子明《易传》一卷
晁氏曰:魏关朗撰。元魏太和末,王虬言于孝文,孝文召见之,著成《筮论》数十篇。唐赵蕤云:“恨书亡半,随文诠解,才十一篇而已。”李邯郸始著之目云。王通赞《易》,盖宗此也。
《朱子语录》:关子明《易》,伪书也。
陈氏曰:唐赵蕤注。然《隋》、《唐志》皆不录,或云阮逸伪作。
※周易启源十卷
晁氏曰:蔡广成撰。李邯郸云唐人,田伟置于王昭素之下,今从李说。巷首《德恒》、《德言》、《德肤》、《德翰》四篇,皆设为问对。凡三十六篇。
※《周易开元关》一卷
晁氏曰:唐苏鹗撰。自序云:五代祖晋,官至吏部侍郎,学兼天人,尝制《八卦论》,为世所传,遭乱遗坠,而漏简尚有存者,鹗乃略演其旨于此。
※《周易流演》五卷
晁氏曰:唐成元英撰。错综六十四卦,演九宫,以直年月日,推国家之吉凶。元英,道士也,故道藏录之。或云释仁英撰。未知孰是。
※《周易穷微》一卷
陈氏曰:称王辅嗣。凡为论五篇。《馆阁书目》有王弼《易辩》一卷,其论《彖》、论《象》,亦类《略例》,意即此书也。又言弼注此书已亡,至晋得之,王羲之承诏录藏于秘府,世莫得见。未知何所据而云。
※《周易释文》一卷
陈氏曰:唐国子博士陆德明撰。本名元朗,以字行。多授汉、魏以前诸家说,盖唐初诸书皆在也。卦首注某宫某世,用京房说。
※石经《周易周易指略例》共十一卷
晁氏曰:伪蜀广政辛亥孙逢吉书。广政,孟昶年号也。《说卦》“干,健也”以下有韩康伯注,《略例》有邢注。此与国子监本不同者也。以蜀中印本校邢注《略例》,不同者,又百馀字。详其意义,似石经误,而无他本订正,姑两存焉。
夹氵祭郑氏曰:按石经之学,始于蔡邕。始也,秦火之后,经籍初出,诸家所藏,传写或异;笺传之儒,皆冯所见,更不论文字之讹谬。邕校书东观,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乃自为书,而刻石于太学门外,后儒晚学,咸所取正。奈当汉之末祚,所传未广,而兵火无存,后之人所得者亦希矣。今之所谓石经者,但刻诸石耳,多非蔡氏之经。
※《易轨》一卷
晁氏曰:伪蜀蒲干贯撰,专言流演。其序云:“可以知否泰之原,察延促之数”,盖数学也。
※王昭素《易论》三十三卷
晁氏曰:昭素居酸枣,太祖时,尝召令讲《易》。其书以注疏异同互相诘难,蔽以己意。昭素隐居求志,行义甚高,史臣以王烈、管宁比之。
※《易证坠简》一卷
晁氏曰:皇朝天禧中,毗陵从事范谔昌撰。其书酷类郭京《举正》。如《震》卦《彖辞》内云,脱“不丧匕鬯”四字,程正叔取之;《渐》卦上六,疑“陆”字误,胡翼之取之。自谓其学出于湓浦李处约、庐山许坚,意者岂果有师承,故程、胡取之?
陈氏曰:其上卷如郭京《举正》,下卷辨《系辞》非孔子命名,止可谓之“赞”,系今《爻辞》乃可谓之《系辞》。又重定其次序。又有《补注》一,辨周、孔述作,与诸儒异。为《干》、《坤》二传,末有《四时晷刻图》一篇。《馆阁书目》止一卷。又有《源流图》一卷,言纳甲、纳音者,即此下卷《补注序》中语也。世或言刘牧之学出于谔昌,而谔昌之学亦出种放,未知信否?晁以道、邵子文、朱子发皆云尔。
※陆秉《周易意学》十卷
晁氏曰:秉字端夫,旧名东。宝元,以此书奏御,敕书嘉奖。秉尝通判蜀州。首篇论《易》之名,颇采《参同契》之说。
陈氏曰:其说多异先儒,穿凿无据。
※胡安定《易传》十卷
晁氏曰:此解甚详,盖门人倪天隐所纂,非其自著,故序首称“先生曰”。又曰:新安王炎晦叔尝问南轩曰:“伊川令学者先看王辅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南轩曰:“三家不论互体,故云尔。然杂物撰德,具于中爻,互体未可废也。”南轩之说虽如此,要之,程氏专治文义,不论象数。三家者,文义皆坦明,象数殆于扫除略尽,非特互体也。
※《周易言象外集》(《古易》)
《崇文总目》:皇朝王洙原叔撰。洙以通经侍讲天章阁,乃集前世诸儒《易》说,折衷其理,依卦变为类。其论以王弼《传》为内,故自名曰《外传》。
陈氏曰:其序言学《易》于处士赵期,论次旧义,附以新说,凡十二篇,十卷。
又曰:《古易》十二卷,亦出王原叔家。上、下经惟载《爻辞》,外《卦辞》一、《彖辞》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叶石林以为此即《艺文志》所谓《古易》十二篇者。按《隋》、《唐志》皆无《古易》之目,当亦后人依仿录之耳。
※邵古周易解五卷
晁氏曰:古字天叟,雍之父也。世本范阳,而卒于洛。其学先正音文云。
※皇甫泌《易解》十四卷
晁氏曰:泌官至尚书右丞,有《述闻》一卷、《隐诀》一卷、《补解》一卷、《精微》三卷,又有《纪师说》、《辨道》,通为八卷。陈氏曰:其学得之常山抱犊山人,而莆阳游中传之。刘彝、钱藻皆为之序。山人不知名,盖隐者也。泌尝守海陵,治平以前人。
※石徂徕《易解》五卷
晁氏曰:景迂云:“《易》古文十二篇,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孔颖达云:‘王辅嗣又分爻之《象辞》各附当爻。’则费氏初变古制时,犹若今《干》卦《彖》、《象》系卦之末欤!古经始变于费氏,卒大乱于王弼,惜哉!今学者曾不之知也。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于六爻之前,《小象》系逐爻之下,惟《干》悉属之于后者,让也。’呜呼!他人尚何责哉!”家本不见此文,岂介后觉其误改之欤?
