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居处所,野烧几为灰。
若有吟魂在,应随夜魄回。
地宁销志气,天忍罪清才。
古木霜风晚,江禽共宿来。
唐 4 段 48 字
先生居处所,野烧几为灰。
若有吟魂在,应随夜魄回。
地宁销志气,天忍罪清才。
古木霜风晚,江禽共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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