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胃中空虚。客气动隔。
心中懊 。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愦。匣伪切。怵。穿橘切。惕。透吉切。燥。亦干也。发热以上。与上条同。恶热。阳明血气俱盛也。以当太阳时恶寒。今恶热。故曰反也。身重。阳明主肌肉。湿上重着也。汗出热在肌肉。腠理反开也。以上三节。言汗下烧针皆不可。故着其变以示也。愦愦。心乱貌。怵惕。恐惧貌。舌苔见太阳下编。彼以脏结。故为难治。此以膈热。故涌之以栀子豉。方见太阳中。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又以变渴更治言。方见太阳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猪苓汤方猪苓(一两去皮) 茯苓(一两) 阿胶(一两) 滑石(一两) 泽泻(一两)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猪苓茯苓。从阳而淡渗。阿胶滑石。滑泽以滋润。泽泻盐寒。走肾以行水。水行则热泄。滋润则渴除。
(四十四)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此承上条复以汗多不宜猪苓汤。申致戒谨之意。
(四十五)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浮而紧与前同。故申言必潮热。但浮则阳盛。阳盛则阴虚。阴虚。所以盗汗出也。
(四十六)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患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
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数。音朔。以表证与脉在。故知痞为误下之所致。以表除而作渴。故知转属阳明。十日无所苦者。以津液偏渗而致干。非热结也。以干而渴。故与水而宜五苓。方见太阳上。
(四十七)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
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剌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尿。与溺同。泥叫切。弦少阳。浮。太阳。大。阳明。胁下痛。少阳也。小便难。太阳之膀胱不利也。腹满鼻干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潮热。阳明也。时时哕。三阳俱见。而气逆甚也。耳前后肿。阳明之脉。
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太阳之脉。其支者。从巅至耳。少阳之脉。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也。然则三阳俱见证。而曰阳明者。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风寒俱有。而曰中风者。寒证轻而风脉甚也。续浮谓续得浮。故与小柴胡。从和解也。但浮无余证者。风虽外向。
终为微寒持也。故发之以麻黄。不尿腹满加哕者。邪盛于阳明而关格。所以无法可治也。小柴胡汤。见太阳上。麻黄汤。见太阳中。尿。南人。心崔切。
(四十八)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瘅。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瘅。广韵作疸。迟为寒。不化谷。故食难用饱。谷不化。则与热搏。湿郁而蒸。气逆而不下行。故微烦头眩。小便难也。瘅。黄病也。谷瘅。水谷之湿。蒸发而身黄也。下则徒虚胃气。外邪反乘虚陷入。所以腹满仍旧也。末乃申上文义。以致不可下之意。
(四十九)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 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瘕。匣牙切。固。坚固。瘕。积聚。以本寒因。水谷不化消。积聚成坚固也。末亦申上文。致勿下之意。
(五十)阳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
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
奄。影检切。欲食。胃气将回也。阳明以胃实为正。故小便不利。大便自调为反也。骨节疼如有热。余表未除也。奄然。忽然也。发狂。阳明之所以作汗也。水不胜。以小便反不利言。谷气以欲食言。盖谓所以汗出者。由小便不利。胃回不作实。故得汗。得汗则表并解。故曰脉紧则亦愈也。
(五十一)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攻热。皆寒药。故知必哕。胃中虚。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谨之意。
(五十二)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满。胃实也。逆溢则喘。越出。谓枉道而出也。表虚。津液越出也。里实。大便难也。
(五十三)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
此疑三阴篇错简。
(五十四)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眩。风旋而目晕也。风。故不恶寒。能食。咳。逆气。咽门。胃之系也。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痛。咽伤也。
(五十五)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法多汗。言阳明热郁肌肉。腠理反开。应当多汗。故谓无汗为反也。无汗则寒胜。而腠理反秘密。所以身如虫行皮中状也。久虚寒胜。则不能食。胃不实也。
(五十六)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
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此亦寒胜。故小便利。呕。手足厥。手足为诸阳之本。三阳皆上头。故手足厥者。必苦头痛也。
(五十七)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
栀子豉汤主之。
下之。外有热。外者外散也。故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者。虽不结胸。而膈中则郁烦也。
头汗见太阳上。方见太阳中。
(五十八)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漱。音瘦。口为胃窍。胃热则口燥。漱水不欲咽者。阳明血气俱多。虽燥不渴也。衄者。以血气俱多。而脉起于鼻。故热甚则血妄行。必由鼻而出也。
(五十九)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浮。因于风也。风为阳。所以证如此也。
(六十)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芤。俗读丘。浮为气上行。故曰阳。芤为血肉损。故曰阴。胃中生热者。阴不足以和阳。津液干而成枯燥也。阳绝即亡阳之互词。此上二条疑错简。
(六十一)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为难。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麻仁丸方麻子(二升) 芍药(半斤) 枳实(半斤) 大黄(一斤去皮) 浓朴(一斤去皮) 杏仁(一斤去皮尖熬研脂)
上六味。为末。炼蜜为丸。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和为度。
数。音朔。趺阳。胃脉也。其脉在足趺上动脉处。去陷谷三寸。又曰冲阳。一名会元。浮为盛阳。故主胃强。涩为阴虚。故小便数。约。约束也。胃为脾之合。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胃强则脾弱。脾弱。则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使其得以偏渗于膀胱。为小便数。大便干而胃实。
犹之反被胃家之约束。而受其制。故曰其脾为约也。麻子杏仁。能润干燥之坚。枳实浓朴。能导固结之滞。芍药敛液以辅润。大黄推陈以致新。脾虽为约。此之疏矣。
(六十二)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茵陈蒿方茵陈蒿(六两) 栀子(十四枚擘) 大黄(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小盒饭利。
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越。散也。头汗。瘀热。发黄。皆见太阳篇。茵陈逐湿郁之黄。栀子除胃家之热。大黄推壅塞之瘀。三物者苦以泄热。热泄则黄散也。
(六十三)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合。应也。赤。热色也。阳明之脉起于鼻。胃热上行。面应赤色。攻则亡津液。故发热色黄。
小便不利。
(六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发黄。
无汗。小便不利。则湿停。懊 。湿停热郁也。所以知黄必发也。
(六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阳明之脉。循发际。至额颅。故被火热甚。汗出额上也。黄。火迫土也。
(六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血室。头汗。期门。皆见太阳篇。阳明之脉。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
血室之脉。起于气街。上行至胃中而散。所以妇人热入血室。则似结胸而谵语。阳明热入血室。
则亦谵语下血。男顺女逆。道则同也。故亦刺期门。