陈氏曰:所解止六十四卦,亦无大发明。晁景迂言守道曰云云(见前段)。今观此《解义》,言王弼注《易》,欲人易见,使相附近,他卦皆然,惟《干》不同者,欲存旧本而,已更无他说,不知景迂何以云尔也。按宋咸补注首章,颇有此意,晁误记耳。
※刘长民《易解》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刘牧长民撰。仁宗时,言数者皆宗之。庆历初,吴秘献其书于朝,优诏奖之,田况为序。又有《钩隐图》三卷,皆《易》之数也,凡五十五图,并遗事九。有欧阳永叔序,而其文殊不类。
陈氏曰:黄黎献为之序。又为《略例图》,亦黎献所序。又有三衢刘敏士刻于浙右庾司者,欧公序,文浅俚,决非公作。其书三卷,与前本大同小异。牧《易》学盛行于庆历时。
※删定《易论》一卷
陈氏曰:直讲盱江李觏泰伯撰,凡六篇,盖删刘牧《易图》而存之者三焉。《馆阁书目》作六卷,十九篇。觏先注《易论》十九篇,皆见集中,与此自为二书,当是合为十九也。
※宋咸《易训》、《易补注》,王刘《易辨》
晁氏曰:咸自序云:“予既以《补注易》奏御,而男亿请馀义凡百馀篇,端因以《易训》名之。”盖言不敢以传世,特教其子而已。凡三卷,颇论陆希声、刘牧、鲜于亻先得失云。
陈氏曰:咸尝撰《易明》,凡一百九十三条,以正亡误。及得郭京《举正》于欧阳公,遂参验为《补注》十卷,皇五年表上之。别有《易训》,未见。《易辨》凡二十篇,为一卷。刘牧之学,大抵求异先儒,穿凿破碎,故李、宋或删之,或辨之。
※《周易圣断》七卷
晁氏曰:皇朝鲜于亻先子骏撰。本之王弼、刘牧,而时辨其非。且云众言淆乱,折诸圣,故名其篇曰《圣断》。
陈氏曰:其书《干》、《坤》二卦,不解爻象,欲学者观《彖》、《象》、《文言》而自得云。
※《易意蕴凡例总论》一卷
晁氏曰:皇朝徐庸以《春秋》凡例,《易》亦有之,故著书九篇,号《意蕴凡例总论》。其学祖刘牧、陆秉云。
陈氏曰:庸,皇时人。凡为论九篇。《馆阁书》又有《卦变解》,未见。
●卷一百七十六 经籍考三
○经(易)
※伊川《易传》十卷
《程子》序: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意,则在乎人焉。
《遗书》:张闳中以书问《易》之义本起于数。程子答曰:“谓义起数,则非也。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知数,得其义,则象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所尚,非儒者之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已。”又曰:“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见乎辞者也,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门弟子请问《易传》事,虽有一字之疑,伊川必再三喻之。盖其潜心甚久,未尝容易下一字也。
伊川以《易传》示门人曰:亦只说得七分,后人更须自体究。
朱子曰:自秦、汉以来,考《象辞》者,泥于术数,而不得其弘通简易之法;谈义理者,沦于空寂,而不乎仁义中正之归。求其因时立教,以承三圣,不同于法而同于道者,则惟伊川先生程氏之书而已。后之君子,诚能日取其一卦若一爻者,熟复而深玩之。如已有疑,将决于筮而得之者,虚心端意,推之于事,而反之于身,以求其所以处此之实,则于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将无所求而不得,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亦无处而不当矣。
程子高弟尹公尝谓:“《易传》乃夫子自著,欲知道者,求于此足矣,不必旁观他书。盖语录或有他人所记,未必尽得先生意。”又言:“先生践履尽一部《易》,其作传,只是因而写成。”此言尤有味。
又曰:《易传》不看本文,亦自成一书。
又曰:《易传》明白,无难看处。但此是先生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将作《易》看,无意味,须将来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处耳。程先生《易传》,义理精,字数足,无一毫欠缺,只是于本义不相合。《易》本是卜筮之书,程先生只说得一理。
程《易》言理甚备,象数欠在。
按:伊川之《易》,精于义理,而略于卜筮、象数,此固先儒之说,然愚尝以为《易》之象数、卜筮,岂出于义理之外。盖有此理,则有此象,有此数。而卜筮之说,其所谓趋吉避凶,惠迪从逆云者,又未尝不一出于义理。平时本诸践履,则观象玩辞,此义理也。一旦谋及卜筮,则观变玩占,亦此义理也。初不必岐而二之。然言出圣贤之口,则单辞片语,皆有妙理;假借旁通,悉为至教。往往多借《易》以明理,初不拘于说《易》也,自夫子而然矣。何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为《干》九二而言也。而《干》之九二,岂有学问宽仁之义乎?“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为《咸》九四而言也。而《咸》之九四,岂有岁时代谢之义乎?盖其初因讲《易》,遂借《易》以言理,言理虽精,而于《易》此卦此爻之旨则远矣。如程子因“君子豹变”而发为“自暴、自弃”之论,因“君子得舆”而发为“《匪风》、《下泉》”之论,亦是意也。晦庵所谓“不看本文,自成一书”者是已。
晁氏曰:朱震言颐之学出于周敦颐,敦颐得之穆修,亦本于陈搏,与邵雍之学本同。然考正叔之解,不及象数,颇与胡翼之相类。景迂云胡武平、周茂叔同师润州鹤林寺僧寿涯,其后武平传其学于家,茂叔则授二程。与震之说不同。
按:伊川之学出自濂溪,此先儒通论也。而晁、朱之说以为濂溪所师,本于希夷及一僧,则固老、释之宗旨矣,此论未之前闻。
陈氏曰:伊川止解六十四卦,不解《大传》,而以《序卦》分置诸卦之首。唐李鼎祚《集解》亦然。
※王介甫《易解》二十卷,龚原、耿南仲注《易》各二十卷
晁氏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与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
※东坡《易传》十一卷
晁氏曰:东坡自言其学出于父洵。且谓卦不可爻别而观之。其论卦必先求其所齐之端,则六爻之义,未有不贯者,未尝凿而通之也。
《朱子语录》曰:“老苏说《易》,专得于‘爱恶相攻而吉凶生’以下三句。他把这六爻似那累世相仇相杀底人相似,看这一爻攻那一爻,这一画克那一画,全不近人情。东坡见他恁地太粗疏,添得些佛、老在里。其书自做两样,亦有取王辅嗣之说,以补老苏之说;亦有不晓得他说了,乱填补处。老苏说底,亦有去那物理上看得著处。”
又《杂学辨》曰:“《干》上《彖辞》,发明性命之理,与《诗》(《民》、《维天之命》)《书》(《汤诰》、《泰誓》)《中庸》、《孟子》相表里,而《大传》之言亦若符契。苏氏不知其说,而欲以其所臆度者言之,又畏人之指其失也,故每为不可言不可见之说以先后之,务为闪倏漾不可捕捉之形,使读者茫然,虽欲攻之,而无措其辨。殊不知性命之理甚明,而其为说至简今将言之而先曰不可言,既指之而又曰不可见,足以眩夫未尝学问之庸人矣。由学者观之,岂不所以为未尝见未尝知之验哉!然道衰学绝,世颇惑之,故为之辨,以待后之君子。而其他言死生鬼神之不合者,亦并附焉。
※横渠《易说》十卷
晁氏曰:其解甚略,《系辞》差详。
※温公《易说》一卷
晁氏曰:杂解《易》义,无铨次,盖未成书也。
※《干生归一图》二卷
晁氏曰:皇朝石汝砺撰。先辨卦、彖、爻、象之别,后列数图,颇杂以释、老之说。
陈氏曰:嘉初人。序取《干》为生生之本,万物归于一也。有论有图,亦颇与刘牧辨,然或杂以释、老之学。其所谓一者,自注云:“一则灵寂。”其《元首篇》论道,专以灵明(灵字恐误,或当作虚)无体无生为主。又曰:“因灵不动,而生寂体。”非异端之说乎?
