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的研究须以分层为先:史传、清末小说、现代再创作三层性质不同,混用则论证无效。
第一个基础工作是「三层对照表」。以两《唐书》本传为基准层,登记其所载事迹;第二层列清末小说所写案件;第三层仅登记现代再创作的存在与性质,不录其内容,该部分尚在保护期内。三层之间标注「有据」「增饰」「虚构」「另属一层」四类。
第二个基础工作是「公案手法编目」。把清末小说所写断案过程拆为步骤(勘验、盘问、比对供词、设局、引律、发落),统计频次。此表可检验「以问为主而非以推演为主」这一判断,并与官箴书、判牍所记审案程序对照。
三个可追的问题。一,清末公案小说的断案叙事与州县审案实际程序(受理、勘验、传讯、具招、覆核)的关系,可取官箴书与判牍作制度史对照。二,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在结构要素(断案者身份、信息来源、方法、结局形态)上之差异,可作类型学比较,须避免以侦探小说标准评价公案。三,本组材料的传播层次:一个古典人物如何经清末小说、现代译介与再创作进入异域读者视野,各层增改如何区分。
须留意者:本题涉及仍在保护期内的现代作品,研究时须严格分层,引用改编均须依法取得许可;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学术要求。