(六十七)阳明病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
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好忘前言往事也。志伤则好忘。然心之所之谓志。志伤则心昏。心昏则血滞。所以知必有蓄血也。大便反易。血主滑利也。黑血色也。方见太阳上编。
(六十八)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
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
表谓无太阳。里谓胃不实。虽脉浮数。可下者久也。合热。谓数阳不退。热亦应未除也。
善饥。犹言快饥也。不大便有瘀血。大意与血证反复略同。此疑太阳篇错简。
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抵当下之。数仍不退。热未除也。利不止。所以知协热必便脓血也。
(六十九)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少阳阳明之涉疑也。大便溏。小便自可。胃不实也。胸胁满不去。则潮热仍属少阳。
明矣。故须仍从小柴胡。方见太阳上。
(七十)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而言。即使不大便。而胁下硬满在。若有呕与舌苔。则少阳为多。亦当从小柴胡。上焦通。硬满开也。津液下。大便行也。百体皆受气于胃。故胃和则身和。汗出而病解。方见太阳上。
(七十一)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此以太阳阳明言。谓须太阳罢。方可治阳明之意。
(七十二)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
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属土。其主水谷。少阳属木。其主风。风主飧泄。故知下利可必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不负。谓大而不弦。无相胜负而相得也。失。得之反也。谓弦则木克土。不大则土受木贼。少阳胜而阳明负。为不相得。犹言不宜也。滑主食。数主热。宿食可知也。大承气汤者。陈宜推。
所以通因通用也。
(七十三)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甚。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阳明主胃。胃主肌肉而通窍于口。不仁。胃不正而饮食不利便。无口之知觉也。然则腹满身重。
不仁谵语。阳明也。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甚则面微有尘。垢亦尘也。遗尿。太阳膀胱不约也。故曰三阳合病。五合之表里俱伤也。发汗则偏攻太阳。
邪并于阳明。而谵语益甚。下则偏攻阳明。不惟阴虚。而阳亦损。故手足逆冷。而额上生汗。生。
不流也。是则汗下皆不可也。自汗者邪遍三阳。热搏五合。卫疏而表不固。荣弱而里不守也。夫汗下既皆不可。和之于少阳。则亦偏于一而非所宜。是故白虎者。能解秋而彻表里之热。所以又得为三阳通该之一解也。然病属三阳。治又不从阳明。而类阳明篇者。一则阳明居多。二则阳明属土。土者万物之所归。而病之吉凶生死机焉。所以归重于阳明而入其类例。此又叔和之深意也。
方见太阳下。
(七十四)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上为。去声。此揭下文三条之总。湿以汗发不对言。详见痉湿 篇中。里以黄言。不可下者。
里非表里之里也。寒湿中求之。以下文三条言也。
(七十五)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麻黄(二两) 赤小豆(一升)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连轺(二两连翘根也) 大枣(十二枚劈) 生姜(一两切) 甘草(一两炙) 生梓白皮(一升切)
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
此条互上条之文以出治。并下二条乃三目也。麻黄甘草杏仁。利气以散寒。麻黄汤中之选要也。连轺小豆梓皮。行湿以退热。去瘀散黄之领袖也。姜枣益土为克制。潦水无力不助湿 轺。
本草作翘。翘本鸟尾。以草子析开。其间片片相比如翘得名。轺本使者小车乘马者。无义。疑误。
(七十六)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此与上略同而较重。橘子色。言黄之鲜明也。腹微满。湿不行也。方见前。
(七十七)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栀子柏皮汤方栀子(十五枚擘) 甘草(一两炙) 黄柏(一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此承上三条而以发热出治。然热既发于外。则里证较轻可知。故解之以栀子柏皮。而和之以甘草。以为退之之轻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者。盖亦参酌乎上三条而近取云也。以上四条疑太阳中篇错简。当移。
卷之四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
凡九条方无
少阳主半表半里。半。不也。不表不里者。隙地也。夫以表实则可汗。里实则可下。上实则可吐。隙无实可言。故汗下吐皆无其法。而其合并之病。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所以本篇条目少。无可攻之道也。无可攻者。一则界限也。故表里分先后。自此而终始。然则隙地反当要冲。无治最有关系。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不择地而可施。岂不悖哉。
(一)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去声。下皆同。之下当有为字。少阳者胆经也。其脉起于目锐 。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苦。胆之味也。咽。胆之使也。口苦。咽干。热聚于胆也。眩。目旋转而昏晕也。少阳属木。木生火而主风。风火扇摇而燔灼。所以然也。
(二)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首句以攒名。揭总举大纲言。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少阳之脉。上抵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其支者下胸中。贯膈。肝主目。胆为之合。风为阳而主气。耳无闻者。风塞则气塞也。目赤者。风热则气昏也。胸满而烦者。风郁则膈热也。少阳本无吐下法。
其经又多气少血。吐下复伤其经。则血愈少而虚。血虚则心虚。所以神识昏乱。怔忡而惊也。
(三)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悸。
少阳属木。故其脉弦。细则欲入里也。谵语者。夺其血液而胃干。故心荒而乱也。胃和。以未至实言。不和。言实也。然上条以风言。风主气。故禁吐下。此以寒言。寒主血。故禁汗。对举以示教也。
(四)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少阳之脉。其支者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其直者。从缺盆下腋。
循胸。过季胁。故病则硬满。呕不能食也。往来寒热。见太阳上编。浮紧为弦。沉紧者得之寒因也。方见太阳上。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此承上文。复以乱治不对。而致变剧者言。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以法即随证之互词。
(五)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但欲眠睡者。热聚于胆也。目合则汗出者。少阳少血。虚则不与阳和。寐属阴。故盗出也。
(六)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真阳胜而表邪散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也。阴不受邪可知也。
(七)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小。谓不弦也。已。愈也。
(八)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也。邪虽不胜正。解必在乎得其时。道固如此也。外道而言意。岂不谬哉。
(九)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燥烦者。此为阴去。入阳故也。
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所以外无大热。而内则燥烦也。愚按太阳中伤。传阳明。转少阳。阳去入阴。乃风寒之病。入自表而渐里。通章之大义。斯道之自然。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读者最宜精思熟玩。
卷之五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
凡九条方二
阴经皆属脏。脏病不易治。虽然。治之得其道。则反易愈。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孤脏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盖太阳主表。先太阳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经之自中凿说也。无此事理也。且三阳当病之时。得治则愈。又况一入阳明。则不复转。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临病切要仔细端详。不可苟且忽略。谣俗专以交口阴阳。偶尔中伤。执为阴证。下医又快售。乃习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谬。(数。音速。夫以病在三阳。而谓之阳证。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非甚高远难知也。而徇俗者。乃胶固执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