※《周易义海》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房审权撰。集郑元至王安石凡百家,摘取其专明人事者为一编。或诸家说有异同,辄加评议,附之篇末。
陈氏曰:审权编《义海》凡四卷。近时江都李衡彦平删削,而益以东坡、伊川、汉上之说,为《撮要》十卷。若房氏百卷之书,则未见也。衡,乾道中由侍御史为起居郎。
※张弼《葆光易解》十卷
晁氏曰:弼,莆田人,字舜元。绍圣中,章荐于朝,赐号葆光处士。后黄裳等再荐,诏以为福州司户、本州教授。其学颇宗郑氏。
陈氏曰:其学多言取象。
※郑扬庭周易传十三卷
邵伯温《辨惑》云:沈存中《笔谈》言:“江南人郑,字扬庭,曾为一书谈《易》其一说曰:‘《干》、《坤》,大父母也;《复》、《后》,小父母也。《干》一变生《复》,得一阳;《坤》一变生《后》,得一阴,云云。至《干》六变生《归妹》,本得三十二阳;《坤》六变生《渐》,本得三十二阴。《干》、《坤》错综,阴阳各得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即邵氏《先天图》)。’之为书,皆荒唐之论,独有此变卦之说,未知其是非。予后见兵部员外郎秦论所谈,骇然曰:‘何处得此法?’云:‘尝遇一异人,受此历数,推往古兴衰运历,无不皆验。尝恨不能尽其术。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知吉凶之变。此人乃形之于书,必有天谴。此非世人所得闻也。’”窃惟我先君《易》学,微妙元深,不肖所不得知也。其传授本末,则受《易》于李之才挺之,挺之师穆修伯长,伯长师陈抟图南。先君之学,虽有传授,而微妙变通,则其所自得也。平时未尝妄以语人,惟大名王天悦、荥阳张子望尝从学,又皆蚤死。秦、郑尝欲从先君学,先君以颇好任数,志在口耳,多外慕,皆不之许。尝语以王天悦传先君之学,力求之,天悦不许。天悦感疾且卒,赂其仆于卧内窃得之,遂以为已学。著《易传》、《易测》、《宋范》、《五经明用》数书,皆破碎妄作,穿凿不根。尝以《变卦图》示秦。窃天悦书入京师,补国子监解试。策问八卦次序,以所得之说对,有司异之,擢在优等。既登第,以所著书投贽公卿之门,后以赃罪窜。秦谓“必有天谴”,恐指此。秦既知窃书,乃谓“何处得此法。”,又谓“西都邵某闻大略”,近乎自欺矣。然谓“得之异人”,盖指希夷而言也。
晁氏曰:姚嗣宗谓刘牧之学受之吴秘,秘受之,又作《明数》、《明象》、《明传道》、《明次例》、《明范》五篇。
※《周易析蕴》二卷
陈氏曰:孙坦撰。凡二卷。其首言子夏辞不甚粹,或取《左氏传》语证之。晚又得十八占。称天子曰县官。尝疑汉杜子夏之学,及读杜《传》,见引《明夷》对策,疑始释然。坦不知何人,《国史志》及《中兴书目》皆不著。
※阮逸《易筌》六卷
陈氏曰:逸字天隐。每一爻各以一古事系之,颇多牵合。
※《易童子问》三卷
陈氏曰:欧阳永叔撰。设为问答,其上、下卷,专言《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
※《周易义类》三卷
陈氏曰:顾叔思撰。未详何人。序言先儒论说甚众,而其旨未尝不同;卦爻或有不同,而辞意固常不一。名立标目,总而聚之。
※沈存中《易解》二卷
陈氏曰:所解甚略,不过数卦,而于《大、小畜》、《大、小过》独详。
※陈了翁《易说》一卷
陈氏曰:了翁晚年所著,止解六十四卦,辞旨深晦。
※王逢《易说》十卷
晁氏曰:逢尝为国子直讲。著《易传》十卷,其学宗王弼。
※龚原《易讲义》十卷
陈氏曰:原字深之,嘉八年进士。初以经学为王安石引用,元符后入党籍。
※吕氏《易章句》一卷
晃氏曰:吕大临与叔撰。其解甚略,有《统论》数篇。
※吕微仲《周易古经》二卷
陈氏曰:吕大防微仲所录上、下经,并录《爻辞》、《彖》、《象》,随经分上、下,为六卷,上、下《系》二卷,《文言》、《说卦》各一卷。
晁氏曰:其序云:“《彖》、《象》所以解经,始各为一书。王弼专治《彖》、《象》,以为注,乃分于卦爻之下,学者于是始不见完经,而文辞次第贯穿之意,亦缺然不属。因按古文而正之。”凡十二篇,别无解释。
※晁以道《古易》十二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讳说之撰。以诸家《易》及许慎《说文》等九十五书,是正其文,字且依汉田何本,分《易经》上、下并《十翼》通为十二篇,以矫费氏、王弼之失。谓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至蜀李讠巽又尝注古文《易》,遂名曰《古易》。
陈氏曰:以道之说曰:“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自费氏始。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逐爻。则费氏初变古之时,犹若今《干》、《坤》欤!古经始变于费氏,而卒大乱于王弼,奈何后之儒者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于经,宋衷、范望散《太元》、《测》、《赞》于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揆观其初,乃如《古文尚书》、迁、固叙传,扬雄《法言》叙篇云尔。”卷首列名氏二十馀家,文字异同则散见于诸卦云。
巽岩李氏曰:晁氏专主北学。凡故训多取许叔重《说文解字》、陆德明《章义》;僧一行、李鼎祚、陆希声及本朝王昭素、胡翼之、黄聱隅辈所论,亦时采掇。吕公书,则文字句读,初无增损。景迂则辑诸家异同,或断以已意,有增有损;篇第则放费长公,未解辅嗣未注以前旧本,并十二篇为八篇。吕、晁各有师承,初不祖述,而其指归则往往暗合。
※晁以道《太极传》、《外传》、《因说》共八卷
陈氏曰:其学本康节。自言学京氏《易》,绍圣遇洛阳杨贤宝,得康节二《易》图,又从其子伯温得其遗编,始作《易》传,名曰《商瞿传》,兵火后失之,晚年复为此书。又有《易元星纪谱》、《易规》二书,见本集中。又有《传易堂记》,述汉以来至本朝传授甚详。
※《汉上易集传》、《易图》、《丛说》共十五卷
晁氏曰:朱震子发撰。自谓其学以程颐为宗,和会邵雍、张载之论,合郑元、王弼之学为一云。其书多采先儒之说以成,故曰“集解”,然颇舛误。
陈氏曰:《汉上经筵表》中具述源流云:“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溉传许坚,许坚传范谔昌,谔昌传刘牧。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敦颐传程颢、程颐。是时张载讲学于二程、邵雍之。故雍著《皇极经世书》,牧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敦颐作《通书》,程颐著《易传》,载造《太和》、《三两》等篇。臣今以《易传》为宗,和会雍、载之论,上采汉、魏、吴、晋,下逮有唐及今,包括异同,庶几道离而复合。”盖其学专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庄、老,专上文辞为非是,故其于象数颇加详焉。序称九卷,盖合《说》、《序》、《杂卦》为一也。
《朱子语录》曰:《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于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王弼破互体,朱子发用互体。朱子发互体,一卦中自二至五,又自有两卦,这两卦又伏两卦,林黄中便倒转推成四卦,四卦里又伏四卦,此谓互体。这自那“风为天于上”,上有个《艮》之象来。互体自左氏已言,亦有道理,只是今推不合处多。一卦互换是两卦,伏两卦是四卦,反看又是两卦,又伏两卦,共成八卦。
※梁《易传 内》、《外篇》共十九卷
陈氏曰:丞相昭武李纲伯纪撰。按序,《内》、《外篇》凡二十三卷。《内篇》训释上下经、《系辞》、《说》、《序》、《杂卦》,并《总论》合十卷。外篇《释象》七、《明变》一、《训辞》二、《类占》一、《衍数》二,合十有三卷。今《内篇》阙《总论》,《外篇》阙《训辞》及《衍数》下卷,存者十卷。盖罢相迁谪时所作。其书未行于世,馆阁亦无之,莆田郑寅子敬从忠定之曾孙得其藏本。顷ヘ莆日,借郑本传录。今考《梁集》,绍兴十三年所编,其《训辞》二,序已云有录无书,则虽其家,亦亡逸久矣。岂其有序而书实未成邪?其书于辞、变、象、占,无不该贯,可谓博矣。
※吴园《易解》十卷
陈氏曰:秘阁修撰鄱阳张辗知常撰。卷后有《序论》五篇,《杂说》、《泰论》各一篇。
※《先天易钤太极宝局》二卷
晁氏曰:皇朝牛师德撰。自云传邵雍之学于司马温公。其说近于术数,未知其信然否?
