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世上没有火。天很冷的时候,大家只能挤在一起。火倒是有——可是它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被一个不肯分给人的主人看着。
飞禽走兽开会商量。鹰说:“我们得把火偷回来。路太长,一个跑不完,我们接力跑。”
大家都答应了。这时郊狼也来了,说:“我也要跑一段!”
大家都不太信他——郊狼爱吹牛,又贪吃。鹰想了想,说:“好吧,你跑最后一段。”
他们悄悄去了。火的主人发现了,追了上来。一个跑完传给下一个,火在高高的草上、在水面上、在石头上一路传过去。
到了最后一段,接火的是郊狼。他跑得飞快。火烧着了他的尾巴尖,很疼,可他没有停下,一直跑回大伙中间。
从那以后,人就有了火。今天你看到郊狼的尾巴尖是黑的——老人们说,那就是那天火留下的印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