(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内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灵枢曰。是动。则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盖脾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湿。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水谷不分也。时腹自痛者。灵枢曰。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入络肠胃。
实则肠中切痛是也。胸下结硬者。足太阴之脉。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误下。则邪反聚其别也。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问曰。风淫末疾。是也。阳微。阳经无邪也。阴涩。太阴统血。
血凝气滞也。长。阳气胜也。阳主发生。
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浮为在表。太阴之脉。尺寸俱沉细。今见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然浮为风。宜桂枝汤者。以太阴之中风言也。方见太阳上编。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不渴。湿胜也。太阴湿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辈。皆能燠土以燥湿。故曰温之也。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此条二节。自不能发黄以上。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下节相反。盖同感异变。而各成一家之证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为转阳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秽腐当去。为脾家实。何也。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为实。而证为犹系太阴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所以为转阳明也。然则一脾胃也。而反复之变不同有如此者。医之为道。岂可以易易言哉。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桂枝加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腹满时痛者。脾受误伤而失其职司。故曰属太阴也。以本太阳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阴之被伤而致痛也。故倍芍药以和之。
(七)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一两)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二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上条。而又以胃家本来实者言。本来实者。旧有宿食也。所以实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阳明而曰大实。例之变也。桂枝加大黄者。因变以制宜也。然曰桂枝加。则补方者。当一例如上文云云。不当载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当斟酌焉。
(八)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利便。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承上条。申致戒谨之意。
(九)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亥子丑。太阴所王之三时也。欲解者。正王则邪不胜也。
卷之五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七
凡四十六条方十五
三阴先太阴者。太阴正位中宫。统仓廪也。少阴居下。而先于厥阴者。阴道逆。自下而上也。
(一)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去声。下皆同。少阴。肾经也。脉微细者。少阴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也。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嗜卧也。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然则病患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麻黄(二两去节) 细辛(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向导也。
(三)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两) 人参(二两) 白术(四两) 芍药(三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口中和。谓不燥不渴。里无热也。少阴之脉。贯脊。脊。背吕也。背字从北从肉。北。天地之阴方也。北肉为背。人身背阴之处也。阳脉在背。根阴之义也。经传谓背为阳者。其犹谓桂枝发汗。
与夫历家谓月行速之意欤。肾居北方。其行属水。生于天一。故曰少阴。然则阴寒凑于少阴。宜乎背恶寒而他处不恶也。灸之以火者。火能助阳而阴自消也。主之以附子者。附子温经而寒自散也。人参甘寒。补其气以扶阳于生。芍药酸平。收其阴而为阳之附。茯苓甘淡。淡以利窍。逐水以消阴。甘以入心。顺火以从阳。术味甘苦。苦以燥湿。制水而燠土。甘以益脾。和中而固本也。
(四)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少阴之脉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也。自利者。肾气实。水无制也。虚故引水自救。释上文之渴也。白。寒色也。病形悉具。以其本病之口燥舌干言也。小便白者。至末。反复申明上文。所以晓人。勿认烦渴为热以致误之意。
(五)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亡与无同。古字通用。无阳者。汗乃血之液。阴主血。寒为阴而伤血。阴邪凑于少阴。阴盛矣。故谓无阳以为之卫护。而汗所以反得自出也。咽痛者。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其脏属水。所以不惟咽痛。而复吐利。水无制也。
(六)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细沉而数。里热也。故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恶虚其表也。
(七)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微者气不充。故曰无阳。无阳则化不行。故汗不可发也。尺以候阴。弱涩者阴血不足也。故谓复不可下。盖少阴藏寒。其官作强。有出无入。有虚无实。有补无泻。所以汗下皆不可行。而反复叮咛以示禁止如此。
(八)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脉。从足走腹。循喉咙。其支别至肺。自下而上者也。受火之劫。火性炎上。循经而蒸烁于肺。肺伤则气逆。所以咳也。下利者。少阴属水。其脏虚寒。劫迫则滑脱也。滑脱而虚。
故生热乱而谵语也。强责。谓过求也。小便与汗。皆血液也。少阴少血。劫汗夺血。则小便之涸竭。故难也。
(九)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 卧。手足温者。可治。
下利。阴寒盛也。自止。寒邪退也。恶寒而 卧。其脏本虚寒也。手足属脾。温者。脾土和也。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也。
(十)少阴病。恶寒而 。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 。承上条而言也。时或自烦欲去衣被。阳热复也。犹之手足温。故亦曰可治也。
(十一)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
虽烦下利必自愈。
紧。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泄也。故谓手足为反温。言阳回也。阳回则阴退。
故谓紧反去为欲解也。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为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之意同。阴阳胜复之理也。
(十二)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阴阳详见二难三难。阳微。风邪散。而表气和也。阴浮者。里气胜而邪外出也。
(十三)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子丑寅。阳生之时也。各经皆解于其所王之时。而少阴独如此而解者。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且天一生水于子。子者。少阴生王之地。故少阴之欲解。必于此时欤。