陈氏曰:未详何人,盖为邵氏之学,而专乎术数者也。
※兼山《易解》二卷,《传家易说》十一卷
晁氏曰:郭忠孝撰。忠孝字立之,河南人。颇明象数,自谓得李挺之《卦变论》于陈子惠,因亟读,有得焉。靖康中,持宪关右,死于难,故其书散落大半。
陈氏曰:《传家易说》十一卷,冲晦处士郭雍颐正撰。自言其父忠孝受学于程伊川,伊川示以《易》之《艮》,曰:“艮,止也。学道之要,无出于此。”自是方觉读《易》有味,榜其室曰“兼山”,立身行道,皆自“止”始。兵兴之初,先人旧学扫地,念欲补续其说。中心所止者,“艮,止也”。潜稽《易》学,以述旧闻,用传于家。忠孝字立之,名将枢密逵之子。自言得先天卦变于河阳陈安民子惠,其书出李挺之,由是颇通象数。仕为永兴军路提刑,死于狄难,其书散逸。雍隐居陕州长阳山中,帅守屡荐,召之不至,由处士封颐正先生。其末,提举赵善誉言于朝,遣官受所欲言,得其《传家兵学》六卷以进,时淳熙丙午也。
※王《易学》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同州人,早潜心于康节之学。其序曰:“康节有云:‘理有未见,不可强求使通。’故愚于《观物篇》之所得,既推其所不疑,又存其所可疑。亦以先生之言自慎,不敢轻其去取故也。”
※《河图解》二卷
晁氏曰:皇朝康平撰。凡五十二篇。
※《麻衣道者正易心法》一卷
李潜序曰:此书顷得之庐山一异人(或云许坚)。或有疑而问者,余应之云:“何疑之有?顾其议论可也。”昔黄帝《素问》、孔子《易大传》,世尚有疑之,尝曰:“世固有能作《素问》者乎?固有能作《易大传》者乎?虽非本真,是亦黄帝、孔子之徒也。”余于《正易心法》亦曰:“世固有作之者乎?虽非麻衣,是乃麻衣之徒也。”胡不观其文辞议论乎?一滴真金,源流天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翩然于羲皇心地上驰骋,实物外真仙之书也。读来十年方悟,浸渍触类,以知《易》道之大如是也。得其人,当与共之。
南轩张子曰:呜呼!此真麻衣道者之书也。其说独本于羲皇之画,推《干》、《坤》之自然,考卦脉之流动,论反对变复之际,深矣!其自得者欤?希夷隐君,实传其学。二公高视尘外,皆有长往不来之愿,抑列御寇,庄周之徒欤?虽然,概以吾圣门之法,则未也。形而下者谓之器,或者有未察欤!其说曰:“六十四卦,惟《干》与《坤》,本之自然,是名真体。”又曰:“六子重卦,《干》、《坤》杂气,悉是假合,无有定实。”予则以为六子重卦,皆《干》、《坤》杂气之妙用,真实自然,非假合也。希夷述其说曰:“学者当于羲皇心地上驰骋,无于周、孔脚足下盘旋。”予则以为学《易》者,须于周、孔脚足寻求,然后羲皇心地上可得而识,推此可概见矣。然其书之传,固非牵于文义,凿于私意者所可同年而语也。
朱子曰:此书词意凡近,不类一二百年文字。如所谓“雷自天下而发,山自天上而坠”,皆无理之妄谈;所谓“一阳生于子月,而应于卯月”,乃术家之小数;所谓“由破体之乃成全体”,则炉火之末技;所谓“人万事,悉是假合”,乃佛者之幻语。必近年术数末流,道听涂说,掇拾老佛医卜诸说之陋者,以成此书。后二年,守南康,有前湘阴主簿戴师愈者求谒,即及《麻衣易》,因复扣之,宛然此老所作。欲驰报敬夫,敬夫已下世。时当涂守李侍郎寿翁,雅好此书,亟以书来曰:“即如君言,斯人而能为此书,亦吾所愿见,幸为津致之。”戴不久即死,而寿翁亦得请西归矣。《麻衣易》是戴师愈所作,太平州刊本第二跋即其人也。昨亲见之,甚称此《易》,以为得之隐者,问之,不肯明言其人。某到其家,见有一册《杂录》,乃戴公自作,其言皆与《麻衣易》说相类。及戴死,其子弟将所作《易》图来看,乃知真戴所自作也。
陈氏曰:旧传麻衣道者授希夷先生,崇宁,庐山隐者李潜得之,凡四十二章。盖依也。朱侍讲云:“南康戴主簿师愈撰,乃不唧留底禅不唧留底修养法,不唧留底时日法。”王炎曰:“洛水李寿翁侍郎喜论《易》,灾尝问曰:‘侍郎在当涂版行《麻衣》新说如何?’李曰:‘程沙随见属’。炎曰:‘恐托名麻衣耳!以扑钱背面,喻八卦阴阳纯,此鄙说也。以泉、、雨为阳水,以泽为阴水,与夫子不合。’李曰:‘然。然亦有两语佳。’炎曰:‘岂非“学者当于羲皇心地上驰骋,不当于周、孔脚迹下盘旋”邪?然此二语亦非也。无周、孔之辞,则羲皇心地,学者何从探之?’李无语”。李名椿。
※《易正误》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也称其名曰阳,又称元以来云云,则近世人也。据序,为书三篇,曰《正误》,曰《脱简》,日《句读》。今所存惟《正误》一篇。大抵增益郭、范之说,故并附二书册后。
※《周易外义》三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载于《三朝史志》,则其来亦久矣。大抵于《易》中所言及于制度、名物者,皆详注之,于《易》之本旨,无所发明,故曰“外义”
※《广川易学》二十四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平董彦达撰。
※《周易窥馀》十五卷
陈氏曰:资政殿学士金华郑亨仲撰。兼取象义,不解《干》、《坤》二卦,独自《屯》卦始。刚中尝得罪秦桧,岂其于《干》、《坤》之义有所避邪?
※郑东卿《易卦疑难图》二十五卷
自序:富沙邱先生告某曰:“《易》尽在画中,当求诸画中,始得其理。若《易》之用,则画有所不尽。”于是画一卦置之座,则六十四卦周而复始,积日累月,几五年而后有所入。医卜算历之书,黄老丹灶之说,经传子史,凡与《易》相涉者,皆博观之。不泥于文字,而一采其意旨,以求于吾之卦画。则始之六十四卦,皆一理也。一理皆本于吾之一心,心外则无理,理外则无心,心理混融,与象数体用冥而为一言乎!天地之大,蚊虻之细,皆不出于吾之心内焉。圣人岂欺我哉!
陈氏曰:其书以六十四卦为图,外及《六位》、《皇极》、《先天》、《卦气》等图,各附一论说,末有《系辞解》。自言其学出于富沙邱先生,以为《易》、理皆在于画中,于是日画一卦,周而复始,久而后有所入。沙随程迥可久曰:邱程字宪古,尝有诗曰:“《易》理分明在画中。”又曰:“不知画意空笺注,何异丹青在画中。”其学传之东卿云。永嘉所刊本作二册,不分卷,无《系辞解》。东卿,三山人,字少梅。
先君曰:此书本五行卦气之说,而象数义理出焉。无朱子发之琐碎,戴师愈之矫伪,读之时有会心者,必宿儒所著。
※张汝明《易索》十三卷
陈氏曰:汝明字舜文。撰上、下《经》六卷,外《观象》三,《观变》、《玩辞》、《玩占》、《丛说》各一。汝明,元壬申进士,大观初为御史、省郎。游酢定夫志其墓。
※凌公弼《易解义》十卷
陈氏曰:其书十卷。善解析文义,颇简洁,有所发明。《馆阁书目》有《集解》六卷,称朝奉大夫凌唐佐撰,亦不著本末,岂即其人耶?
