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临安府。
有一户人家,男人叫刘贵,人人叫他刘官人。家里有个妾,姓陈,叫陈二姐。
刘贵的日子过得不宽裕。这一天,他去岳父家,岳父给了他十五贯钱,让他拿回去做点小本生意。
十五贯——一贯是一千文,十五贯就是一万五千文。这不是小钱,是一户人家过日子的根本。
刘贵拿着钱走回家,路上喝了酒。
回到家,天已经晚了。陈二姐给他开门,看见他背着钱,就问:“哪里来的钱?”
刘贵酒劲上来了,随口说了一句玩笑话:
“我养不起你了,把你典给别人了。这十五贯,就是你的身价。”
说完他就倒下睡了。
陈二姐站在那儿。
她想了想,觉得是真的。因为家里确实穷,他也确实没本事。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她做了一个很实在的决定:
今晚先回娘家躲一晚,明天托人去问个明白。
——她没有跟丈夫说,也没有跟邻居说。她把孩子哄睡了,半夜里一个人出了门。
那时候是夜里。她走到半路,遇到一个人。
那是个卖丝的年轻人,背着一包丝,正往褚家堂那边去。他叫崔宁。
两个人本来就是认识的,是熟人。走路遇到一起,就一前一后地走,还搭了几句话。
——这一段路,是两个人一起走完的。
他们走了不到二里。
后面追来一大群人,举着火把,大喊:
“抓住他们!抓住他们!”
——————
原来,就在那一夜,刘家出了事。
有个贼潜进屋里行窃,被刘贵发觉,那贼动了刀。
刘贵死了。那十五贯钱,也被偷走了。
邻居早晨发现,追出来,正好看见陈二姐和一个陌生男人一前一后地走在路上。
他们围住两人,搜——从崔宁身上搜出了钱。
数一数:十五贯。
人群炸了。
“巧了!刚好十五贯!”
“是她和奸夫合谋,杀了丈夫,偷了钱,现在要私奔!”
陈二姐哭着解释:那是她丈夫说的,说要把她卖了;她是想回娘家;这位是路上碰到的。
崔宁也解释:这钱是我卖丝得来的,做了多少年的买卖,一直是这样。
没有人听。
——如果钱数是别的数目,也许还有人想一想。可巧就巧在,两笔钱是一样的数目。
他们把两个人绑起来,送到临安府。
审案子的是府尹。这个人有个浑号,叫「糊突」——就是糊涂。
他看了看案卷,看了看钱,看了看两个人的样子。
他问了几句,没有问出什么。然后他下令:
“用刑。”
陈二姐和崔宁被打得受不了,都招了。
于是判:两人通奸,谋杀亲夫,劫财私奔。处死。
案子就这样结了。
临刑之前,崔宁还说了那句话——那不是我的钱,是我卖丝的钱。
没有人再问了。
——这是南宋。后来明朝的冯梦龙把这件事写成话本,收在《醒世恒言》里,标题叫《十五贯戏言成巧祸》。
冯梦龙在故事最后,忍不住写了一段议论。大意是:
“做官的千万不可轻率断案、任性用刑。俗话说‘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怎么不叫人叹息!”
——不过故事还没完。
刘贵的妻子后来被那个贼——此时已经做了山大王的静山大王——掳去做了妻子。有一天,那大王喝多了酒,说漏了嘴,把当年杀刘贵的事说了出来。
刘贵的妻子告到官府。
案子才终于真相大白。
——可是,那两个人早就死了。
后来清朝有一个叫朱素臣的剧作家,把这个故事改成传奇《双熊梦》。他做了一件事:他往里面加了一个清官——况钟。在戏里,况钟重审了案子,亲自去查访,在刀落之前把两个人救了下来。
——两百多年后,人们宁肯相信有这样一个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