(十四)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属太阳。太阳者。六经之长也。为诸阳主气。与少阴肾为合。阴从阳化。里热达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在膀胱。太阳多血。肾司开阖。阴主下降。故热乱。则血出于二便也。
(十五)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必动其血者。汗为血之液。不得汗则得血也。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
迫则错经而妄逆也。下厥。以少阴居下而热深言也。上竭。以妄逆言也。
(十六)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阴寒吐利。法当厥逆者。以无阳也。手足不逆冷。则阳自若而脾胃和。故以热为反发者。婉词也。然阳自若。则阴为有制。脾胃和。则五脏六腑皆得以受其气而生也。灸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经以遂其生也。
(十七)少阴病。恶寒。身 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阴盛则阳竭。故曰不治。
(十八)少阴病。吐利。燥烦。四逆者。死。
阴寒吐利而至于燥烦。津液内亡。而成枯竭也。加之四肢厥逆。脾土败绝也。
(十九)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头眩。俗谓昏晕是也。诸阳在头。然则下利止而头眩者。津液内亡。而阴已虚竭。阳无根据附。
浮越于外。而神气散乱。故时时自冒也。
(二十)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 。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不顺也。 。不伸也。阴主屈故也。诸证具见而脉又不至。
则阳已先绝。可知矣。不烦而躁。孤阴亦欲自尽也。
(二十一)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呼吸气也。叹声曰息。言叹息之声。高而散漫。无接续生息之意。盖阳气欲绝。故其声息如此。
(二十二)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沉细。但欲卧。少阴之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烦热。无阳也。欲吐。经中之邪不退也。
自利。脏病进也。更复烦躁不得卧寐者。阳欲绝而扰乱不宁也。
(二十三)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无里证。谓不吐利燥烦呕渴也。以无里证。而表又不见。故用附子以佐麻黄。虽曰微发汗。
而用甘草以易细辛。盖亦和解之意也。
(二十四)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黄连(四两) 黄芩(一两) 芍药(二两) 鸡子黄(二枚) 阿胶(三两)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本欲寐。反心中烦不得卧者。风邪客于里。热甚而里不和也。黄连黄芩。清膈。以除风拥之里热。鸡黄阿胶。和血。以益不足之真阴。然阿胶者。黑驴皮之膏液也。故能逐阴经之邪风。
鸡黄者。巽木禽之诞卵也。故能定邪风于少阴。芍药下气以和阴。所以为少阴风热之佐使也。
(二十五)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少阴肾也。肾主骨。寒淫则痛。然则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者。伤寒也。沉为在里。是故附子汤者。温里以散寒之要药也。
(二十六)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
余勿服。
腹痛。寒伤胃也。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者。胃伤而土不能制水也。便脓血者。下焦滑脱也。
石脂之涩。固肠虚之滑脱。干姜之辛。散胃虚之里寒。粳米甘平。和中而益胃。故三物者。所以为少阴下利便脓血之主治也。
(二十七)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古利无 。 后人所加。此比上条差轻。以便脓血同。故治亦同。
(二十八)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可刺。
此承上二条而申着其辅治之意。刺。所以通其壅瘀也。壅瘀通。便脓血自愈。可者仅可之词。
(二十九)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则耗阳。利则损阴。厥冷者。阴损而逆也。烦躁。阳耗而乱也。茱萸辛温。散寒暖胃而止呕。人参甘温益阳。固本而补中。大枣助胃益脾。生姜呕家圣药。故四物者。为少阴扶危之所须也。(方见阳明篇。)
(三十)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猪肤(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下利。寒甚而水无制也。咽痛。胸满。心烦。脏病与经病具见也。猪肤。本草不载。义不可考。
说者不一。用者不同。然既曰肤。则当以 猪时所起。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但猪属亥。宜入少阴。肤乃外薄。宜能解外。其性则凉。固能退热。邪散而热退。烦满可除也。白蜜润燥以和咽。
咽利而不燥。痛可愈也。白粉益土以胜水。土王水制。利可止也。猪肤汤义。意者其在于兹乎。
(三十一)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甘草汤方甘草(二两)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汤方桔梗(一两) 甘草(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咽痛。邪热客于少阴之咽喉也。甘草甘平而阴阳。故能主除寒热。桔梗苦甘而任舟楫。故能主治咽伤。所以微则与甘草。甚则加桔梗也。
(三十二)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半夏散及汤方半夏(洗) 桂枝(去皮) 甘草(炙以上各等分)
以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
煮七沸。内散一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少冷。少少咽之。
咽痛与上同。而治不同者。此以风邪热甚。痰上壅而痹痛者言也。是故主之以桂枝。祛风也。
佐之以半夏。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热也。三物者。是又为咽痛之一治也。
(三十三)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苦酒汤方半夏(洗破如枣核大十四枚) 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
上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 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咽下。不瘥。
更作三剂服之。
咽伤而生疮。则比痛为差重。可知也。不能语言者。少阴之脉。复入肺络心。心通窍于舌。
心热则舌不掉也。声不出者。肺主声而属金。金清则鸣。热则昏而塞也。半夏主咽而开痰络。苦酒消肿而敛咽疮鸡子甘寒而除伏热。以上三条证同而治殊。盖各适其因之宜然尔。
(三十四)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白通汤方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而加下利者。不独在经。而亦在脏。寒甚而阴胜也。治之以干姜附子者。胜其阴则寒自散也。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三十五)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葱白(四茎) 干姜(二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猪胆汁(一合)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汁亦可用。
尿。与溺同。奴吊切。此承上条复以其甚者言。脉微。阳虚也。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热药治寒。寒甚者。格拒而不入。汤不为用。反争而逆乱也。人尿性寒。胆汁微寒。以之为向导者。经曰。逆者从之。此之谓也。暴出。烛欲烬而焱烈也。微续。真阳回而渐复也。然属加减耳。成方疑后人所增。
(三十六)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真武汤方茯苓(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腹痛。小便不利。阴寒内甚。湿甚而水不行也。四肢沉重疼痛。寒湿内渗。又复外薄也。自下利者。湿既甚而水不行。则与谷不厘清。故曰此为有水气也。或为诸证。大约水性泛滥。无所不之之故也。真武者。北方阴精之宿。职专司水之神。以之名汤。义取之水。然阴寒甚而水泛滥。
由阳困弱而土不能制伏也。是故术与茯苓燥土胜湿。芍药附子利气助阳。生姜健脾以燠土。则水有制而阴寒退。药与病宜。理至必愈。
后加减法。(或为诸证之治。)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水寒相搏则咳。细辛干姜之辛。散水寒也。既散矣。肺主咳。而欲收。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茯苓淡渗而利窍。
小便既利。不须渗也。)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芍药收阴而停液。非下利者所宜。