※沈该《周易小传》六卷
陈氏曰:专释六爻,兼论变卦,多本《春秋左氏传》占法。卦为一论。又有《系辞》补注十馀则,附之卷末。
※昭德《易故训传》十八卷
陈氏曰:晁氏武子正撰。博采古今诸家,附以已闻,又考载籍行事,以明诸爻之变。其文义音读之异者,别之逐条,曰《同异考》。乾道中上之。其议论精博,不主一家,然亦略于象数。
※《读易老人解说》十卷
陈氏曰:参政李光泰发撰。光忤秦桧,谪海外,为此书。李尝受学于刘元城。
※《易传拾遗》十卷
陈氏曰:敷文阁直学士胡铨邦衡撰。铨谪新州,作此书。大概宗主程氏,而时出新意于《易传》之外。李泰发为之序。其曰“拾遗”,谦辞也。
※逍遥公《易解》八卷,《疑问》二卷
陈氏曰:直学士院李椿年仲永撰,其门人鄱阳吴说之景传所述,胡邦衡为作序。《疑问》者,说之所录其问答之语也。
※晦庵《易传易本义易学启蒙传》十一卷,《本义》十二卷,《启蒙》一卷
《朱子语录》曰:《易》只是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八粗不得。如某之说虽粗,然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如此,元来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意,便要说道理,纵饶说得好,只是与《易》元不相干。圣人分明说“昔者圣人之《易》,观象、设卦、系辞焉以明吉凶。”几多分晓。某所以说《易》只是卜筮书者,此类可见。问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若看卦辞分明,则《彖》亦可见。但后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解者能如此本意否?又曰: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卦辞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于孔子彖辞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卦者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于涉大川。至于“刚上而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顿耳。 某之《易》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得赵子钦书云:“《语》、《孟》说极详,《易》说大略。”此譬如烛笼,添一条骨,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乃更好,盖著不得详说也。上经犹可晓易解,下经多有不可解难晓处。不知是某看到末梢懒了解不得,为复是难解?又曰:《系辞》也如此,只是《上系》好看,《下系》没理会。
陈氏曰:晦庵初为《易传》,用王弼本。复以吕氏《古易经》为《本义》,其大指略同,而加详焉。首列九图,末著揲法,大略兼义理、占象而言。《启蒙》之目曰《本图书》、《原卦画》、《明著筮》、《考变占》凡四篇。
※《周易变体》十六卷
陈氏曰:吏部郎中都洁圣与撰。用蔡墨言《干》六爻之例,专论之卦为主。
※《系辞精义》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伯恭集程氏诸家之说,程《传》不及《系辞》故也。《馆阁书目》以为祖谦之名。
※《大易粹言》十卷
陈氏曰:知舒州曾童献之集二程、张载、游酢、杨时,外及二郭之学为一书。童尝受学于郭白。
※吕伯恭《古易》、《音训》共十四卷
陈氏曰:伯恭所定,篇次与吕微仲同,《音训》则其门人王莘叟笔受。晦庵刻之临漳、会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说,所著《本义》,据此本也。
※吴仁杰《古周易》十二卷
陈氏曰:仁杰所录,以《爻》为《系辞》,今之《系辞》为《说卦》。其言《十翼》谓《彖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上中下、《文言》、《序卦》、《杂卦》、并上、下经为十二篇。按汉世传《易》者,施、孟、梁邱、京、费。费最晚出,不得立于学官,其学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经。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诸家或脱“无咎”、“悔亡”,惟费氏与古文同。东京名儒马、郑皆传之。其后,诸家皆废,而费学孤行,以至于今。其合《彖》、《象》、《文言》于经,盖自康成、辅嗣以来,展转相传,学者遂不识古文本经,甚至于今世考官命题,或连《彖》、《象》、爻辞为一,对大义者,志得而已,往往穿凿傅会,而经旨破碎极矣。凡此诸家所录,虽颇有同异,大较经自为经、传自为传,而于传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复古文之旧,均有补于学者,宜并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见吴氏书篇末,今古文参用,视诸本为无据云。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见后。
※《程大昌易原》十卷
陈氏曰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已见,出先儒之外。
※《李舜臣隆山易本传》三十三卷
陈氏曰:其自序以为《易》起于画,舍画无以见《易》。因画论心,以中为用如舍本卦而论他卦,及某卦从某卦来者,皆所不取。洪景卢为之序。
※《沙随易章》十卷,《外篇》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
陈氏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迥尝从喻樗子才学,登科,仕至邑宰。及与前辈名公交游,多所见闻,故其论颇有源流根据。《古易考》十二篇,阙《序》、《杂卦》。
※《杨诚斋易传》二十卷
陈氏曰:其序以为《易》者,圣人通变之书。惟中为能,中天下之不中;惟正为能,正天下之不正;中正立而万变通。又言古未有字,八卦之画即字也。
※《林黄中周易经传集解》三十六卷
《朱子语录》曰:林黄中以互体为四象八卦。林侍郎来言,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体为太极,内外为两仪,内外及互体为四象,又颠倒取为八卦。”先生曰:“如此则不是生,是包也。始画卦时,只是阴阳奇耦,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为太极,未有两仪也,由太极而后生两仪;方其为两仪,未有四象也,由两仪而后生四象;方其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后生八卦;此之谓生。若以为包,则是未有太极,已先有两仪;未有两仪,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矣。”林曰:“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怀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产子,子在母外。”
陈氏曰:黄中淳熙中表进其书。末卷为《六十四卦立成图》。言圣人以八卦重为六十四,未闻以《复》、《后》、《泰》、《否》、《临》、《Т》变为六十四也。以辨邵尧夫、朱子发之说。其与朱侍讲违言,以论《易》不合,为朱公所辟也。
※《数学》一卷
陈氏曰:杂录象数诸图说,不知何人所录。
※《赵善誉易说》二卷
陈氏曰:善誉为潼川漕,进《易说》,每卦为论一篇。
※《何万易辩》三卷,《渊源录》三卷
陈氏曰:万为《辩》三十三篇,大抵多与先儒异。《渊源录》者,盖其《易解》未成书,仅有《干》、《坤》二卦而已。万受知阜陵,官至右司郎中、知漳州。
※《戴溪易总说》二卷
陈氏曰:每卦为一篇。溪,嘉定初为东宫端尹,作此以授景献。
※《项安世周易玩辞》十六卷
陈氏曰:安世当庆元中得罪时论,居江陵。杜门潜心不出。诸书皆有论说,而《易》为全书。其自序以为读程《易》三十年,此书无一字与之合;合则无用乎此书矣。世之君子,以《易传》之理观吾书,则本末条贯,无一不本于程氏者。以《易传》之文观吾书,则恐有“西河疑女”之诮。大抵程氏一于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于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断以已意,精而博矣。
※《林至易禅传》二卷,《外篇》一卷
陈氏曰:至撰。凡三篇:曰《法象》,本之太极;曰《极数》,本之天地之数;曰《观变》,本之揲蓍十八变。《外篇》则曰《反对》、《世应》、《互体》、《纳甲》、《卦气》之类,凡八条。
※《述释叶氏易说》一卷
陈氏曰:叶正则为《习学记言》,《易》居其首。门人建安袁聘儒述而释焉。聘儒,绍熙进士。
※《王炎易笔记总说》共九卷
陈氏曰:炎尝以《上、下经解》进表,作十卷,今但六卷,并《系辞》二卷为八,关《说卦》。于象数颇有发明。
※《郑汝谐易翼传》二卷
陈氏曰:“翼”云者,所以为程《传》之辅也。大抵以程《传》为主,而附以已见之异。然汝谐立朝,多为善类所不可,至互相排击。仕至吏部侍郎。
※《赵南塘易说》三卷
陈氏曰:专辨《十翼》非夫子所作,其说多自得之见也。
※《真西山复卦说》一卷,《吴如愚准斋易说》一卷,《冯椅厚斋易学》
《中兴艺文志》:椅为《辑注》、《辑传》、《外传》。盖以程沙随、朱文公虽本《古易》为注,犹未及尽正《孔传》名义,乃改“彖曰”、“象曰”为“赞曰”,以系卦之辞即为《彖》,系爻之辞即为《象》。王弼本“彖曰”、“象曰”,乃孔子释《彖》、《象》,与商飞卿说同。又改《系辞》上下为《说卦》上中,以《隋经籍志》有《说卦》三卷云。
●卷一百七十七 经籍考四
○经(书)
