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 无。 僧曰: 君饮尝不醉否? 曰: 有之。 曰: 此酒虫也。 刘愕然,便求医疗。曰: 易耳。 问: 需何药? 俱言不需。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二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 将何用? 曰: 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 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长山县刘某,身体肥胖,嗜酒成性。他每次独自喝酒,总是能喝光一坛子酒。他有靠近城郊的良田三百亩,总是用一半去种黍子,由于家中非常富有,喝酒也并不成为拖累。有一位西域僧人看到刘某,说刘某身上有一种奇特的病。刘某回答说:“没有。”僧人说:“你是不是喝酒从来不醉?”刘某说:“有这回事。”僧人说:“这是因为你有酒虫。”刘某大为惊愕,便请僧人给予治疗。僧人说:“这好办。”刘某问:“需要什么药?”僧人说一概不需要,只是让刘某在中午的烈日下俯卧,绑好手足,在离头半尺左右处放一坛美酒。过了一段时间,刘某感到口干舌燥,极想喝酒。这时酒香扑面而来,馋火向上越烧越烈,却深受喝不到口的折磨。忽然,他觉得喉咙奇痒,“哇”的一声吐出一个东西,直接掉到酒里。松绑后,刘某一看,原来是一块三寸左右的红肉,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口眼俱全。刘某吃惊地向僧人表示感谢,给他钱,他不要,只要这个肉虫。刘某问:“这虫有什么用?”他说:“这是酒的精华。瓮中盛好水,把酒虫放进去再加以搅动,立即就成了美酒。”刘某让他演试,果然如此。刘某从此厌酒,视酒如仇,他的身体逐渐变瘦,家境日益贫困,后来到了吃饭不能自给的地步。
异史氏曰: 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乎哉?或言: 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 然欤否欤?
异史氏说:一天喝一石酒,不影响富有;一斗酒也不喝,反而更加贫困:难道饮食本来就有定数吗?有人说:“酒虫是刘某的福,不是刘某的病,僧人用方术愚弄了他。”是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