故去之。干姜散寒而燠土。土燠则水有制。故加之。)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成半斤。
(呕。气逆也。去附子。以其固气也。加生姜以其散气也。)
(三十七)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
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下利清谷。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而里寒者。阴甚于内也。身反不恶寒。面色赤而外热者。格阳于外也。阴阳不相通。所以逆乱而有或为诸多证。利虽止邪欲罢也。脉仍不出。阳气未复也。夫脉者血气之道路。血。阴也。非阳不行。姜附辛热。助阳也。甘草甘平。益气也。汤本四逆而分两殊。通脉则加姜之谓。
后加减法。(同前。)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面色赤。阳格甚也。加葱。通阳气也。)腹中痛者。
去葱。加芍药二两。(腹中痛。真阴不足也。去葱。恶其顺阳也。加芍药。收阴也。)
呕者。加生姜二两。(见前)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咽痛。气结也。去芍药。聚气也。加桔梗。利咽也。)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利止脉不出见上。去桔梗者。嫌其载而少畅通也。加人参者。生其阳而和其阴也。)
(三十八)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此承上文自利而言。以示人通诊吉凶利害之大意。盖谓少阴属水。其自利者以阴寒甚。
土弱而水无制也。趺阳主胃而属土。负谓趺阳有脉。土尚强。土强则水有制。而少阴反为输负矣。顺言不以受制为拘也。盖水惟其有制。则卒遵道。不得终于泛滥而成大害。且万物资生于土。而百骸藉养于胃。水土平成。物类又安。非天下之至顺乎。古今谓趺阳有脉者不死。有以哉。
(三十九)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散方甘草(炙) 枳实(破水渍炙干) 柴胡 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分。去声。上同。人之四肢。温和为顺。故以不温和为逆。但不温和而未至于厥冷。则热犹为未入深也。故用柴胡解之也。枳实。泄之也。然热邪也。邪欲解本阴也。阴欲收。芍药收之也。
甘草和之也。分。今之二钱五分也。
后加减法。(同前。)
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咳见前。并主下利。亦散水寒收泄气之意。)悸者。
加桂枝五分。(心主悸。桂枝通心气也。)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见前)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甚也。附子。温之也。)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
分。温。再服。(下重。气滞也。薤白。疏泄也。)
(四十)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下利。固乃阴寒甚而水无制。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水寒相搏。蓄积不行。内闷而不宁也。猪苓汤者。泻利以厘清其水谷之二道也。二道清则利无有不止者。利止。则呕渴心烦。不待治而自愈矣。方见阳明篇。
(四十一)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口燥咽干者。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邪热客于经。而肾水为之枯竭也。然水干则土燥。
土燥则水愈干。所以急于下也。方见阳明篇。下同。
(四十二)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
水。肾邪。青。肝色。肾邪传肝也。心下必痛者。少阴之脉。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口干燥见上。故治同。
(四十三)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腹胀不大便。胃实可知。急下者。少阴属水。恶土实也。
(四十四)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脉沉。寒邪深入于里也。温之不容以不急也。方见太阳中篇。下同。
(四十五)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
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饮食入口则吐。少阴主喉咙而寒邪客之也。少阴之脉。络心。注胸中。实。谓痰壅而上塞也。
寒。以虚言。温。有补意。
(四十六)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数。音朔。更平声。反少之少。上声。微。阳虚也。涩。血少也。汗出。阳虚不能外固。阴弱不能内守也。更衣见阳明篇。反少者。
阳虚则气下坠。血少所以勤努责而多空坐也。上。谓顶。百会是也。灸。升举其阳以调养夫阴也。
卷之五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八
凡五十四条方六
(一)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撞。陟降切。蛔。音回。厥阴。肝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丛毛之上。循股入阴中。环阴器。抵小腹。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也。盖厥阴属木。邪由少阴传来。少阴属水。木为水之子。子能令母虚。厥阴之邪热甚。则肾水为之消。肾消则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渴不为水止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者。心属火。木火通气。肝气通于心也。饥不能食者。胃司食而属土。木邪甚。土受制也。吐蛔者。蛔在胃中。无食则静。闻食臭则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属厥阴。
下则反虚阳明。阳明属土。土虚则木益贼其所胜也。
(二)厥阴。中风。脉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而为欲愈可诊。不浮。反不然。
(三)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属木。王于丑寅卯之三时。正气得其王时。邪退而病解。在六经皆然。夫以六经各解于三时而三阳解自寅至亥。三阴解自亥至卯。厥阴之解。至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
曰。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然则三阳之王时九。各不相袭。三阴之王时五。太阴与少阴同子丑。少阴与厥阴同丑寅。何也。曰。
阳行健。其道长。故不相及。阴行纯。其道促。故皆相蹑也。
(四)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属木。木生于水。欲饮水。求生也。少少与。润之也。愈。木得润则生也。
(五)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见少阴篇。厥见下。盖厥为四逆之极。阴阳既不相顺接。下则必至于脱绝。故禁勿用也。
(六)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反。音板。应。平声。反。犹左也。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七)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食以之食。与饲同。索。当作素。数。音朔。食。以饲之也。素。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饵饲之。以颐其情也。一说无肉曰素。谓不令犯食禁也。不发热。言所食之饼化消而无患。故曰知胃气尚在也。暴热。谓厥而猛然得热。见阳回之意也。故曰其热续在。期之旦日夜半愈也。旦日。
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所以然者。以下至夜半愈。乃反复申明上文之意。数以候热。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八)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先厥。起于阴也。后发热。阳胜也。见厥。谓复厥也。
(九)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此承上条而言。汗出。咽中痛。阳胜而热上行也。湿则痹。咽中痛而曰痹者。痰亦湿也。厥以得湿为阳回。故发热虽无汗。而利亦必自止。便脓血。亦协热也。
(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应。平声。厥者必发热。寒极而热复也。前热者。后必厥。阳极而内陷也。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以大概言也。厥应下之。谓邪在里也。口伤烂赤。厥阴之脉。上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
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所以误汗则热散乱。而唇口伤也。
(十一)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十二)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此揭厥而明其义。以申其状。案脉经流注。手之三阴。从腹走至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至头。