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颜师古曰:“《家语》云:‘孔腾,字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中’。而《汉记 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百篇之义,世莫得闻。(《汉 艺文志》云:“《尚书经》,二十九卷。”注云:“伏生所授者。”《儒林传》云:“伏生名胜,为秦博士。以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大兵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闻伏生治之,欲召,时伏生年九十馀,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颜师古曰:“卫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使其女传言教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陆氏曰:“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二十九篇是也。”孔颖达曰:“《泰誓》本非伏生所传,武帝之世始出而得行,史因以入于伏生所传之内,故云二十九篇也。”今按此序言伏生失其本经,口以传授。《汉书》乃言初亦壁藏,而后亡数十篇。其说与此序不同,盖传闻异辞尔。至于篇数亦复不同者,伏生本但有《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汤誓》、《盘庚》、《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品》、《多方》、《多士》、《立政》、《无逸》、《君》、《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贾誓》、《秦誓》,凡二十八篇,今加《泰誓》一篇,故为二十九篇耳。其《泰誓》甚伪之说,详见本篇,此未暇论也)。至鲁恭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悉以书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其馀错乱摩灭,弗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陆氏曰:恭王,汉景帝子,名馀。《传》,谓《春秋》也。一云《周易十翼》非经,谓之《传》。科斗,虫名,虾子,书形似之。为隶古定,谓用隶书以易古文。吴氏曰:伏生传于既耄之时,而安国为隶古,文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简之内,其不可知者盖不无矣,乃欲以是尽求作书之本意,与夫本末先后之义,其亦可谓难矣。而安国所增多之书,今篇目具在,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诘曲聱牙,至有不可读者。夫四代之书,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为二体乎?其亦难言矣。二十五篇者,谓《大禹谟》、《五子之歌》、《允征》、《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说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ぁ命》也,复出者,《舜典》、《益稷》、《盘庚》三篇、《康王之诰》,凡五篇。又百篇之《序》自为一篇,共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为四十六卷者,《孔疏》以为同序者同卷,异序者异卷。同序者,《太甲》、《盘庚》、《说命》、《泰誓》,皆三篇共序,凡十二篇,只四卷。又《大禹》、《皋陶谟》、《益稷》、《康诰》、《酒诰》、《梓材》亦各三篇共序,凡六篇,只二卷。外四十篇,篇各有序,凡四十卷,通共序者六卷,故为四十六卷也。其馀错乱摩灭者,《汨作》、《九共》九篇、《槁饫》;《帝告》、《沃》、《汤征》、《汝鸠》、《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典宝》、《明居》、《肆命》、《徂后》、《沃丁》、《咸》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甲》、《祖乙》、《高宗之训》;《分器》、《旅巢命》、《归禾》、《嘉禾》、《成王政》、《将蒲姑》、《贿肃慎之命》、《亳姑》。凡四十二篇,今亡)。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经籍,采摭群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于将来。《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详此章虽说《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而未尝以为孔子所作。至刘歆、班固始以为孔子所作)。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
《隋 经籍志》曰:汉济南伏生口传二十八篇。又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伏生作《尚书传》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张生,张生授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儿宽,宽授欧阳之子,世世传之,至曾孙欧阳高,谓之《尚书》欧阳之学。又有夏侯都尉,受业于张生,以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之学。胜传子建,别为小夏侯之学。故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并立。讫汉东京,相传不绝,而欧阳最盛。初,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其末孙惠所藏之书,字皆古文。孔安国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与河内女子所献不同。又济南伏生所诵,五篇相合。安国并依古文,开其篇第,以隶古字写之,合成五十八篇。其馀篇简错乱,不可复读,并送之官府。安国又为五十八篇作傅,会巫蛊事起,不得奏上,私传其业于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而未得立。后汉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元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自馀绝无师说。晋世秘府所顾,有《古文尚书》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济南伏生之传,唯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奏之,时又阙《舜典》一篇。齐建武中,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其书,奏上,比马、郑所注多二十八字,于是始列国学。梁、陈所讲,有孔、郑二家,齐代唯传郑义。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自馀所存,无复师说。又有《尚书逸篇》,出于齐、梁之,考其篇目,似孔氏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
孔颖达曰:“孔君作传,值巫蛊,不行以终。前汉诸儒知孔本五十八篇,不见孔传,遂有张霸之徒伪作《舜典》、《汨作》、《九共》九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允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ぁ命》二十四篇,除《九共》九篇共卷,为十六卷,盖亦略见百篇之序。故以伏生二十八篇者,复出《舜典》、《益稷》、《盘庚》三篇,《康王之诰》及《泰誓》,共为三十四篇,而伪作此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于孔氏之五十八篇,四十六卷之数也。刘向班固刘歆贾逵马融郑元之徒,皆不见真古文,而误以此为古文之书,服虔杜预亦不之见,至晋王肃始似窃见。而《晋书》又云郑冲以古文授苏愉,愉授梁柳,柳之内兄皇甫谧又从柳得之,而柳又以授臧曹,曹始授梅赜,赜乃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汉书》所引《泰誓》云:诬神者殃及三世。又云:立功立事,惟以永年。疑即武帝之世所得者。《律历志》所引《伊训》、《毕命》,字画有与古文异同者,疑伏生口传,而晁错所属读者。其引《武成》,则伏生无此篇,必张霸所伪作者也)。
九峰蔡氏曰:按汉儒以伏生之书为今文,而谓安国之书为古文,以今考之,则今文多艰涩,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为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错时失之,则先秦古书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或者以为记录之实语难工,而润色之雅词易好,故训、诰、誓、命有难易之不同,此为近之。然伏生倍文暗诵,乃偏得其所难,而安国考定于科斗古书,错乱摩灭之馀,反专得其所易,则又有不可晓者。至于诸序之文,或颇与经不合,而安国之序又绝不类西京文字,亦皆可疑。独诸序之本不先经,则赖安国之序而见。
石林叶氏曰:《书》五十八篇,出于伏生者,初二十三篇,出于鲁恭王所坏孔子宅壁中者,增多二十六篇。伏生书后传欧阳歙,鲁恭王壁中《书》,孔安国为之传。汉兴,诸儒传经,次第各有从来。伏生当文帝时年已老,口授晁错,颇杂齐鲁言,或不能尽辨。他经专门,每辄数家,惟《书》传一氏。安国无所授,独以隶古易科斗,自以其意为训解,不及列于学官。故自汉讫西晋,言《书》惟祖欧阳氏。安国训解晚出,皇甫谧家所谓二十六篇者,虽当时大儒杨雄、杜预之徒,皆不及见。刘向以鲁恭王书校伏生本,《酒诰》亡简一,《召诰》亡简二,字之不同者尤多。《书》非一代之言也,其文字各随其世不一体,其授受异同复若此,然大抵简质渊悫,不可遽通,自《立政》而上,非伊尹、周公、傅说之辞,则仲虺、祖乙、箕子、召公,后世以为圣贤不可及者也。其君臣相与往来,告戒论说,则尧、舜、禹、汤、文、武是也,是以其文峻而旨远。自《立政》而下,其君则成王、穆王、康王、平王,其臣则伯禽、君陈、君牙,下至于秦穆公,其辞则一时太史之所为也,视前为有矣,是以其文亦平易明白,意不过其所言,孔子取之,特以其有合于吾道焉尔。自安国学行,欧阳氏遂废,今世所见,惟伏生大传,首尾不伦,言不雅驯,至以天、地、人、四时为七政,谓《金》作于周公没后,何可尽据?其流为刘向《五行传》,夏侯氏灾异之说,失孔子本意益远。安国自以为博考经传,采摭群言,其所发明,信为有功,然余读《春秋传》、《礼记》、《孟子》、《荀子》,与今文异同。《孟子》载《汤诰》“造攻自牧宫”,不言“鸣条”;《春秋传》述《五子之歌》,衍“率彼天常”一句;证《康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文乃无有,疑亦未能尽善。若荀卿引《仲虺》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得友者霸”,引《康诰》“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怿”,其谬妄有如此者。《礼记》以“申劝宁王之德”为“田观宁王”,以“庶言同则”亡“绎”字,其乖误有如此者。微孔氏则何所取正?余于是知求《六经》残缺之馀,于千载淆乱之后,岂不甚难而不可忽哉!
