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罚之事著于《大象》者凡四焉;《噬嗑》曰 先王以明罚敕法 ,《丰》曰 君子以折狱致刑 ,《贲》曰 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旅》曰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噬嗑》、《旅》上卦为《离》,《丰》、《贲》下卦为《离》,离,明也。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故设卦观象,必以文明为主,而后世付之文法俗使,何邪?
《周易》六十四卦,把刑律之事写在《大象》里的共有四卦。《噬嗑》说“先王靠说明刑罚整顿法纪”,《丰》卦说“君子因此判断狱讼,施行刑罚”,《贲》卦说“君子用来考察各项政事,不敢随意地判断狱讼”,《旅》卦说“君子因此明察慎重地用刑,不拖延狱讼”。《噬嗑》和《旅》的上卦为离,《丰》和《贲》的下卦为离。离为明照。圣人深知刑狱关系到人的生死,因此设卦观象,务以明察为主,可是后世把刑狱大事付之于平庸无能的司法官吏,这是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