足之三阳。从头下走至足。足之三阴。从足上走入腹。然则手之三阴。与手之三阳。相接于手。
足之三阴。与足之三阳。相接于足。阴主寒。阳主热。故阳气内陷。不与阴气相顺接。则手足厥冷也。然手足为四肢。王之者脾也。脾为阴。阳不与阴相顺接。而手足逆冷。又可知也。
(十三)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
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方。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四两) 附子(六枚)
蜀椒(四两去汗) 桂枝(六两) 黄柏(六两) 人参(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
滑物。臭食等。
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与上文互意也。躁无暂安时。言热深且极也。脏厥。言非在经。皆互词也。寒。言尚未变热也。桂枝姜附。细辛蜀椒。胜寒而退阴也。
人参固气。当归和血。除烦而止呕也。乌梅之酸。连柏之苦。安蛔使之静也。盖蛔之为物。类有情识。闻酸则伏。得苦则安。利本湿热。所以滞下。得苦则泄。惟酸能收。故虽曰治蛔。
而下利脓血。可通主也。
(十四)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利。色白。为热除也。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胁烦满者。
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胁肋也。便血。肝不纳也。
(十五)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邪在表则热。入里则厥。厥少则邪散。热多则正复。故病为当愈也。热不除至末。与上条末三句互相发明。
(十六)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此反上条而言。进。谓加重也。
(十七)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灸。所以通阳也。阳不回。故于法主死也。
(十八)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肾主躁。不得卧。脏气绝也。
(十九)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与上条大意同。
(二十)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七日而下利。阳不复而里虚也。
(二十一)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发热而利。里虚邪入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二十二)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关元在脐下三寸。为小肠募。故小腹满。按之痛。不上结于胸。阳虚也。下结于膀胱关元者。
阴寒胜。故曰冷结也。
(二十三)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濡。音软。亡。与无通。腹濡。邪在经而里阴虚也。脉者血之府。脉虚。故知无血也。血亦阴。下之死者。重亡其阴也。
(二十四)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促。谓短促。阳气内陷而脉不至。故厥逆也。灸。通阳也。
(二十五)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滑以候热。然而厥者。热本寒因。故曰里有热也。与太阳下编第十三条。文相反而意则同。
互相发明者也。故治同而方见彼。
(二十六)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细辛(二两) 通草(二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二十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寒。与逆同。本阳气内陷也。细则为虚。阴血不足也。当归芍药。养血而收阴。通草细辛。
行脉而通闭。桂枝辛甘。助阳而固表。甘草大枣。健脾以补胃。夫心主血。当归补其心。而芍药以收之。肝纳血。甘草缓其肝。而细辛以润之。脾统血。大枣益其脾。而甘草以和之。然血随气行。桂枝卫阳。气固则血和也。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于前汤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温五服。(一本。水酒各四升。)
久寒。谓宿昔素常脏腑有沉寒也。吴茱萸温脏以散寒也。生姜者。佐枣以和阴阳也。
(二十七)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
下利。厥逆。而恶寒者。亡阳。而阴寒内甚也。四逆汤。温以散寒。回阳而敛液者也。方见太阳下编。
(二十八)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同而较轻。故治同。
(二十九)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
必作利也。
渍。资四切。金匮曰。水停心下。甚者则悸。然则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而水有质。水去则寒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方见太阳下编。
(三十)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麻黄(二两半去节) 升麻(一两一分) 当归(一两一分) 知母(十八铢) 黄芩(十八铢) 葳蕤(十八铢) 石膏(六铢碎绵裹) 白术(六铢) 干姜(六铢) 芍药(六铢)
天门冬(六铢去心) 桂枝(六铢) 茯苓(六铢) 甘草(六铢)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唾。吐卧切。下部脉不至者。邪乘下后。里虚深入。而阳内陷也。咽喉不利者。厥阴之脉。
贯膈。上注肺。循喉咙之后也。唾脓血者。肺金燥而痿也。难治者。表里杂乱而不清。阴阳暌而不相顺接也。夫邪深入而阳内陷。
寸脉沉而迟也。故用麻黄升麻升举以发之。手足厥逆。而下部脉不至也。故用当归姜桂温润以达之。
然芍药敛津液。而甘草以和之。咽喉可利也。葳蕤门冬以润肺。而黄芩知母以除热。脓血可止也。
术能燥土。茯苓渗湿。泄利可愈也。石膏有彻热之功。所以为斡旋诸佐使而妙其用焉。
(三十一)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腹中痛。厥阴之脉。抵小腹挟胃也。转气下趣者。里虚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三十二)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此申上条而致戒。此条汗出。与上条汗出不同。上条以自出言。此以攻之则出言。上言已然者。
此言未然者。胀满可必者。汗法。则亡阳而阴独治也。
(三十三)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也。
(三十四)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此承上而申致用治之次序。腹胀满。里虚也。故温之。身体疼痛。表实也。故攻之。惟虚也。
故必先之。惟其实。故可后焉。四逆汤方。见太阳下编。上皆同。桂枝汤方。见太阳上编。
(三十五)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既下利而曰有燥屎。何也。胃热则屎燥。若服汤不能和胃。则徒利津液。其燥屎固自若。所以谵语也。宜小承气者。厥阴易于下也。方见阳明篇。
(三十六)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更烦。言本有烦。不为利除而转甚也。虚烦并方。见太阳中篇。
(三十七)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实。言邪胜也。
(三十八)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
(三十九)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清。与圊通。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清。犹言便脓血也。
(四十)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此与上二条互相发明。汗出。亦阳回气彻也。紧。寒未除也。
(四十一)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诸阳聚于面。少赤。亦阳回也。故曰戴阳。郁冒。作汗也。微厥。邪正争也。下虚指利而言也。
(四十二)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喘。言息短而声不续。阳气衰绝也。
(四十三)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音碎。 时。周时也。此与上条互相发明。
(四十四)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清。与圊同。寸反浮数者。热转上逆也。尺中自涩者。热壅而血瘀也。
(四十五)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
下重。谓滞下也。大则病进。微弱者邪气衰也。