先公曰:欧阳公《日木刀歌》云:“传闻其国居大海,土壤沃饶风俗好。前朝贡献屡往来,士人往往工词藻。徐福行时书未焚,逸《书》百篇今尚存。令严不许传中国,举世无人识古文。先王大典藏夷貊,苍波浩荡无通津。令人感激坐流涕,钅肃涩短刀何足云。”详此诗,似谓徐福以诸生带经典入海外,其书乃始流传于彼也。然则秦人一烬之烈,使中国家传人诵之书皆放逸,而徐福区区抱编简以往,能使先王大典独存夷貊,可叹也,亦可疑也。然今世经书,往往有外国本云。
《汉志》: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刘向《稽疑》一篇。师古曰:此凡言入者,谓《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云出者与此同)。
《隋志》: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四十一部,共二百九十六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三部,三百六卷(王元感以下,不注录四家,二十卷)。
《宋三朝志》:十一部,一百一卷。
《宋两朝志》:二部,一十三卷。
《宋四朝志》:一十二部,一百二十卷。
《宋中兴志》:四十二家,五十一部,七百一十六卷。
※《尚书大传》三卷
《崇文总目》:汉济南伏胜撰。后汉大司农郑元注。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诸儒,故博引异言授,援经而申证云。
黾氏曰:胜,孝文时年且百岁,欧阳生、张生从学焉。音声犹有讹误,先后犹有差舛,重以篆隶之殊,不能无失。胜终之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已意弥缝其阙,而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向校书,得而上之。
陈氏曰:凡八十有三篇。当是其徒欧阳、张生之徒杂记所闻,然亦未必当时本书也。印板元刂阙,合更求完善本。
※《牟长章句》
本传:长习《欧阳尚书》,建武时,为博士,迁河南太守。注《尚书章句》,皆本之欧阳氏,俗号为《牟氏章句》。
※周防《尚书杂记》
本传:防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建武时以明经举孝廉,拜郎中。撰《尚书杂记》三十二篇,四十万言。后仕至陈留太守。
※《孔安国尚书注》十三卷
晁氏曰:安国《古文尚书》至晋、齐始显(详见总论)。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颇改其辞。如旧“无颇”,今改“无陂”之类是也。按安国既定古文,会有巫蛊事,不复以闻,藏于私家而已。是以郑康成注《礼记》、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氏》、赵岐注《孟子》,遇引今《尚书》所有之文,皆曰“逸《书》”,盖未尝见古文故也。然尝以《礼记》较《说命》,《孟子》较《泰誓》,大义虽不远,而文不尽同,意者安国以隶古定时失之耳。
陈氏曰:考之《儒林传》,安国以《古文》授都尉朝,第第相承,以及涂恽、桑钦。至东都,则贾逵作训,马融、郑元作传、注解,而逵父徽实受《书》于涂恽,逵传父业,虽曰远有源流,然而两汉名儒皆未尝实见孔氏《古文》也。岂惟两汉,魏、晋犹然,凡杜征南以前所注经传,有援《大禹谟》、《五子之歌》、《允征》诸篇,皆曰逸《书》,其援《泰誓》,则云今《泰誓》无此文,盖伏生《书》亡《泰誓》,《泰誓》后出。或云武帝末民有献者,或云宣帝时,河内女子得之,所载白鱼火乌之祥,实伪书也。然则马、郑所解,岂真《古文》哉!故孔颖达谓贾、马辈惟传孔学三十三篇,即伏生书也,亦未得为孔学矣。颖达又云,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故于乱其纪纲,以为太康时。皇甫谧得《古文尚书》于外弟梁柳,作《帝王世纪》,往往载之。盖自太保郑冲授苏愉,愉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赜,赜为豫章内史,奏上其《书》,时已亡《舜典》一篇。至齐明帝时,有姚方兴者,得于大航头而献之,隋开皇中搜索遗典,始得其篇。夫以孔注历汉末无传,晋初犹得存者,虽不列学官,而散在民故邪?然终有可疑者。
石林叶氏曰:今孔氏《尚书》,本所谓《古文尚书》,出鲁恭王毁孔子宅所得也。孔安国为之传,会巫蛊事作,不得列于学官,故汉儒虽扬雄之徒,多未之见。西汉所传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而已。扬雄《法言》称《酒诰》之篇俄亡矣。《艺文志》所谓“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者也。惟太史公尝从安国授《书》,故班固云“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诸篇,多古文说。”今《史记》所引《书》及《叙》,皆与孔氏本合,其馀诸儒所引字与训诂,或不同者,皆出欧阳、大小夏侯氏三家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安国《古文尚书》,自汉以来,不列于学官,故左氏《传》所引者,杜预辄注为《逸书》。刘向《说苑 臣术》篇一章云:“《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此所以劝善而黜恶也。”汉武帝元朔元年,诏责中外不兴廉举孝。有司奏议曰:“夫附下罔上者死”云云,其语与《说苑》所载正同。而诸家注释,至于颜师古,皆不能援以为证。今之《泰誓》,初未尝有此语也。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然年月不与序相应,又不与《左传》、《国语》、《孟子》众书所引《泰誓》同,马、郑王肃诸儒皆疑之,今不复可考。
《朱子语录》:孔安国解经最乱道,看得只是《孔丛子》等做出来。盖因说《书》云。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比毛公《诗》如此高简,大段省事。汉儒训释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则阙。今此尽释之,岂有千百年前人说底话,收拾于灰烬屋壁中与口传之馀,更无一字讹舛?理会不得,如此可疑也。兼《小序》皆可疑。《尧典》一篇,自说尧一代为治之次序,至让于舜方止,今说是让,于舜后方作。《舜典》亦是见一代政事之终始,说历试诸难,是为要受让时作也。至后诸篇皆然。况他先汉文章,重厚有力量,他今大序格致极轻,疑是晋、宋文章。况孔《书》是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
※孔颖达《尚书正义》二十卷
晁氏曰:颖达因梁费《疏》广之。《唐儒学传》称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经》义训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其中不能无谬冗,马嘉运正其失。永徽中,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就加增损,始布天下。《艺文志》云:“颖达与李子、王德韶等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覆审,长孙无忌、李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传记事多参差,此为尤甚。所记撰著人姓氏,颖达往往不同。
陈氏曰:其序云:欧阳、夏侯二家之所说,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国所注,寝而不用。及魏、晋稍兴,故马、郑诸儒莫睹其学,江左学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顾彪,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然焯穿凿烦杂,炫就而删焉。虽复微稍省要,好改张前义,义更太略,辞又过华,未为得也。
※陆德明《尚书释文》一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子中舍陈鄂奉诏刊定。始,开宝中,诏以德明所释乃《古文尚书》,与唐明皇所定今文异,令鄂删定其文,改从隶书。盖今文自晓者多,故音切弥省。
陈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是也,可证马、郑非见《古文》。又言梅赜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言“若稽古”至“重华协于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或此下更有“哲文明”至“乃命以位”总二十八字。
※《石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伪蜀周德真书。经文有“祥”字皆阙其画,亦阙“民”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土梦作”,倒“土”、“梦”字;《盘庚》“若网在纲”,皆作“纲”字。按沈括《笔谈》云“土梦作,”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为“网”,未知孰是。
※《古文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其书自汉迄唐,行于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一二于《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较陆氏《释文》,虽小有异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穿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字之本也。
夹氵祭郑氏曰:“按《易》、《诗》、《书》、《春秋》皆有古文,自汉以来,尽易以今文,惟孔安国得屋壁之书,依古文而隶之。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郑元为之注,亦不废古文,使天下后学于此一书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开元文字者谓之“野书”。然易以今文,虽失古意,但参之古书,于理无碍,亦足矣。明皇之时,去隶书既远,不通变古之义,所用今文,违于古义尤多。臣于是考今《书》之文,无妨于义者从今,有妨于义者从古,庶古今文义两不相违,曰《书考》。迨《武成》而未及终编,又有《书辨讹》七卷,皆可见矣。
