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书名、作者与笔记小说的性质
《子不语》的研究价值有三处:书名所包含的立场、作者的写作条件、以及此类笔记作为史料的分寸。
一、书名两题。「子不语」取《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语,属反用;因元人已有同名之作,袁枚改题《新齐谐》,「齐谐」出《庄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两次命名皆非随手:一表示要谈孔子不谈之事,一表示承志怪之统。今通行本或题《子不语》,或题《新齐谐》,实为一书,讨论时宜先说明所据本子。
二、作者与条件。袁枚字子才,号简斋、随园主人,浙江钱塘人,乾隆四年进士,历知溧水、江宁等县,三十三岁辞官,居南京小仓山随园近五十年。其交游广、门人众,闻见之事亦多,此为本书取材之条件。他倡「性灵说」,另有《随园诗话》《随园食单》等。收女弟子一事,在当时颇有争议,可反映其行事风格。
三、性质与分限。本书为正编二十四卷、续编十卷,约一千则,内容以鬼狐怪异为主。就体例言,叙事简净而议论极少,与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常于篇末申说的写法迥别,时人以「南袁北纪」并称。就性质言,此类书非宗教宣传,作者亦未必真信,其材料当分别看待:一部分为志怪的传统母题,一部分为当时社会的实况,后者可作社会史料,前者只宜作观念史与文学史的材料,两者混用是此类笔记研究中最常见的失误。
四、可追的问题。其一,把本书与《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并读,统计同类母题(狐、鬼、梦、报应)在三书中的处理差异,可考察清代志怪的三种写法。其二,书中涉科场与讼狱诸则,与同时期的实录、案牍对照,可判别其可信部分。其三,收女弟子一事在清代文献中的议论,与袁枚本人的记述对看,可见其时关于女性学诗的争议。
可引用的稳妥结论:论书名,两题皆有所本,「子不语」为反用、「新齐谐」为承统;论作者,辞官居园五十年,闻见广而著述多;论性质,叙事简净、议论极少,与纪昀并称而写法不同;论取材,志怪母题与社会实况须分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