(四十六)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三两) 黄连(三两去须) 黄柏(三两去皮) 秦皮(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此申上条而出其治。白头翁。逐血以疗癖。秦皮。洗肝而散热。黄连。调胃而浓肠。黄柏者。
除热而止泄也。
(四十七)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有热。谓亡津液而内燥。所以欲饮水也。方同上。
(四十八)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厥阴之脉。挟胃。属肝。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故灵枢曰。是肝所生病者。腹满呕逆。然则厥阴之邪。循经而上逆。故其证见如此。方见阳明篇。
(四十九)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或为有呕。故通其治。
(五十)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有微热也。故虽厥。
可以四逆汤得救其阳之复。
(五十一)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肝脉。其支者上注肺。肝主血。善呕。血热瘀。与肺痿者。皆为痈而呕脓。不可治者。谓脓当呕。与邪逆而呕者不同也。
(五十二)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干姜(三两去皮) 黄连(三两去须)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寒格。谓药寒致成格拒也。干姜人参。正治以遏其吐。黄连黄芩。反佐以通其格。
(五十三)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
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上条以药吐下言。此以水发汗言。亦互明之意。
(五十四)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承上条而言。腹满。即寒生 胀也。前后。谓二便也。三条疑太阳中篇错简。
卷之六
辨温病风温杂病脉证并治第九
凡二十条方三
此皆旧本错杂乱出。今分类为篇。
(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温亦阳。故热亦即发也。渴。热伤血也。不恶寒。无阴寒之雠也。温。春令之气也。
气之于时。或则未应至而至。或则应至未至而不齐。故冬夏虽有温。要必以春为正。是故必也证候显见有如此者。始可以言是触犯于温而病也。此揭温病之名实。而不出其治者。论温以辨明伤寒。故不之及也。说者以为有论无治而不自满。吁。乌足与论经之大旨哉。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鼾音旱。溲。音小。痫。音闲。螈。音炽。 。音踪。灼热谓热转加甚也。风温。谓触犯于温而有风也。阴阳俱浮。太阳本浮而风温皆阳。故上下皆见浮也。自汗出。亦卫受伤也。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风拥则气昏。热甚则气郁也。小便不利者。太阳主膀胱而风温皆阳。下则反攻阴。徒亡其津液。而膀胱之气伤也。直视者。太阳之筋。支者为目上纲。故不转睛而上窜也。失溲。言小便甚失其常度也。火。灸熨。之类也。微。言攻之微。则变亦微。发黄者。
火热则土燥。故其色外夺也。剧。言攻之剧。则变亦剧。如惊痫时螈 者。火甚热极而生风也。
熏。亦火劫也。一逆。言乍误也。尚引日。言犹可以俄延。再逆。言复误也。促命期。言夭枉人之天年。其致警之意深矣。
(二)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犹曰似伤寒。指上条而申言之也。不弦紧。谓非伤寒也。弱即风性柔缓之谓。谵语者。火甚则土燥也。弱者发热。盖引素问诸弱发热。以明上文之必渴也。解之。言脉既属浮则当以法解之。诀人用治之大意也。
(三)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又承上条而申致戒警之意。实。谓脉浮热甚。为邪气胜则实。咽燥者。肾为膀胱之合。其脉之直者。入肺中。循喉咙舌本也。唾血者。火性炎上。血因之而妄逆也。以上皆言温。
(四)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 赤小豆(一分)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
取汁。和散。温。顿服之。
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爪蒂散。
如桂枝证。言大约似中风也。头不痛。项不强。言太阳经中无外入之风邪。以明非中风也。
寸候身半以上。微浮。邪自内出也。胸中痞硬痰涎塞膈也。气上冲咽喉者。痰涌上逆。或谓喉中声如曳锯是也。寒以痰言。痰。内证也。内者为虚。故曰寒也。是病也想当先仲景命名时。命名者。盖不过按素问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而亦呼为中风。岂意后世足以夺本经之中风相乱而相误哉。经革其名。而以病如桂枝证揭之。诚万世辨明中风似是而非之至教也。
易吐实风寒之栀子豉而以瓜蒂散者。瓜蒂苦寒。能吐顽痰而快膈。小豆酸平。善涌风涎而逐水。
香豉能起信而潮汐。故佐二物而主治。稀糜。则又承载三物者之舟航。此所以为吐虚风虚寒之对药也。然而又曰虚家不可与何也。是又一说也。此风此寒。虽人身之虚象。而痰涎顾非胸中之实物邪。然则虚家者不言痰可乎。噫。本气自病之。东垣不作。难乎可与同论此也。休哉。
(五)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有寒。承上文而言。复。反也。言误也。误汗则徒亡津液。胃中空虚。故曰冷也。胃虚则蛔失其所养而悖乱。故吐出可必。此乃申致上文不可发汗。以严戒慎之意。当作一条。旧本出在两篇。数拘有定。今一之则目不合旧数。故但移就相次。存二以仍旧计。凡如此者。读者自会可也。
(六)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似涉于厥阴伤寒也。乍。忽也。言非厥阴伤寒。乃虚寒之邪自内而作。
故曰。邪结在胸中。邪亦以痰言。所以胸中满而烦也。饥不能食者。痰涎涌上。逆而塞膈。气窒而食不通也。病在胸中。乃承上起下之句。吐宜瓜蒂散。而与前条同者。虚风虚寒虽殊。而痰之所以为邪则一也。然前条虚风生痰。即俚俗所谓中风。而此条虚寒痰症。即诸家方书。所谓四证类伤寒。而痰居其一者是也。经皆揭之而不明者。想当时皆不过以中风伤寒为通称。经以虚风之风。非风寒之风也。故不曰风痰。而曰胸寒。寒。以虚寒之寒。与风寒之寒不同也。故不曰寒痰。
而曰邪在胸中。但详其痰之状而革其名。正其义。以出其治。其所以为晓寤天下后世也。亦已至矣。何天下后世卒深沉昏惑。而反多口于经。甚者则直诋桂枝汤为偶中。于今之末世。诬之为不可用。群然没其所谓中风之病名。
而懵其病于不知。颠倒其伤寒之经旨于分崩离析。使故习之弊今尚然。噫。陋俗之难化。愚夫之难晓。一至是邪。宜乎后之人。年不古若。而日陷于促也。冤哉。
(七)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衣者。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也。
此揭五合表里之为病而分晓之。所以勉人当求病于的之意。皮肤。五合之表也。骨髓。五合之里也。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表实里虚也。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者。表虚里实也。然此以脏腑不预而言耳。合脏腑而统言之。则皆表而无里之可称也。学人不可不究。
表热里寒者。脉虽沉而迟。手足微厥。下利清谷。此里寒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此表热也。
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身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 。此表寒也。时时自烦。不欲浓衣。此里热也。
此承上文而详释之之意。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之上。疑有脱落。
(八)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此冯脉不冯证之大旨。方见太阳下。
(九)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文蛤散方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钱匕服。汤用五合。
白散方桔梗(三分) 贝母(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泥)
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一钱。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
在膈下必利。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之。洗之。益令热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心艮切。在阳。谓表未罢热未除也。 。喷之也。灌。溉之也。被。蒙也。言邪蒙冒于灌之水。郁闭而不散。热 烦恼益甚也。粟起。言肤上粒起如粟。水寒郁留于表而然也。意欲得水而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咸寒走肾而利水。以之独专任者。盖取督肾而行水也。不瘥者。水虽内渍。犹有外被者。故用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而两解也。寒以饮言。饮本塞也。又得水寒。两寒搏结而实于胸中。故谓无热证也。小陷胸汤。固小结胸之主治。然白散者。桔梗贝母。能消饮而开膈。巴豆辛温。能散寒而逐水。所以寒结或重。而小陷胸不能解者。则此又可服也。小陷胸汤方。见太阳中。
(十)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脏无他病。里气和也。时以暂言。谓或时则然。或时不然也。卫气不和。表不固也。先其时。