按:《汉儒林传》言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唐 艺文志》有《今文尚书》十三卷,注言元宗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然则汉之所谓古文者科斗书,今文者隶书也。唐之所谓古文者隶书,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隶书,秦、汉通行,至唐则久变而为俗书矣,何《尚书》犹存古文乎?盖安国所得孔壁之书,虽为之传,而未得立于学官。东京而后,虽名儒亦未尝传习,至隋、唐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字,犹今士大夫蓄书之家有奇异之书,世所罕见者,必是旧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书》,遭秦火而亡其半,所存者五十八篇,而其此二十五篇者,书虽传,而字复不谐于俗。传于汉者为科斗书,传于唐者为隶书,皆当时之人所罕习者。盖出自孔壁之后,又复晦昧数百年,而学者始得以家传人诵也。
※《尚书广疏》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先撰。以颖达《正义》为本,小加已意。
※《尚书断章》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其书略序众篇大旨。
※《尚书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牧所撰。后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全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铨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景晦之撰。景当景三年为房州参军,著论七篇。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于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泰誓意》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晁氏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于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于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
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于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于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朱子语录》曰: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煞有不可强通处,今姑择其可晓者释之。今人多说荆公穿凿,他有如此处。后来人解《书》,须要尽解。王说伤于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
※《王氏洪范传》一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思别著此传。以庶征所谓“若”者,不当训“顺”,当训“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寒、燠、风而已。大意谓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东坡书传》十三卷
晁氏曰:熙宁以后,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此书异其说为多。
陈氏曰:其于允征,以为羲和贰于羿,而忠于夏;于《康王之诰》,以释衰服冕为非礼。曰:“予于《书》见圣人之所不取而犹存者有二。”可谓卓然独见于千载之后者。又言:“昭王南征不复,穆王初无愤耻哀痛之语;平王当倾覆祸败之极,其书与平康之世无异,有以知周德之衰,而东周之不复兴也。”呜呼!其论伟矣。
《朱子语录》:或问:“诸家《书》解谁最好?莫是东坡?”曰:“然”。又问:“但若失之太简?”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东坡《书解》好,他看得文势好。
※《书义辨疑》一卷
晁氏曰:杨时中立撰。其书专攻王之失。
※《古三坟书》一卷
晁氏曰:张天觉言得之于比阳民家,《坟》皆古文,而传乃隶书。所谓《三坟》者,山、气、形也。《七略》、《隋志》皆无之,世以为天觉伪撰。
陈氏曰:元丰中,毛渐正仲奉使京西,得之唐州民舍。其辞诡诞不经,盖伪书也。《三坟》之名,惟见于《左氏》右尹子革之言,盖自孔子定《书》,断自唐虞以下,前乎唐虞,无征不信,不复采取,于时固已影响不存,去之二千载,而其书忽出,何可信也!况“皇”谓之“坟”,“帝”谓之“典”,皆古史也,不当如毛所录,其伪明甚。人之好奇,有如此其僻者。晁公武云张商英伪撰,以比李筌《阴符经》。
石林叶氏曰:《古三坟书》为古文,奇险不可识,了不知其为何语,其妄可知也。
夹氵祭郑氏曰:三皇太古书亦谓之《三坟》。一曰《山坟》,二曰《气坟》,三曰《形坟》。天皇伏羲氏本《山坟》而作《易》,曰《连山》;人皇神农氏本《气坟》而作《易》,曰《归藏》;地皇黄帝氏本《形坟》而作《易》,曰《坤干》。虽不画卦,而其名皆曰卦爻、大象,连山之大象有八,曰君、臣、民、物、阴、阳、兵、象,而统以山;《归藏》之大象有八,曰归、藏、生、动、长、育、止、杀,而统以气;《坤干》之大象有八,曰天、地、日、月、山、川、、气,而统以形。皆八而八之,为六十四。其书汉魏不传,至元丰中始出于唐州比阳之民家,世疑伪书。然其文古,其辞质而野,其错综有经纬,恐非后人之能为也。如纬书犹见取于前世,况此乎。且《归藏》至晋始出,《连山》至唐始出,则《三坟》始出于近代,亦不为异事也。
按:夫子所定之《书》,其亡于秦火,而汉世所不复见者,盖杳不知其为何语矣。况《三坟》已见削于夫子,而谓其书忽出于元丰,其为谬妄可知。夹氵祭好奇而尊信之,过矣。又况详孔安国《书序》所言,则坟典,《书》也,盖百篇之类也;《八索》,《易》也,盖彖、象、文言之类也。今所谓《三坟》者,曰《山坟》、《气坟》、《形坟》,而以为《连山》、《归藏》、《坤干》之所由作,而又各有所谓大象、六十四卦,则亦是《易》书,而与百篇之义不类矣,岂得与五典并称乎?
※《颜吴范司马无逸说命解》三卷
晁氏曰:皇朝吴安诗、范祖禹、司马康元中侍讲筵、颜复说书崇政殿日所进讲说也。
※《伊川书说》一卷
晁氏曰:伊川之门人记其师所谈四十馀篇。
※《洪范会传》一卷
晁氏曰:皇朝孙谔撰。谔元中博士,其说多本先儒,颇攻王氏之失。
※《二典义》一卷
陈氏曰:陆佃农师撰。佃为王氏学,长于考订。
※《石林书传》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少蕴博极群书,强记绝人。《书》与《春秋》之学,视诸儒最为精耳。
《中兴艺文传》曰:其为书颇采诸家之说,而折衷其是非。
石林《自序》曰:自世尚经术,博士业《书》十常三四,然第守一说,莫能自致其思,余窃悲之。因参总数家,推原帝王之治,论其世,察其人,以质其所言,更相研究,折衷其是非,颇自纪辑,为书二十卷,十二万有馀言。
※《书裨传》十三卷
陈氏曰:太常丞吴或才老撰。首卷举要曰《总说》,曰《书序》,曰《君辩》,曰《臣辩》,曰《考异》,曰《诂训》,曰《差牙》,曰《孔传》,凡八篇,考据详博。
※《书辩讹》七卷
陈氏曰:枢密院编修官郑樵渔仲撰。其目曰《纠谬》四,《阙疑》一,《复古》二。樵以遗逸召用,博物治闻,然颇迂僻。
※《陈博士书解》三十卷
《中兴艺文志》:绍兴时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发明理学,为《陈博士书解》。
陈氏曰:秦桧子喜尝从之游。在礼部时喜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喜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于《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已,而不知其德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于难,而武公复娶于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于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无垢尚书详说》五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子韶撰。无垢诸经解,大抵援引详博,文意澜翻,似乎少简严,而务欲开广后学之见闻,使不堕于浅狭,故读其书者亦往往有得焉。
※《程大昌书谱》二十卷
陈氏曰:本以解经,而不尽解,有所发明,则篇为一论。
※《程大昌禹贡论图共》四卷
陈氏曰:凡论五十三篇,后论八篇,图三十一。其于江、河、淮、汉、济、黑、弱水七大川,以为旧传失实,皆辩证之。淳熙四年上进。宇宙广矣,上下数千载,幅员数万里,身不亲历,耳目不亲闻见,而欲决于一心,定于一说,乌保其皆无牾?然要为卓然不诡随传注者也。
※《东莱书说》十卷
大愚叟《书后》曰:《尚书说》自《秦誓》至《洛诰》,凡十八篇,伯氏太史已亥之冬口授诸生,而笔之册者也。惟念伯氏退休里中之日,居多以《诗》、《书》、《礼》、《乐》训授学者,俾其有以自得乎此,初未尝喜为书也。然听之有浅深,记之有工拙,传习既广,而漫不可收拾,伯氏盖深病之。一日,客有来告者,曰:“记录之易差固也,各述其所闻,而复有详略得失之异,则其差为甚矣。非有以审其是,学者何从而信之?”于是然其言,取《尚书》置几而为之说。先之《秦誓》、《费誓》者,欲自其流而上溯于唐虞之际也。辞旨所发,不能不敷畅详至者,欲学者易于览习而有以舍其旧也。讫于《洛诰》而遂以绝笔者,以夫精义无穷。今姑欲以是而废夫世之所笔录,盖非所以言夫经也。未再岁,伯氏下世。整次《读诗记》,犹未终篇;《书》及《三礼》皆未及次第考论,而《书》则犹口授而非传闻。南康史君曾侯取而刊之学官,书来,求纪其本末,义不得辞也。因书其所知,以附于卷末。
陈氏曰:今世有别本全书者,其门人续成之,非东莱本书也。
《朱子语录》曰:吕伯恭解《书》自《洛诰》始。某问之曰:“有解不去处否?”曰也“无”。及数日后谓某曰:“《书》也,是难说。今只是强解将去尔。”要之,伯恭是伤于巧。
※晦庵《书说》七卷
陈氏曰:晦庵门人黄士毅集其师说之遗,以为此书。晦庵于《书》一经独无训传,每以为错简脱文处多,不可强通。今惟《二典》、《禹谟》、《召诰》、《洛诰》、《金》有解,及“九江”、“彭蠡”、“皇极”有辩,其他皆《文集》、《语录》中摘出。
※《书古经》及《序》共五卷
陈氏曰:晦庵所录,分《经》与《序》,仍为五十九篇,以存古也。
※蔡九峰《书集传》
《自序》:庆元已未冬,先生文公令沉作《书集传》,明年先生没。又十年,始克成,编总若干万言。呜呼!《书》岂易言哉。沉自受读以来,沉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乃述旧闻。《二典》、《禹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先生改本已附文集中,其亦有经承先生口授指画,而未及尽改者,今悉更定,见本篇)。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识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