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与原文
事见《资治通鉴·唐纪》及《太平广记》引《朝野佥载》。则天后时,或告周兴与丘神勣通谋,诏来俊臣鞫之。俊臣与兴方推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何法?」兴曰:「此甚易,取大瓮炽炭周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命取瓮炽炭,谓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伏罪。
经史中的分寸
周兴、来俊臣皆武周酷吏,以罗织构陷为能,史书并贬之。此典取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之巧,然二人皆不得善终,足见酷吏之祸。教学宜取智、戒暴。
人物考
来俊臣后与万国俊等撰《罗织经》,专讲诬陷之术,为酷吏理论化之怪胎。读此典,可知唐初法制之一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