言于未发热之先也。方见太阳上。
(十一)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与上条同。上以暂言。此以常者。谓无时不然也。上言脏。脏为阴而主里。此言荣。荣亦阴而主里。卫亦外。皆变文之互词。盖上条以暂言。故其词略。此以常言。故其词详。两相互发。
义不殊也。然皆发汗。而此不言先其时者。以常故。无先后之可言也。
(十二)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数为客热以下。乃反复详明上文之义。客热以邪气言。虚冷以正气言。
(十三)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虚热也。故戒慎不可灸。逐。亦追也。实。谓热也。血散脉中。言追逐之余。必至迫血。血为荣而行脉中。故谓散于脉中也。火气虽微以下。甚言追逐之害大。盖骨赖血以濡。既失其所濡必枯而焦。筋赖血以荣。既亡以为荣。必衰而伤。残伐其本源故也。以此示人。而近来人之以火灸阴虚发热者犹比比焉。窃见其无有不焦骨伤筋而毙者。吁。是岂正命哉。可哀也已。
(十四)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烦热。太阳也。故脉浮虚而宜汗散。如疟状。谓热之往来。犹疟之作辍有时而不爽也。晡。
日加申。阳明之王时也。故脉实而宜下解。
(十五)未持脉时。病患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诀人推测病情之大法。
(十六)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患。谓凡有病之人。证犯有如此者。则皆当如此而治之之谓。非独以风寒之病为言而已也。
此诀人辨凡百胃实之大旨。
(十七)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乍难乍易也。时有微热。阳明潮作也。喘冒不能卧。胃不和也。故曰有燥屎。方见阳明篇。下同。
(十八)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痛。则胃实可诊。故曰有燥屎。以上三条。皆诀人当下之大法。
(十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复。与覆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犹言误也。与下文反汗之反同意。盖两比而互相发明。
以诀人汗下之大法。
(二十)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诊之大要。
卷之六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
凡九条方三
(一)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霍。吐也。乱。杂乱也。灵枢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清浊相干。乱于肠胃则为霍乱是也。
(二)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
又利止。更复发热也。
发热。头病。身疼。恶寒。外感也。吐利。内伤也。上以病名求病症。此以病证实病名。反复详明之意。
(三)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转。失。皆见阳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乱也。本呕意同。
下利后。盒饭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此申上文末节而言其详。
(四)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欲饮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人参(三两) 白术(三两) 甘草(三两) 干姜(三两)
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子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
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上文而出其治。热多欲饮水者。阳邪胜也。寒多不用水者。阴邪胜也。五苓散者。水行则热泄。是亦两解之谓也。理。治也。料理之谓。中。里也。里阴之谓。参术之甘。温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热。散寒也。五苓散方见太阳上。
加减法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肾气动。欲作奔豚也。去术肾恶燥也。加桂。
以其能伐肾邪而泄奔豚。然非枝也。)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吐。气逆也。术能壅气。
故去之。姜能散气。所以为呕吐之圣药也。)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下多。湿胜也。复用术。术能燥湿。湿燥则下断也。悸以饮水过度言。水停之故也。加茯苓。水行则悸愈也。)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渴。脾虚也。加术。缓脾也。)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里虚也。加人参。补中也。)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寒以不用水之甚者言。干姜辛热而能散寒。非称权。则不可也。)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气滞则腹满。术甘而壅。故去之。附子辛温。故加之。饮热粥。亦助药力也。自温。亦取微欲似汗之意。勿发揭衣被。防重感也。案此。用术。去术。术上皆无白字。何哉。盖由文次句中。上无空隙。故虽有狂妄。竟不能于此加毫末。而经之真原昭然犹存。则他术之有白。出于伪妄。不待言而明矣。然于伪妄之疏愚。亦可以见也。君子察微。
观人于其所忽。信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吐利止。里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虚也。
消息。犹言斟酌也。桂枝汤固卫以和表者也。小和。言少少与服。不令过度之意也。)
(五)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阴虚也。汗出。发热。恶寒。表阳衰也。四逆汤。表里合救之剂也。方见太阳下。下同。
(六)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条大同小异而义同。故治亦同。
(七)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四逆汤法。
已。止也。下。即利也。断。绝也。此总上文言吐利两皆止绝。而又以其余证之不解者。更出以治也。不解之证者。阳极虚。阴极甚。脾气亦衰微也。然极则剧矣。通脉四逆加猪胆汁者。与少阴白通同一反佐以疏。剧则正治反格拒之意也。
(八)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四逆加人参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人参一两。余根据四逆汤法。
亡血。津液竭也。人参。能生津也。
(九)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此与下编末条。详略不一。而义则同。亦互意也。
卷之六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脉证并治第十一
凡七条方四
(一)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烧 散方上取妇人中 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 当烧灰。
少腹之少。去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瘥。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阳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 当近隐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二)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
枳实栀子豉汤方枳实(三枚炙) 栀子(十四枚擘) 豉(一升绵裹)
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
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大病。概言也。下仿此。劳。强力房劳。复。重复作病。盖大邪初退。血气新虚。作强劳伤。
虚而生热。犹之病复发。非实发初病也。枳实宽中破结。栀子散热除烦。香豉能解虚劳之热。清浆则又栀子之监制。故协三物之苦寒。同主劳伤之复热。而与发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宿食。陈宿之积食也。食能生热。故须去之。大黄者去陈以致新也。
(三)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者。以下解之。
此示病后不谨。调理小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四)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牡蛎泽泻散方牡蛎(熬) 泽泻 栝蒌根 蜀漆(洗去脚) 葶苈(熬) 商陆根 海藻(洗去咸以上各等分)
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